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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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023-03-03 19:41点击次数:
索引号:*/*-00031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主题分类: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关键词: 文??号:皖环函[2023]213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023-03-03 19:41:23
发文日期:2023-03-03 19:41:23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索引号:*/*-00031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03-03 19:41:23
关键词: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文??号:皖环函[2023]213
发文日期:2023-03-03 19:41:23
生效日期: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3〕213号


(略) 水利局: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我厅受理审查《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5-*-04-01-*)。本项目已列入《 (略) 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地 (略) (略) 叶集区、金寨县、霍邱县、 (略) 固始县,建设内容主要为平整史河滩地、新建1座橡胶坝、新建约5公里护岸、拆建0.6公里防洪墙、拆除重建1座穿堤涵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涉及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等敏感水体的应优化施工布置、方式,敏感水体范围内不得设置物料堆场或排放污染物,减少水体扰动。五里拐橡胶坝应配套设置生态流量泄放管及流量在线监测设施,根据河道生态需水及相关管理要求,足量下泄生态流量;建设前按照国控站点管理规定完成报审工作,避免发生人为干扰国控站点行为;蓄水前彻底清理回水区,运行中加强环境管理与水质监测预警,优化闸坝调度,根据运行情况开展回水段河流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史河水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落实水土保持、植被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避让鱼类繁殖期,运行后在鱼类洄游期定期塌坝运行,科学实施增殖放流计划。小店圩排涝涵在11月至次年3月份施工,减轻对固 (略) 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保护鸟类迁徙和正常栖息。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跟踪开展生态监测,完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冒黑烟等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控农用车进入施工区。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敏感区附近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根据需要在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泵站、启闭机等设施建设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封闭、减振等源头预防措施,运营中加强设备管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至规范弃土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施工监理,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时间,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监测,避免影响水质安全,施工后采取针对性生态修复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三至五年内规范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B)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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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日期:2023-03-03 19:41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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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号:皖环函[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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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环函〔2023〕213号


(略) 水利局: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我厅受理审查《史河安徽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5-*-04-01-*)。本项目已列入《 (略) 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地 (略) (略) 叶集区、金寨县、霍邱县、 (略) 固始县,建设内容主要为平整史河滩地、新建1座橡胶坝、新建约5公里护岸、拆建0.6公里防洪墙、拆除重建1座穿堤涵洞。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涉及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等敏感水体的应优化施工布置、方式,敏感水体范围内不得设置物料堆场或排放污染物,减少水体扰动。五里拐橡胶坝应配套设置生态流量泄放管及流量在线监测设施,根据河道生态需水及相关管理要求,足量下泄生态流量;建设前按照国控站点管理规定完成报审工作,避免发生人为干扰国控站点行为;蓄水前彻底清理回水区,运行中加强环境管理与水质监测预警,优化闸坝调度,根据运行情况开展回水段河流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史河水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落实水土保持、植被和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避让鱼类繁殖期,运行后在鱼类洄游期定期塌坝运行,科学实施增殖放流计划。小店圩排涝涵在11月至次年3月份施工,减轻对固 (略) 级自然保护区影响,保护鸟类迁徙和正常栖息。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跟踪开展生态监测,完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冒黑烟等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控农用车进入施工区。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敏感区附近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根据需要在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泵站、启闭机等设施建设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封闭、减振等源头预防措施,运营中加强设备管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及施工弃土及时清运至规范弃土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施工监理,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时间,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监测,避免影响水质安全,施工后采取针对性生态修复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运行后三至五年内规范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B)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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