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政府类基金收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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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政府类基金收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项目公示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计费

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

范围

收费

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

单人采集检测16元/人份、5人和10人混合检测3.4元/人份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元/人份

国卫明电2020376号,

冀财非税202014号,

冀发改公价2022727号

自愿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个人或团体

自愿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个人或团体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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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

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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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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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

单人采集检测16元/人份、5人和10人混合检测3.4元/人份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元/人份

国卫明电2020376号,

冀财非税202014号,

冀发改公价2022727号

自愿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个人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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