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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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个制度”公示如下:

一、夹江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薛怀军(夹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职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杨滔(夹江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职责:负责编制农村安全饮水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等。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夹江县各镇(街)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

镇(街)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漹城街道

汪伟

*

2

青衣街道

胡晋

*

3

黄土镇

张瑞

*

4

甘江镇

邹洁

*

5

新场镇

杨松

*

6

马村镇

吴小强

*

7

吴场镇

涂飞洋

*

8

木城镇

谭婷

*

9

华头镇

王程程

*

职责: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及供水安全负总责,负责建立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的协调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等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夹江县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设计供水规模(m3/d

供水服务数(人)

责任人姓名

责任人电话

供水服务电话

(略)

2200

15000

雷金贵

*

0833-*

歇马乡自来水厂

200

2700

封文锦

*

*

梧凤乡自来水厂

300

2500

帅永祥

*

*

吴场镇社区集中供水

100

2360

杨德民

*

*

木城场社区集中供水

800

1200

谢文才

*

*

三洞水厂

200

2200

陈永敏

*

*

华头场社区集中供水

800

3500

蒋立

*

*

麻柳乡场镇集中供水

120

500

黄国华

*

0833-*

中电建夹江青衣水厂

50000

75000

周富虎

*

0833-*

注: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详见各供水工程标识牌

职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维修养护,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检,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处理用水群众有关投诉等。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蓄水池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维护、水费收缴等各项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供水服务电话等情况,并设立标示标牌,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投诉处理和查询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五、监督举报电话

夹江县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略) 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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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个制度”公示如下:

一、夹江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薛怀军(夹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职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杨滔(夹江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职责:负责编制农村安全饮水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等。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夹江县各镇(街)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

镇(街)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漹城街道

汪伟

*

2

青衣街道

胡晋

*

3

黄土镇

张瑞

*

4

甘江镇

邹洁

*

5

新场镇

杨松

*

6

马村镇

吴小强

*

7

吴场镇

涂飞洋

*

8

木城镇

谭婷

*

9

华头镇

王程程

*

职责: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及供水安全负总责,负责建立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的协调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等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夹江县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设计供水规模(m3/d

供水服务数(人)

责任人姓名

责任人电话

供水服务电话

(略)

2200

15000

雷金贵

*

0833-*

歇马乡自来水厂

200

2700

封文锦

*

*

梧凤乡自来水厂

300

2500

帅永祥

*

*

吴场镇社区集中供水

100

2360

杨德民

*

*

木城场社区集中供水

800

1200

谢文才

*

*

三洞水厂

200

2200

陈永敏

*

*

华头场社区集中供水

800

3500

蒋立

*

*

麻柳乡场镇集中供水

120

500

黄国华

*

0833-*

中电建夹江青衣水厂

50000

75000

周富虎

*

0833-*

注: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详见各供水工程标识牌

职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维修养护,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检,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处理用水群众有关投诉等。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蓄水池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维护、水费收缴等各项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供水服务电话等情况,并设立标示标牌,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投诉处理和查询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五、监督举报电话

夹江县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略) 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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