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一工区项目部沥青拌合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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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一工区项目部沥青拌合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06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一工区项目部沥青拌合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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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一工区项目部沥青拌合站项目
中铁北 (略) "
(略) 铺前镇东坡村委会白石村东北侧1109m处
海南 (略)
项目 (略) (略) 铺前镇东坡村委会白石村东北侧1109m处,坐标为E:110°41′46.838″;N:20°4′34.176″,项目用地面积为7318.1412m2,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生产区、沥青储罐区、天然气储罐、原料堆料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附属用房等。其中,主生产区中包括拌和主楼、矿粉和水泥仓等;试验区包括集料室、沥青原材室、沥青混合料室,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及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沥青罐呼吸废气、拌锅搅拌成品仓卸料过程沥青烟气、烘干滚筒燃料废气与骨料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粉尘废气及燃烧废气、粉仓顶呼吸口粉尘、导热油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天然气储罐槽车非*烷总烃、沥青加热恶臭和无组织排放粉尘。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将呼吸废气引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与沥青烟气共用),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1#)排放;项目生产车间为全密闭车间,沥青储罐呼吸口、拌锅及成品仓卸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配套引风机(风量 15000m3/h)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沥青烟气处理措施采用水喷淋+油雾分离+电捕捉+UV 光氧催化措施;骨料(碎石、石屑)的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工序均在搅拌楼内操作,其中,冷料仓中碎石提升以密闭皮带输送方式完成,在烘干机滚筒中不断升起、抛下,全过程均在密闭系统中进行,此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由配套引风机(风量 15000m3/h)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2#)排放;拌锅是密闭系统,拟对拌锅内粉尘废气引集气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成品仓卸料时,卸料车道配套的卷帘门放下关闭,车道内形成一个密闭空间,卸料口四周配有引风机带动的废气吸附口,将粉尘废气抽走并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 排气筒(2#)排放;燃烧废气与烘干筛分废气一起排至袋式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2#)排放;筒仓呼吸粉尘分别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 1 个 20m 的3#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 15m排气筒(4#)排放;油烟废气由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净化后于楼顶排放;项目设置的天然气储罐槽车仅供本项目生产使用,加气量较小,天然气储罐槽车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系统超压非正常排放的天然气、系统检修和管阀泄漏的天然气,排放量较小,以无组织方式排放;项目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项目设有室内料仓,用于堆放碎石原料。沥青混合料制备时,碎石原料由装载车将碎石运输至拌和站的冷料仓中;在沥青储罐呼吸孔处以及成品出料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沥青特有异味气体,由于沥青从输送到拌和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项目加臭过程密闭进行,正常情况下没有天然气外排,基本上没有四氢噻吩泄露,但是在系统检修过程和系统超压时会由天然气带出极少量的四氢噻吩,排放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粉尘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循环水池内废水定期更换至废水储存罐内,贮存于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除尘。(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区间主要为拌和主楼相应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为露天,不设在封闭车间内。噪声特征以连续性噪声为主,间歇性噪声为辅。项目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震,隔声、距离衰减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危险废物包括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中喷淋塔废水、老化导热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石料收集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而 (略) 政工程填路、筑路基;项目收集的粉尘经螺旋注入专用粉罐车运至粉仓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储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暂储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老化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储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内, (略) 产业准入要求。
根据“多规合一”图中的内容显示,项目用地性质为旅游建设用地,项目为临时用地项目,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文自然资函〔2022〕2084 号,“我局原则同意你司使用该宗用 (略) 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工程项目临时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 (略) “三线一单”相符; (略) “三线一单”相符; (略) “三区三线”相符;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与《 (略) 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相符;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 要求相符;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与《 (略)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相符
大气污染物:NOx:0.4867t/a,非*烷总烃:0.*t/a。 总量控制指标由主管部门分配。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应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
1.环境空气:根据《报告表》,本次评价引用《 (略) 环境质量年报》(2021年度), (略) SO2、NO2、CO、PM10、O3、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报告表》,委托海之源环境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24 日~26 日对项目区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苯、*苯、二*苯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苯并[a]芘、总悬浮颗粒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小时平均浓度评价标准。2.地表水:根据《报告表》,项目附近的地表水系为位于项目南侧 3364m的洙溪河,报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2022 年 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环境质量公报,与上月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珠溪河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3.生态环境:根据《报告表》,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项目周边均为植被树木,项目区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类型简单。野生动物多为鼠、鸟等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省级保护与特有物种野生动植物。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有导热油、天然气,项目环境风险单元主要有生产区。天然气储罐一般涉及较多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储存和操作。本项目通过导则推荐模式对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污染物质和次生污染物质扩散进行了预测和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风险事故的万一发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下,可使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很小。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发布时间:2023-03-06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一工区项目部沥青拌合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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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铺前镇东坡村委会白石村东北侧1109m处
