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项目概算的批复
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项目概算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3〕7号
(略) 金湾区防洪设施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概算的请示》(珠金防洪〔2023〕1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207-*-04-05-*)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 (略) 乾务赤坎大联国平沙西堤范围,起至大虎水闸,止于十字沥水闸,对现状海堤进行提标改造,由50年一遇设计高潮位的防洪标准提升到 100 年一遇设计高潮位。桩号范围为KO0+000~K12+763.369(其中春泉路~三前河水闸3.358km,桩号范围K04+080.402~K07+438.527,已纳入平沙新城建设范围实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提标长度9.405km:新建装备区北区水闸1座,规模为3孔*6米,单宽流量5.9立方/秒;对大虎闸及十字沥闸进行防潮洪能力提升加固。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II等,海堤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主要工程内容为:海堤部分主要为接高防浪墙、抬高拓宽堤顶道路、通过回填土加高堤顶、外坡新建人工块体护坡、抛石护脚以及内坡顶排水沟,同时对现状内坡进行清理并铺设草皮护坡等;水闸部分主要为新建装备区北区水闸,对大虎闸及十宇沥闸进行防潮洪能力复核提升,完善管理观测设施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2〕174号);
(二)《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三)《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2〕6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28816.33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25567.53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1892.07万元;
(三)基本预备费:1356.73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0日
珠金发改投〔2023〕7号
(略) 金湾区防洪设施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概算的请示》(珠金防洪〔2023〕1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总概算(项目编码:2207-*-04-05-*)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 (略) 乾务赤坎大联国平沙西堤范围,起至大虎水闸,止于十字沥水闸,对现状海堤进行提标改造,由50年一遇设计高潮位的防洪标准提升到 100 年一遇设计高潮位。桩号范围为KO0+000~K12+763.369(其中春泉路~三前河水闸3.358km,桩号范围K04+080.402~K07+438.527,已纳入平沙新城建设范围实施,不在本工程范围内),提标长度9.405km:新建装备区北区水闸1座,规模为3孔*6米,单宽流量5.9立方/秒;对大虎闸及十字沥闸进行防潮洪能力提升加固。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II等,海堤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主要工程内容为:海堤部分主要为接高防浪墙、抬高拓宽堤顶道路、通过回填土加高堤顶、外坡新建人工块体护坡、抛石护脚以及内坡顶排水沟,同时对现状内坡进行清理并铺设草皮护坡等;水闸部分主要为新建装备区北区水闸,对大虎闸及十宇沥闸进行防潮洪能力复核提升,完善管理观测设施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2〕174号);
(二)《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三)《关于乾务赤坎大联围平沙段海堤百年一遇达标加固工程(平沙西堤)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珠金财审(概)〔2022〕6号)。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28816.33万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25567.53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1892.07万元;
(三)基本预备费:1356.73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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