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关于湖南长沙普金芙π入猴子石变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关于湖南长沙普金芙π入猴子石变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长沙普金芙π入猴子石变11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天心区新开铺街道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湘 (略) |
公示期 | 2023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12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拆除现状110kV学罗猴大新线塔#26~#27~#27.1~#27.2 ~#28~#28.1段、塔#28~#29段架空线路以及现状110kV红猴罗洋线塔#22~#21~#20段、塔28~#28.1段架空线路,拆除架空线路折单路经长约为2.03km。沿着塔#23~#22~A2(新建塔)~#20左侧新架设1回线路,同时沿着塔#22~A2(新建塔)~#20右侧更换原有1回线路,两回线路分别与现状线路前后接通,形成新的110kV学罗大新线及红罗洋线。 将现状110kV浦金芙线在猴子石水厂附近π开,新建3基杆塔A1(双回塔)、A2(四回塔)、A3(双回塔);新建电缆至已有塔#27.2电缆终端塔,改为架空线路,沿着塔#27.2~#27.1~A1~A2~A3~#28.1双回架空走线进入猴子石变电站;π接完成后形成110kV浦金猴线及芙猴线。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9km,双回电缆路径长约0.03km,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04km,其中浦金猴线路径长0.64km,芙猴线路径长0.64km。项目总投资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构筑物,确保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砂处理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工程区域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集中堆置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雨、防飞扬等措施。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严格执行“8个100%”,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205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湖南长沙普金芙π入猴子石变11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天心区新开铺街道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湘 (略) |
公示期 | 2023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12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拆除现状110kV学罗猴大新线塔#26~#27~#27.1~#27.2 ~#28~#28.1段、塔#28~#29段架空线路以及现状110kV红猴罗洋线塔#22~#21~#20段、塔28~#28.1段架空线路,拆除架空线路折单路经长约为2.03km。沿着塔#23~#22~A2(新建塔)~#20左侧新架设1回线路,同时沿着塔#22~A2(新建塔)~#20右侧更换原有1回线路,两回线路分别与现状线路前后接通,形成新的110kV学罗大新线及红罗洋线。 将现状110kV浦金芙线在猴子石水厂附近π开,新建3基杆塔A1(双回塔)、A2(四回塔)、A3(双回塔);新建电缆至已有塔#27.2电缆终端塔,改为架空线路,沿着塔#27.2~#27.1~A1~A2~A3~#28.1双回架空走线进入猴子石变电站;π接完成后形成110kV浦金猴线及芙猴线。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9km,双回电缆路径长约0.03km,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04km,其中浦金猴线路径长0.64km,芙猴线路径长0.64km。项目总投资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构筑物,确保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砂处理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施工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工程区域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集中堆置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雨、防飞扬等措施。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严格执行“8个100%”,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205室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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