海南 (略)
项目 (略) (略) 铺前镇东坡村委会白石村东北侧1109m处,坐标为E:110°41′46.838″;N:20°4′34.176″,项目用地面积为7318.1412m2,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生产区、沥青储罐区、天然气储罐、原料堆料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附属用房等。其中,主生产区中包括拌和主楼、矿粉和水泥仓等;试验区包括集料室、沥青原材室、沥青混合料室,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及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沥青罐呼吸废气、拌锅搅拌成品仓卸料过程沥青烟气、烘干滚筒燃料废气与骨料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粉尘及拌锅及成品仓卸料粉尘废气及燃烧废气、粉仓顶呼吸口粉尘、导热油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天然气储罐槽车非*烷总烃、沥青加热恶臭和无组织排放粉尘。沥青储罐呼吸口连接集气管道,将呼吸废气引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与沥青烟气共用),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1#)排放;项目生产车间为全密闭车间,沥青储罐呼吸口、拌锅及成品仓卸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由配套引风机(风量 15000m3/h)抽送至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内进行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沥青烟气处理措施采用水喷淋+油雾分离+电捕捉+UV 光氧催化措施;骨料(碎石、石屑)的输送、计量、投料、烘干、筛分工序均在搅拌楼内操作,其中,冷料仓中碎石提升以密闭皮带输送方式完成,在烘干机滚筒中不断升起、抛下,全过程均在密闭系统中进行,此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由配套引风机(风量 15000m3/h)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2#)排放;拌锅是密闭系统,拟对拌锅内粉尘废气引集气管道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成品仓卸料时,卸料车道配套的卷帘门放下关闭,车道内形成一个密闭空间,卸料口四周配有引风机带动的废气吸附口,将粉尘废气抽走并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 排气筒(2#)排放;燃烧废气与烘干筛分废气一起排至袋式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2#)排放;筒仓呼吸粉尘分别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 1 个 20m 的3#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 15m排气筒(4#)排放;油烟废气由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净化后于楼顶排放;项目设置的天然气储罐槽车仅供本项目生产使用,加气量较小,天然气储罐槽车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系统超压非正常排放的天然气、系统检修和管阀泄漏的天然气,排放量较小,以无组织方式排放;项目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项目设有室内料仓,用于堆放碎石原料。沥青混合料制备时,碎石原料由装载车将碎石运输至拌和站的冷料仓中;在沥青储罐呼吸孔处以及成品出料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沥青特有异味气体,由于沥青从输送到拌和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项目加臭过程密闭进行,正常情况下没有天然气外排,基本上没有四氢噻吩泄露,但是在系统检修过程和系统超压时会由天然气带出极少量的四氢噻吩,排放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粉尘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循环水池内废水定期更换至废水储存罐内,贮存于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除尘。(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区间主要为拌和主楼相应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为露天,不设在封闭车间内。噪声特征以连续性噪声为主,间歇性噪声为辅。项目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震,隔声、距离衰减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危险废物包括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沥青烟气处理装置中喷淋塔废水、老化导热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石料收集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而 (略) 政工程填路、筑路基;项目收集的粉尘经螺旋注入专用粉罐车运至粉仓回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储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暂储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老化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储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内, (略) 产业准入要求。
根据“多规合一”图中的内容显示,项目用地性质为旅游建设用地,项目为临时用地项目,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一工区项目部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文自然资函〔2022〕2084 号,“我局原则同意你司使用该宗用 (略) 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工程项目临时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 (略) “三线一单”相符; (略) “三线一单”相符; (略) “三区三线”相符;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与《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与《 (略) 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相符;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 要求相符;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相符;与《 (略)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相符
大气污染物:NOx:0.4867t/a,非*烷总烃:0.*t/a。 总量控制指标由主管部门分配。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总量指标来源应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相衔接。
1.环境空气:根据《报告表》,本次评价引用《 (略) 环境质量年报》(2021年度), (略) SO2、NO2、CO、PM10、O3、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报告表》,委托海之源环境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24 日~26 日对项目区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苯、*苯、二*苯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苯并[a]芘、总悬浮颗粒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小时平均浓度评价标准。2.地表水:根据《报告表》,项目附近的地表水系为位于项目南侧 3364m的洙溪河,报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2022 年 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环境质量公报,与上月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珠溪河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3.生态环境:根据《报告表》,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项目周边均为植被树木,项目区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植被类型简单。野生动物多为鼠、鸟等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省级保护与特有物种野生动植物。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有导热油、天然气,项目环境风险单元主要有生产区。天然气储罐一般涉及较多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储存和操作。本项目通过导则推荐模式对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污染物质和次生污染物质扩散进行了预测和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风险事故的万一发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下,可使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很小。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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