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
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杨柳坪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杨柳坪组实施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原址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下环城路边, (略) 规划及新晃县液化气安全供应保障需求,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将其搬迁至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杨柳坪组。新址总占地面积8544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充装车间(设有灌瓶间、压缩机间)和储罐区(建设3个50m3的液化石油气地下储罐、1个50m3的地下残液灌),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该项目通过压缩机将储罐(液态)中的液化石油充装进入15kg的液化气瓶内(液态),预计年充装供应液化石油气10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储罐区大小呼吸损失、充装间充装及残液回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采用密闭灌装方式、地埋式(地下完全密封)密闭储罐等措施,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限值要求,场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后经排烟管道屋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3.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站区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排至厂外沟渠最终汇入舞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施肥。 4.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液化气罐瓶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钢瓶、液化气钢瓶抽残产生的残液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合格钢瓶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残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建立登记台账。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和管理。 6、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杨柳坪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杨柳坪组实施新晃县液化石油气站搬迁项目。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原址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下环城路边, (略) 规划及新晃县液化气安全供应保障需求,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将其搬迁至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杨柳坪组。新址总占地面积8544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充装车间(设有灌瓶间、压缩机间)和储罐区(建设3个50m3的液化石油气地下储罐、1个50m3的地下残液灌),辅助工程主要为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该项目通过压缩机将储罐(液态)中的液化石油充装进入15kg的液化气瓶内(液态),预计年充装供应液化石油气1000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储罐区大小呼吸损失、充装间充装及残液回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采用密闭灌装方式、地埋式(地下完全密封)密闭储罐等措施,确保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限值要求,场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后经排烟管道屋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3.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布设站区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排至厂外沟渠最终汇入舞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和林地施肥。 4.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生产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液化气罐瓶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钢瓶、液化气钢瓶抽残产生的残液等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合格钢瓶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残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建立登记台账。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和管理。 6、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