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传真)、0883-*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永德县百万吨饲草收储示范园(一期)建设项目
1.鸭塘村饲草收储厂: (略) 永德县永康镇鸭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为 E:99 °23′21.785 ″, 24 °10 ′12.266 ″)
2.勐底桥饲草收储厂: (略) 永德县亚练乡鱼新塘村民委员会后寨小组(中心地理坐标为 E:99 °29′11.719″, 24 °11 ′54.288 ″)
3.四方田饲草收储厂: (略) 永德县永康镇热水塘村四方田组(中心地理坐标为 E:99 °22′15.965 ″, 24 °4 ′33.747 ″)
永德县 (略)
(略) (略)
项目拟建饲草收储厂3个,分别是鸭塘村饲草收储厂、勐底桥饲草收储厂、四方田饲草收储厂,规模均为年产青贮饲草料20万吨。
施工期:
(1)大气:切实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防止扬尘污染。
(2)废水: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等。
(4)固废: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以回收利用的送至专门建筑垃圾回收站。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在原料堆放区、粉碎区以及散料堆放区设置防尘网,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厂区绿化吸附等。
(2)水环境:项目内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通过修建雨水明沟排出厂外;项目无工艺生产废水;员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耿马县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
(略) 耿马县耿马镇复兴村南翁组石场山(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99 °22′25.374 ″,北纬: 23°36′2.569 ″)
耿马傣族佤族县民政局
临沧 (略)
项目占地面积19644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4535.22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1788.38平方米、食堂400平方米、服务中心125平方米、休息区345平方米、告别厅90平方米、守灵厅360平方米、火化车间407平方米、法医室116平方米、冰存室130平方米、公厕47.84平方米、殡葬车停车楼101平方米、储藏间24平方米、连廊101平方米、寄存塔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05.7万,占总投资的3.52%。
(1)大气环境:火化废气经旋风除尘+火星拦截器+风冷换热器+干式除酸器+布袋除尘器+引风机+12米高排气筒排放;遗物焚烧炉废气经高效风冷降温器+火星拦截器+烟气干燥器+初级除尘器+脱硫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旁通系统+排烟系统+压缩空气喷吹系统+变频器引风系统+消声器及烟囱+PLC控制系统,处理后经12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本项目遗体和殡仪车清洗废水排入消毒沉淀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
(3)固废:除尘设备产生的粉尘、废活性炭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容器包装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除尘设备产生的粉尘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后 (略) 定期清运。
临沧中石化强力 (略) 海乃加油站
(略) 临翔区南塘街1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0 °5′37.673 ″,北纬: 23 °56′28.293 ″)
临沧中石化强力 (略)
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8251.46m2,分为加油区(一期)和商业区(二期)两大部分,本次环评只针对加油区(一期)做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加油区总占地面积3160m2,总建筑面积为796.1m2,其中:罩棚建筑面积为356.55m2,站房建筑面积为 399.60m2,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为39.95m2;设3具30m3 FF双层油罐(98#、95#、92#)、1具50m3 FF双层油罐(0#)。油罐总容积 140m3,折合油罐总容积115m3,为二级加油站。
(1)大气环境:通过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卸油和加油产生的油气。(2)水环境: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地面冲洗废水经防渗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一并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冲厕、地面冲洗,不外排。
(3)固废: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并使用特定容器对废消防砂和废油毯等进行收集和暂存,再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交接时填写危废转移联单。
1
耿马顺德木材加工厂技改扩建建设项目
(略) 耿马自治县孟定镇下城芒倒组(东经99°2′24.287",北纬23°32′32.673)"
耿马顺德木材加工厂
云南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0m2,建筑面积为3700m2。建设原材料堆放区1000m2,焚烧碳化区1500m2,磨粉车间200m2,打包区200m2,成品堆放区300m2,办公生活区500m2。对原有场地进行硬化,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年产800吨木炭粉和600吨木炭。
(1)大气环境:
项目炭化炉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脱硫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磨粉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厂房阻隔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声环境:
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
项目除尘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无外排废水。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炭化炉粉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雷磨机粉尘收集后与产品一同出售;脱硫除尘装置脱硫渣收集后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炭化炉灰渣收集后外售或外运作农田农肥;脱硫除尘装置冷凝产生的木焦油通过密封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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