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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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2〕12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为2023年鄯善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依据《鄯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发展规划纲要》,结 (略) 场供应环境和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目的及意义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略) 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建设用地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 (略) 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鄯善县人民政府决定编制《鄯善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 (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 (略)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7)《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8)《 (略)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9)《 (略) 办公厅关于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1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2)《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1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

(1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 (略) (略)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7)《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9)《鄯善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2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21)鄯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2)鄯善县县城区总体规划(2012-2030)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管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全方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瓶颈制约,强化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镇、村、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向城区集中,形成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优势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3、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农用地转用、存量土地盘活、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情况,充分考虑近几年我县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结合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 (略) 场需求基本相适应,以土地供应引导消费的模式。

4、有保有压原则。积极支持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加大廉租房、公租房、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保障力度, (略) 基础设施、城市功能性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增量,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两高一低”等传统产业的用地门槛,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规模。

三、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鄯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54.7829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鄯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11.294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01.8332公顷;住宅用地58.8716公顷(其中:普通住房用地58.871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2.7841公顷。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鄯善县城区土地供应量为81.390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为58.8716公顷,商业用地9.1516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3675公顷;园区土地供应量为500.9647公顷,其中商业用地0.5699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5.1131公顷,工业用地465.2817公顷;鲁克沁镇土地供应量为8.3191公顷,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6524公顷,工业用地0.6667公顷;连木沁镇土地供应量为11.7634公顷,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辟展镇土地供应9.6464公顷,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0282公顷,工业用地2.6182公顷;七克台镇土地供应35.6030公顷,其中商业用地1.5725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7639公顷,工业用地32.2666公顷;吐峪沟乡土地供应量为5.0383公顷,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迪坎镇土地供应量为2.0573公顷,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政策导向

1、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城区主体功能分区要求,加快建设新区北扩、太阳岛社区、高铁站周边,增强新城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体系。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城区产业空间布局,整合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鼓励同类产业向开发区集聚。 (略) 产业升级计划, (略) 开发区的规模、结构和类型,明确开发区发展方向。加快整合煤炭、菱镁、石材等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产业、打造滨沙大道建设旅游经济区、工业园区。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工业园区新增建设项目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70万元/公顷,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0.7。总投资低于300万元的新增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其他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供应土地。

4、 (略) 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全面 (略) (略) 现代化进程, (略) 功能,完善设施、打造环境、塑造形象、提升功能。将城北新区和石材工 (略) 总体规划统筹功能布局。 (略) 化道路,高起点、高质量开发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城镇布局合理、带动效应较强的中心镇。

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有序开展村庄优化调整和土地整理。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租房、安居富民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地保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集体土地流转步伐,构建同地同价、两个产权、 (略) 场的土地供应新格局,推进城乡 (略) 场建设。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 (略) 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用地落到地块。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但对已经完成地块前期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城市功能性设施用地、新兴产业用地在供地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调整供地结构的,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国土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3、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各乡镇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及时作出说明。

4、强化土地供应前期审核和踏勘。对2023年拟出让地块,原则上必须由政府成立的前期开发平台,先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许可证,完成地块内前期开发、地块外基础设施建设后方可出让;对于个别特殊地块,原则上必须先办理征收许可证,在场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程量完成 (略) 场。


附表1

鄯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05

商服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07

住宅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军事用地

小计

廉租房、公租房、安居富民用地

商品房

用地

鄯善县

合计

654.7829

11.2940

501.8332

58.8716

/

58.8716

82.7841

0

0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独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本级,不单独统计。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2〕12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为2023年鄯善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依据《鄯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发展规划纲要》,结 (略) 场供应环境和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目的及意义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略) 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建设用地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 (略) 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鄯善县人民政府决定编制《鄯善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 (略)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 (略)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7)《 (略)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8)《 (略)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9)《 (略) 办公厅关于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1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2)《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1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

(1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 (略) (略)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7)《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9)《鄯善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2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21)鄯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2)鄯善县县城区总体规划(2012-2030)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管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全方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瓶颈制约,强化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镇、村、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向城区集中,形成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优势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3、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农用地转用、存量土地盘活、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情况,充分考虑近几年我县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结合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 (略) 场需求基本相适应,以土地供应引导消费的模式。

4、有保有压原则。积极支持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加大廉租房、公租房、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保障力度, (略) 基础设施、城市功能性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增量,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两高一低”等传统产业的用地门槛,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规模。

三、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鄯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54.7829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鄯善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11.294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01.8332公顷;住宅用地58.8716公顷(其中:普通住房用地58.871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2.7841公顷。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鄯善县城区土地供应量为81.390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为58.8716公顷,商业用地9.1516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3675公顷;园区土地供应量为500.9647公顷,其中商业用地0.5699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5.1131公顷,工业用地465.2817公顷;鲁克沁镇土地供应量为8.3191公顷,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6524公顷,工业用地0.6667公顷;连木沁镇土地供应量为11.7634公顷,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辟展镇土地供应9.6464公顷,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7.0282公顷,工业用地2.6182公顷;七克台镇土地供应35.6030公顷,其中商业用地1.5725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7639公顷,工业用地32.2666公顷;吐峪沟乡土地供应量为5.0383公顷,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迪坎镇土地供应量为2.0573公顷,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政策导向

1、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城区主体功能分区要求,加快建设新区北扩、太阳岛社区、高铁站周边,增强新城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体系。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城区产业空间布局,整合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鼓励同类产业向开发区集聚。 (略) 产业升级计划, (略) 开发区的规模、结构和类型,明确开发区发展方向。加快整合煤炭、菱镁、石材等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产业、打造滨沙大道建设旅游经济区、工业园区。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工业园区新增建设项目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70万元/公顷,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0.7。总投资低于300万元的新增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其他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供应土地。

4、 (略) 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全面 (略) (略) 现代化进程, (略) 功能,完善设施、打造环境、塑造形象、提升功能。将城北新区和石材工 (略) 总体规划统筹功能布局。 (略) 化道路,高起点、高质量开发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城镇布局合理、带动效应较强的中心镇。

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有序开展村庄优化调整和土地整理。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租房、安居富民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地保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集体土地流转步伐,构建同地同价、两个产权、 (略) 场的土地供应新格局,推进城乡 (略) 场建设。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 (略) 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用地落到地块。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但对已经完成地块前期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城市功能性设施用地、新兴产业用地在供地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调整供地结构的,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国土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汇总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3、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各乡镇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及时作出说明。

4、强化土地供应前期审核和踏勘。对2023年拟出让地块,原则上必须由政府成立的前期开发平台,先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许可证,完成地块内前期开发、地块外基础设施建设后方可出让;对于个别特殊地块,原则上必须先办理征收许可证,在场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程量完成 (略) 场。


附表1

鄯善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05

商服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07

住宅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军事用地

小计

廉租房、公租房、安居富民用地

商品房

用地

鄯善县

合计

654.7829

11.2940

501.8332

58.8716

/

58.8716

82.7841

0

0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独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本级,不单独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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