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水利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漳州市水利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通知要求, (略) 水利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持续开展水政监察执法行动,强化河道治乱。今年以来,先后 (略) 春节假日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执法行动, (略) 各地河道“四不两直”巡查暗访、实施突击执法, (略) 河湖“清四乱”,组织九龙江西溪北溪巡查执法, (略) 范围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398人次,取缔非法采砂点和堆砂场3处,行政处罚20件,罚没金额56.29万元,其中河道非法采砂11件,罚没金额34.69万元。 (略) 扫黑办密切配合侦办涉恶涉砂案件1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涉砂案件1件,办理办结举报信访件6件,实施夜间等执法活动30次,查获并移交属地查处办理事项5件。
(二)扎实开展水法治工作,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先后组织开展世界水日线上专题、民法典、节水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以会代训,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学和、 (略) 水行政执法现场监督。11 (略) 人大《 (略) 区内河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 (略) 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完成上级和相关部门立法调研、涉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与征求意见等46件次。
(三)持续推进水生态保护,促进河湖健康。 (略) 政府交 (略) 区河段水葫芦打捞保洁工作。实施月度考评,依照考评打分情况办理资金支付;完成上一轮项目年度验收;开展新一轮项目招标相关工作,第一次开标由于符合招标条件家数达不到3家而流标。现已启动第二次招标,预计年底前完成。强化河道清“四乱”。建立月通报、 (略) 对县(区)河湖长制考核机制,占年终考核分50%;主要流域工作报告及河长制工作 (略) 级河长签批27次;实施河湖两违两违治理专项整治, (略) 政府有 (略) 区环境污染源治理联合执法;全市动态“四乱”问题清单735个,完成整改683个,整改率92.93%;九龙江西溪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南靖土楼水乡水利风景区入选国家第二批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
受利益驱动,南靖、高新区等县区部分河段非法采砂活动仍时有发生;全市水利执法力量不足,表现在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措施不足等,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存在差距,其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县区案件法制审核环节缺失;行政监督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识不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存在不及时的问题。学习培训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宣传日”宣传和日常水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方面的宣传工作。
(二)持续开展队*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计划4月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行政执法培训与讲座。
(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为重点内容的执法行动,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强与公安、监察等机关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
(四)加强对县级河道执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县级机构查处、整改、落实到位。9月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执法“三项制度”等贯彻实施;11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提升办案质量。
(五) (略) 政府交 (略) 区河段水葫芦打捞保洁相关工作。加强协调报告,理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强化月度考评,保障河面整治。
(略) 水利局
2022年11月30日
按照通知要求, (略) 水利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持续开展水政监察执法行动,强化河道治乱。今年以来,先后 (略) 春节假日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执法行动, (略) 各地河道“四不两直”巡查暗访、实施突击执法, (略) 河湖“清四乱”,组织九龙江西溪北溪巡查执法, (略) 范围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398人次,取缔非法采砂点和堆砂场3处,行政处罚20件,罚没金额56.29万元,其中河道非法采砂11件,罚没金额34.69万元。 (略) 扫黑办密切配合侦办涉恶涉砂案件1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涉砂案件1件,办理办结举报信访件6件,实施夜间等执法活动30次,查获并移交属地查处办理事项5件。
(二)扎实开展水法治工作,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先后组织开展世界水日线上专题、民法典、节水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以会代训,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学和、 (略) 水行政执法现场监督。11 (略) 人大《 (略) 区内河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 (略) 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完成上级和相关部门立法调研、涉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与征求意见等46件次。
(三)持续推进水生态保护,促进河湖健康。 (略) 政府交 (略) 区河段水葫芦打捞保洁工作。实施月度考评,依照考评打分情况办理资金支付;完成上一轮项目年度验收;开展新一轮项目招标相关工作,第一次开标由于符合招标条件家数达不到3家而流标。现已启动第二次招标,预计年底前完成。强化河道清“四乱”。建立月通报、 (略) 对县(区)河湖长制考核机制,占年终考核分50%;主要流域工作报告及河长制工作 (略) 级河长签批27次;实施河湖两违两违治理专项整治, (略) 政府有 (略) 区环境污染源治理联合执法;全市动态“四乱”问题清单735个,完成整改683个,整改率92.93%;九龙江西溪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南靖土楼水乡水利风景区入选国家第二批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
受利益驱动,南靖、高新区等县区部分河段非法采砂活动仍时有发生;全市水利执法力量不足,表现在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措施不足等,办案能力有待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存在差距,其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县区案件法制审核环节缺失;行政监督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识不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存在不及时的问题。学习培训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宣传日”宣传和日常水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方面的宣传工作。
(二)持续开展队*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计划4月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行政执法培训与讲座。
(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为重点内容的执法行动,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强与公安、监察等机关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
(四)加强对县级河道执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县级机构查处、整改、落实到位。9月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执法“三项制度”等贯彻实施;11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提升办案质量。
(五) (略) 政府交 (略) 区河段水葫芦打捞保洁相关工作。加强协调报告,理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强化月度考评,保障河面整治。
(略) 水利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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