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国信热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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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国信热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2023年3月6日,我 (略) 辉南县分局关于 (略) 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略) 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 1218 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诚信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1218号。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房屋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4m2,总建筑面积为10m2,4个危废存储单元分别为废机油存放区(1.6m2)、废砂土(1.6m2)存放区、含油工作服、手套、废抹布等存放区(1.6m2)和废活性炭存放区(0.8m2),每处区域分别设有0.3m高围堰。仅用于存放厂区内的含油工作服、手套、废抹布和废机油、废活性炭,定 (略) (略) 外运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暂存区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要求对地面、裙脚及泄漏收集池、围堰、导流沟、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防渗、防腐蚀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周边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

2、废气:危废存储间存储废机油过程中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设置引风机(风量 1500m /h)+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 80%)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控制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要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机油、含油工作服、废抹布、废手套、含油废砂土和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储、地面及裙脚防腐防渗,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导流槽,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

  经审查,2023年3月6日,我 (略) 辉南县分局关于 (略) 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略) 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 1218 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诚信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1218号。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房屋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4m2,总建筑面积为10m2,4个危废存储单元分别为废机油存放区(1.6m2)、废砂土(1.6m2)存放区、含油工作服、手套、废抹布等存放区(1.6m2)和废活性炭存放区(0.8m2),每处区域分别设有0.3m高围堰。仅用于存放厂区内的含油工作服、手套、废抹布和废机油、废活性炭,定 (略) (略) 外运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暂存区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要求对地面、裙脚及泄漏收集池、围堰、导流沟、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防渗、防腐蚀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周边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

2、废气:危废存储间存储废机油过程中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设置引风机(风量 1500m /h)+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 80%)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控制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要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机油、含油工作服、废抹布、废手套、含油废砂土和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储、地面及裙脚防腐防渗,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导流槽,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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