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夹江县锂矿精选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锂矿精选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夹江县锂矿精选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吴场镇金柏林社区3组( (略) 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内)(E105.*°,N32.*°)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蓉创 (略)
(五)项目概况:新建1栋碎矿车间(含原料堆场)、1栋磨矿车间、1栋浮选车间、1栋磁选车间、1栋压滤车间并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环保、公用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锂辉石27万吨。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的2.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原料、成品库房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喷雾、洒水抑尘。破碎机、筛分机均为密闭设备,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廊道,各产尘点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配套建设厂区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
2.水污染治理措施:全厂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导流沟引至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补水或厂区洒水降尘。设置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浮选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球磨、浮选工序;渗滤废水经导流沟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压滤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进出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设置3口地下水水质监控井,每年监测1次。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每年监测1次。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场地土壤自行监测要求,营运期每3年开展一次土壤隐患排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控制运输噪声,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慢车速、禁止车辆鸣笛,避免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尾矿收集后定期外售陶瓷企业综合利用。黑砂(磁性杂质)、尾砂收集后定期外售 (略) 综合利用。沉淀池沉砂回用于球磨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球磨工序。废滤袋、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场1座,并按要求完善堆场“三防”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浮选剂桶(HW49)、废机油(含废机油桶)(HW08)、含油抹布手套(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存档备查。危废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完善“三防”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