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夹江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个制度”公示如下:
一、夹江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薛怀军(夹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职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杨滔(夹江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职责:负责编制农村安全饮水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等。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夹江县各镇(街)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 | 镇(街)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漹城街道 | 汪伟 | * |
2 | 青衣街道 | 胡晋 | * |
3 | 黄土镇 | 张瑞 | * |
4 | 甘江镇 | 邹洁 | * |
5 | 新场镇 | 杨松 | * |
6 | 马村镇 | 吴小强 | * |
7 | 吴场镇 | 涂飞洋 | * |
8 | 木城镇 | 谭婷 | * |
9 | 华头镇 | 王程程 | * |
职责: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及供水安全负总责,负责建立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的协调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等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夹江县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 设计供水规模(m3/d) | 供水服务数(人) | 责任人姓名 | 责任人电话 | 供水服务电话 |
(略) | 2200 | 15000 | 雷金贵 | * | 0833-* |
歇马乡自来水厂 | 200 | 2700 | 封文锦 | * | * |
梧凤乡自来水厂 | 300 | 2500 | 帅永祥 | * | * |
吴场镇社区集中供水 | 100 | 2360 | 杨德民 | * | * |
木城场社区集中供水 | 800 | 1200 | 谢文才 | * | * |
三洞水厂 | 200 | 2200 | 陈永敏 | * | * |
华头场社区集中供水 | 800 | 3500 | 蒋立 | * | * |
麻柳乡场镇集中供水 | 120 | 500 | 黄国华 | * | 0833-* |
中电建夹江青衣水厂 | 50000 | 75000 | 周富虎 | * | 0833-* |
注: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详见各供水工程标识牌
职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维修养护,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检,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处理用水群众有关投诉等。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蓄水池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维护、水费收缴等各项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供水服务电话等情况,并设立标示标牌,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投诉处理和查询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五、监督举报电话
夹江县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略) 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个制度”公示如下:
一、夹江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薛怀军(夹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职责:统筹负责县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县级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杨滔(夹江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83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职责:负责编制农村安全饮水规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等。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夹江县各镇(街)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序号 | 镇(街)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漹城街道 | 汪伟 | * |
2 | 青衣街道 | 胡晋 | * |
3 | 黄土镇 | 张瑞 | * |
4 | 甘江镇 | 邹洁 | * |
5 | 新场镇 | 杨松 | * |
6 | 马村镇 | 吴小强 | * |
7 | 吴场镇 | 涂飞洋 | * |
8 | 木城镇 | 谭婷 | * |
9 | 华头镇 | 王程程 | * |
职责: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及供水安全负总责,负责建立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的协调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等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夹江县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 设计供水规模(m3/d) | 供水服务数(人) | 责任人姓名 | 责任人电话 | 供水服务电话 |
(略) | 2200 | 15000 | 雷金贵 | * | 0833-* |
歇马乡自来水厂 | 200 | 2700 | 封文锦 | * | * |
梧凤乡自来水厂 | 300 | 2500 | 帅永祥 | * | * |
吴场镇社区集中供水 | 100 | 2360 | 杨德民 | * | * |
木城场社区集中供水 | 800 | 1200 | 谢文才 | * | * |
三洞水厂 | 200 | 2200 | 陈永敏 | * | * |
华头场社区集中供水 | 800 | 3500 | 蒋立 | * | * |
麻柳乡场镇集中供水 | 120 | 500 | 黄国华 | * | 0833-* |
中电建夹江青衣水厂 | 50000 | 75000 | 周富虎 | * | 0833-* |
注: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名单及联系电话详见各供水工程标识牌
职责: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要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维修养护,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巡检,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处理用水群众有关投诉等。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蓄水池清洗消毒、日常维修维护、水费收缴等各项工作,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供水服务电话等情况,并设立标示标牌,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投诉处理和查询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五、监督举报电话
夹江县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略) 水务局监督举报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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