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陵县金骏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沅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陵县金骏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沅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沅环评〔2023〕3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陵县 (略)
沅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陵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沅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沅陵县沅陵镇鸳鸯山居委会覃木溪组(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建筑面积320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车间1栋(设置1条20t/d餐厨垃圾处理线),办公室(与控制室合建)1栋、锅炉房、储罐区、油脂回收系统、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环保投资17.5万元。生产规模: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7200吨/年,回收粗油脂216吨/年。该项目属定址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恶臭,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安装微生物智能除臭设备+多个雾化喷头(微生物除臭剂喷淋除臭),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NH3、H2S、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之二级标准。
㈡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油水分离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设备容器清洗废水,经自建的废水预处理系统(隔油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15m3/d))处理后,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处理。本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㈢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餐厨垃圾处理一体化设备产生的分选渣在场内暂存后外售作养殖原料利用;人工分拣渣和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统一填埋。
㈣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㈤加强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管理。收集容器统一选用 密闭式标准垃圾桶,采用密闭式专用餐厨垃圾车直接收运,车辆运输低速行驶,严禁餐厨垃圾遗洒、垃圾沥出水滴漏;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实现餐厨垃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
㈥严格管理回收的粗油脂。须建立粗油脂管理台账,回收的粗油脂外售作为提炼生物柴油生产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用于生产食用油或食品加工,并不得用于制作饲料或饲料添加剂。
㈦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设置餐厨垃圾应急暂存池(24m3),粗油脂储罐区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量大于粗油脂储罐容量);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
怀沅环评〔2023〕3号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沅陵县 (略)
沅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沅陵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沅陵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沅陵县沅陵镇鸳鸯山居委会覃木溪组(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建筑面积320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车间1栋(设置1条20t/d餐厨垃圾处理线),办公室(与控制室合建)1栋、锅炉房、储罐区、油脂回收系统、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环保投资17.5万元。生产规模: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7200吨/年,回收粗油脂216吨/年。该项目属定址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恶臭,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安装微生物智能除臭设备+多个雾化喷头(微生物除臭剂喷淋除臭),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NH3、H2S、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之二级标准。
㈡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油水分离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设备容器清洗废水,经自建的废水预处理系统(隔油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15m3/d))处理后,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处理。本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㈢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餐厨垃圾处理一体化设备产生的分选渣在场内暂存后外售作养殖原料利用;人工分拣渣和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统一填埋。
㈣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㈤加强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管理。收集容器统一选用 密闭式标准垃圾桶,采用密闭式专用餐厨垃圾车直接收运,车辆运输低速行驶,严禁餐厨垃圾遗洒、垃圾沥出水滴漏;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实现餐厨垃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
㈥严格管理回收的粗油脂。须建立粗油脂管理台账,回收的粗油脂外售作为提炼生物柴油生产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用于生产食用油或食品加工,并不得用于制作饲料或饲料添加剂。
㈦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设置餐厨垃圾应急暂存池(24m3),粗油脂储罐区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量大于粗油脂储罐容量);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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