三钢闽光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炼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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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炼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福建泉州 (略) 拟在安溪县湖头镇现有厂区内实施“三钢闽光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炼钢项目”。改建2座100吨转炉、2座吹氩喂丝站、1座LF精炼炉、2台小方坯连铸机、配套机修、除尘、公辅等设施。改建后钢水产能230万吨(无新增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福建泉州 (略) (略) 冶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三钢闽光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炼钢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安溪县钢铁工业路58号

建设单位:福建泉州 (略)

项目投资:*万元

生产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92亩,年产钢水230万吨(无新增产能)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泉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安溪县钢铁工业路58号

联 系 人:沈伟亮 联系电话:0595-* 电子邮箱:*@*63.com

3、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冶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珠宝路8号 邮编:*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91)* 电子邮箱:*@*jyjy.cn

4、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dn5c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福建泉州 (略)

202331


福建泉州 (略) 拟在安溪县湖头镇现有厂区内实施“三钢闽光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炼钢项目”。改建2座100吨转炉、2座吹氩喂丝站、1座LF精炼炉、2台小方坯连铸机、配套机修、除尘、公辅等设施。改建后钢水产能230万吨(无新增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福建泉州 (略) (略) 冶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三钢闽光产能置换(泉州闽光部分)炼钢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安溪县钢铁工业路58号

建设单位:福建泉州 (略)

项目投资:*万元

生产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92亩,年产钢水230万吨(无新增产能)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泉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安溪县钢铁工业路58号

联 系 人:沈伟亮 联系电话:0595-* 电子邮箱:*@*63.com

3、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冶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珠宝路8号 邮编:*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91)* 电子邮箱:*@*jyjy.cn

4、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dn5c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福建泉州 (略)

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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