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东郊段)综合水稳拌合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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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东郊段)综合水稳拌合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06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东郊段)综合水稳拌合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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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东郊段)综合水稳拌合站项目
中铁北 (略) "
(略) 东郊镇东郊村委会东郊村
海南 (略)
用地面积4590.001m2,厂区主要布置有备料仓、上料仓、水稳搅拌区、管理生活区等,厂区内不设柴油储罐。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砂石料堆存、装卸及运输产生的扬尘,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食堂油烟及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进出口设有洗车槽和喷雾设施,对运输车辆抑尘;原料堆场设置全封闭厂房,并安装喷淋系统;项目采用全封闭结构储存砂石料且投料口设喷淋喷头;项目原料中水泥为筒仓储藏,在水泥灌装过程中,由于通过管道进入筒仓时进料口在筒仓下方,罐装车通过气力输送将原料送至水泥筒仓,同时水泥筒仓通过密闭管道输送系统与搅拌机连接,项目设有2个水泥筒仓,均在筒仓顶部安装袋式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过滤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高度分别为20m和18m;搅拌机布设于密闭的搅拌车间内,搅拌主机安装一台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在搅拌车间四周设置喷淋点,用以降尘;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车辆行驶的厂区内路面及运输路线实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过程中在车厢上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对运输路线附近大气环境的污染,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厨房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使用轻质柴油,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的情况下使用,产生的柴油发电机废气由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并加强通风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为生活用水、地面冲洗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搅拌机清洗用水、搅拌用水及喷淋用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生产废水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搅拌区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截流沟收集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清洗用水及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排入雨水沉淀池,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水沉淀池进行防渗防漏处理。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三级沉淀池沉渣等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沉淀池沉渣外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①本项目属于其它水泥类似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为允许类项目。综上,项目建 (略) 现行的产业政策。
本项 (略) 环岛旅游公路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村庄、坑塘水面,项目西侧3m为新一场村,在生产工况下,主要产生污染物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在厂区下风30m处居民点设置大气监测点,TSP的最大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故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对最近居民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后,将全部拆除并复垦。
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1.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 (略) 环境质量状况》, (略) SO2、NO2、CO、PM10、O3、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报告表》,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2年12月25日至27日对厂界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TSP监测浓度范围:27.8~31.2μg/m3(小于300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项目西侧530m处为下田水库,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修编)》(2021 年)、《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环水字〔2021〕4号)中,下田水库无水功能区划,主要作为周边农田灌溉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根据《报告表》,本次评价委托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2年12月25日对下田水库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pH值、溶解氧、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的要求外,其他所监测因子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为劣V类水体。经调查,下田水库周边存在大量鱼塘,在周期性排水时不可避免向下田水库中排放,是导致下田水库水质超标主要原因。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最大储存量为0.1t/a,临界量为2500t,比值Q<1,项目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废机油在贮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并遇明火引发火灾等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防范泄漏措施,尽可能降低泄漏、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发布时间:2023-03-06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东郊段)综合水稳拌合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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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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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东郊镇东郊村委会东郊村
海南 (略)
用地面积4590.001m2,厂区主要布置有备料仓、上料仓、水稳搅拌区、管理生活区等,厂区内不设柴油储罐。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砂石料堆存、装卸及运输产生的扬尘,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食堂油烟及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进出口设有洗车槽和喷雾设施,对运输车辆抑尘;原料堆场设置全封闭厂房,并安装喷淋系统;项目采用全封闭结构储存砂石料且投料口设喷淋喷头;项目原料中水泥为筒仓储藏,在水泥灌装过程中,由于通过管道进入筒仓时进料口在筒仓下方,罐装车通过气力输送将原料送至水泥筒仓,同时水泥筒仓通过密闭管道输送系统与搅拌机连接,项目设有2个水泥筒仓,均在筒仓顶部安装袋式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过滤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高度分别为20m和18m;搅拌机布设于密闭的搅拌车间内,搅拌主机安装一台袋式除尘器,搅拌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在搅拌车间四周设置喷淋点,用以降尘;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车辆行驶的厂区内路面及运输路线实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过程中在车厢上加盖篷布,以减少扬尘对运输路线附近大气环境的污染,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厨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厨房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使用轻质柴油,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的情况下使用,产生的柴油发电机废气由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并加强通风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为生活用水、地面冲洗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搅拌机清洗用水、搅拌用水及喷淋用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生产废水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搅拌区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截流沟收集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清洗用水及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排入雨水沉淀池,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雨水沉淀池进行防渗防漏处理。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三级沉淀池沉渣等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沉淀池沉渣外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①本项目属于其它水泥类似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选用的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等均不在其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范围内,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为允许类项目。综上,项目建 (略) 现行的产业政策。
本项 (略) 环岛旅游公路配套临时水稳拌合站项目,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农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村庄、坑塘水面,项目西侧3m为新一场村,在生产工况下,主要产生污染物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在厂区下风30m处居民点设置大气监测点,TSP的最大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故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对最近居民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后,将全部拆除并复垦。
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1.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 (略) 环境质量状况》, (略) SO2、NO2、CO、PM10、O3、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报告表》,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2年12月25日至27日对厂界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TSP监测浓度范围:27.8~31.2μg/m3(小于300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项目西侧530m处为下田水库,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修编)》(2021 年)、《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环水字〔2021〕4号)中,下田水库无水功能区划,主要作为周边农田灌溉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根据《报告表》,本次评价委托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2年12月25日对下田水库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pH值、溶解氧、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的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的要求外,其他所监测因子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为劣V类水体。经调查,下田水库周边存在大量鱼塘,在周期性排水时不可避免向下田水库中排放,是导致下田水库水质超标主要原因。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最大储存量为0.1t/a,临界量为2500t,比值Q<1,项目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废机油在贮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并遇明火引发火灾等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防范泄漏措施,尽可能降低泄漏、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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