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6日我局对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从彬
电话: 0830-*
地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7NBE9R71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远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6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高洞村四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酒曲加工车间、办公楼、仓库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安装布袋除尘等配套环保设备,外购小麦作为原料,经润料、粉碎、搅拌、压曲成型、堆曲培养、陈化等工艺制成酒曲成品,项目投产后,达到年加工酒曲30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防尘围挡,及时清扫路面尘土,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小麦破碎粉尘通过负压风机抽送至袋式除尘器(每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1台)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曲药破碎工序设置独立密闭区域,并在粉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小麦破碎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项目区低矮处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成前,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转运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成前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建筑弃渣送至指定地点处理。营运期废稻草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灰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3/6 | |
有效期自 | 2023/3/6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6日我局对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从彬
电话: 0830-*
地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7NBE9R71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远洋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6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高洞村四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酒曲加工车间、办公楼、仓库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安装布袋除尘等配套环保设备,外购小麦作为原料,经润料、粉碎、搅拌、压曲成型、堆曲培养、陈化等工艺制成酒曲成品,项目投产后,达到年加工酒曲30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防尘围挡,及时清扫路面尘土,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小麦破碎粉尘通过负压风机抽送至袋式除尘器(每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1台)净化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曲药破碎工序设置独立密闭区域,并在粉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小麦破碎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项目区低矮处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成前,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转运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成前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建筑弃渣送至指定地点处理。营运期废稻草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灰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年产30000吨酒曲加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3/6 | |
有效期自 | 2023/3/6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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