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3-03-0614:37
关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3-03-0614:37
(略) 交通 (略) :
你单位《关于要 (略) 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 (略) 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略) 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乐水函〔2022〕156号),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坑山塘位于乐成街道景北社区(原松罗村),建于1975年,是一座以灌溉为主要功能的山塘,受当时施工条件限制,设计标准低,山塘运行过程中发现山塘存在防洪及结构安全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及坝基渗漏、启闭设施锈蚀损坏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山塘兴利除害的综合利用功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工程建设是必要。
二、项目名称
(略) 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后在原址范围内重建,大坝高14.85m,坝顶长50.0m,坝顶宽3.5m,正常蓄水位458.50m,正常库容1.54万m3,山塘总库容为1.86万m3。
四、工程等级和洪水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设计
(一)工程总体布置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内容。
(二)主要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1、挡水建筑物:拆除后新建埋石砼重力坝,坝顶高程为460.65m,顶宽3.5m,最大坝高14.85m,坝顶两侧设栏杆;上游坝坡在高程458.50m以上铅直,高程458.50m以下坡比为1:0.1,下游坝坡在高程456.90m以上铅直,在高程456.90m以下为1:0.8;坝体底部埋设放空钢管,下游设置浆砌块石平台;坝基采用帷幕灌浆处理。
2、泄水建筑物:泄洪方式采用坝肩自由溢流式溢洪道,溢洪道位于大坝右肩,溢洪道净宽6m,高2.15m,底高程458.50m,溢洪道两侧为岩基,局部开挖后浇筑砼导流墙。
3、其它:设置大坝水位尺及位移沉降观测设施。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七、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702.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08.29万元,临时工程费75.75万元,独立费用90.56万元,工程预备费20.24万元,专项部分5.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部分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交通 (略) :
你单位《关于要 (略) 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 (略) 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略) 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乐水函〔2022〕156号),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坑山塘位于乐成街道景北社区(原松罗村),建于1975年,是一座以灌溉为主要功能的山塘,受当时施工条件限制,设计标准低,山塘运行过程中发现山塘存在防洪及结构安全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及坝基渗漏、启闭设施锈蚀损坏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山塘兴利除害的综合利用功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工程建设是必要。
二、项目名称
(略) 乐成街道南坑山塘提升工程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拆除后在原址范围内重建,大坝高14.85m,坝顶长50.0m,坝顶宽3.5m,正常蓄水位458.50m,正常库容1.54万m3,山塘总库容为1.86万m3。
四、工程等级和洪水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设计
(一)工程总体布置
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内容。
(二)主要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1、挡水建筑物:拆除后新建埋石砼重力坝,坝顶高程为460.65m,顶宽3.5m,最大坝高14.85m,坝顶两侧设栏杆;上游坝坡在高程458.50m以上铅直,高程458.50m以下坡比为1:0.1,下游坝坡在高程456.90m以上铅直,在高程456.90m以下为1:0.8;坝体底部埋设放空钢管,下游设置浆砌块石平台;坝基采用帷幕灌浆处理。
2、泄水建筑物:泄洪方式采用坝肩自由溢流式溢洪道,溢洪道位于大坝右肩,溢洪道净宽6m,高2.15m,底高程458.50m,溢洪道两侧为岩基,局部开挖后浇筑砼导流墙。
3、其它:设置大坝水位尺及位移沉降观测设施。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七、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702.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08.29万元,临时工程费75.75万元,独立费用90.56万元,工程预备费20.24万元,专项部分5.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部分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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