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3-0614:29
2023年03月0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3-0614:29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万米电线电缆、9万个防水盒、1200万个地钉项目 | (略) 鄞州区宁和路346号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成立于2015年3月11日,企业投资200万元租 (略) 鄞州区宁和路346号宁波中物 (略) 部分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4013.67m2),实施“年产3000万米电线电缆、9万个防水盒、1200万个地钉项目”。 | 无 | 项目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粉碎机置于独立房间内,进出口安装软帘,及时清扫落地尘屑,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详见报告 |
2 | 年产600万套传感器、60万套控制器项目 | (略) 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辉西路177号、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928号 | 宁波铭瑞 (略) | 宁波铭瑞 (略) 投资1000万元租赁分 (略) 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辉西路177号、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928号的两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年产600万套传感器、60万套控制器项目”。 | 无 | 项目拌料机拌料时加盖密闭,搅拌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拌料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粉碎机置于独立房间内,进出口安装软帘,及时清扫落地尘屑,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固化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由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水帘除尘系统处理;焊接烟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波峰焊废气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详见报告 |
3 | 年加工50万件农用五金浸塑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瞻岐镇(鄞州经济开发区)咸开路与鄞东南路交界处 | 宁 (略) | 为延长BFY围栏杆及STD围栏杆等产品使用寿命,减缓其在使用过程中在土壤中的腐蚀速度,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1条浸塑生产线,在该产品表面涂覆一层聚*烯涂层达到金属表面防腐的效果。本项目仅对现有工程中的50万件BFY围栏杆及STD围栏杆等农用五金制品表面进行浸塑加工,项目预计每年可加工农用五金工具50万件。 | 无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四、主动接受各級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废气:本项目浸塑、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合理布置工作区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槽液和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4 | 年加工15000吨钢结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瞻岐镇西城村 | (略) | (略) 主要从事机械设备、钢结构件的制造、加工。企业租 (略) 鄞州区滨海投资创业中心嵩城北路66号 (略) 部分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面积为29827.98平方米,主要生产钢结构件,预计年生产规模为15000吨。 | 无 | 项目焊接烟尘及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处理,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1)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2~DA003)高空排放:涂装废气(喷漆、晾干)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4)高空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另外厂房外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即氨氮35mg/L、 总磷8mg/L)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表1的排放限值) ,最后排入永安河。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喷砂机、抛丸机、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5- -85dB之间,本环评建议企业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异常噪声,并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底部做好减震措施,企业厂界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 项目废钢材、废包装材料、喷砂集尘、抛丸集尘及废滤芯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灯管、清洗废液、废油、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淋废液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
5 | 年产300万件户外休闲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嶦岐镇滨海开发区鄞东北路289号 | 永强户外用品(宁波)有限公司 | (略) 场需求,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决定提升户外家具用品的生产能力。企业拟增加工作班制,淘汰部分老旧设备、现有落后酸洗磷化线,预新购置部分成型、切割、焊接、打磨工序所用设备、一条脱脂-陶化线(因客户需求)、一条酸洗磷化线并对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扩建后酸洗磷化线与现有酸洗磷化线相比仅淘汰单级漂洗等落后工艺,水洗槽均变为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其余工艺未发生变化,扩建后全厂可形成300万件户外家具用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向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4-*-07-02-*。 | 无 | 认可环评文件所述内容,承诺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 大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尾气通过3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湿式除尘装置装置净化,尾气通过2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酸洗磷化线进行整体U型封闭,在产气槽体上方设置顶吸+侧吸抽风,收集的废气汇总后经酸雾废气处理系统(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7)排放;电泳槽采用双侧吸风,电泳固化烘道两端上方设引风装置,收集的废气汇总后经单塔二级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8)排放;塑粉固化废气收集后分别经两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 热洁炉废气经第二燃烧系统高温处理后转化成二氧化碳和水,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11)排放; 喷塑线烘道、电泳线烘道、热洁炉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8~DA01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食堂屋顶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两座污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2#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布局,建议给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③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收购;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6 | 年产12万套缝纫机配件项目 | (略) 鄞州区云龙镇龙霞路98号 | (略) 鄞州云龙镇兴迪缝纫机配件厂 | (略) 鄞州云龙镇兴迪缝纫机配件厂成立于2012年2月, (略) 鄞州区云龙镇林牧场(即现鄞州云龙镇龙霞路98号), (略) 鄞州云龙通盈电器厂厂房进行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董吕伟,主要从事缝纫机配件、五金零件的制造、加工。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甬鄞环[2019]16 号),本项目属于符合条件的“未批先建” 的违法建设项目,可以走免于处罚流程,补办环评(备案)手续。企业已根据甬鄞环[2019]16 号附件《免于处罚案件实施细则》,完成免于处罚流程,现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 无 | 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评及批复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环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 03月 07日 至 2023年 03月 13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万米电线电缆、9万个防水盒、1200万个地钉项目 | (略) 鄞州区宁和路346号 | 宁波 (略) | 宁波 (略) 成立于2015年3月11日,企业投资200万元租 (略) 鄞州区宁和路346号宁波中物 (略) 部分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4013.67m2),实施“年产3000万米电线电缆、9万个防水盒、1200万个地钉项目”。 | 无 | 项目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粉碎机置于独立房间内,进出口安装软帘,及时清扫落地尘屑,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详见报告 |
2 | 年产600万套传感器、60万套控制器项目 | (略) 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辉西路177号、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928号 | 宁波铭瑞 (略) | 宁波铭瑞 (略) 投资1000万元租赁分 (略) 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辉西路177号、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928号的两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年产600万套传感器、60万套控制器项目”。 | 无 | 项目拌料机拌料时加盖密闭,搅拌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拌料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粉碎机置于独立房间内,进出口安装软帘,及时清扫落地尘屑,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固化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由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水帘除尘系统处理;焊接烟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波峰焊废气收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 详见报告 |
3 | 年加工50万件农用五金浸塑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瞻岐镇(鄞州经济开发区)咸开路与鄞东南路交界处 | 宁 (略) | 为延长BFY围栏杆及STD围栏杆等产品使用寿命,减缓其在使用过程中在土壤中的腐蚀速度,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1条浸塑生产线,在该产品表面涂覆一层聚*烯涂层达到金属表面防腐的效果。本项目仅对现有工程中的50万件BFY围栏杆及STD围栏杆等农用五金制品表面进行浸塑加工,项目预计每年可加工农用五金工具50万件。 | 无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四、主动接受各級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废气:本项目浸塑、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合理布置工作区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降噪;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槽液和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4 | 年加工15000吨钢结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瞻岐镇西城村 | (略) | (略) 主要从事机械设备、钢结构件的制造、加工。企业租 (略) 鄞州区滨海投资创业中心嵩城北路66号 (略) 部分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面积为29827.98平方米,主要生产钢结构件,预计年生产规模为15000吨。 | 无 | 项目焊接烟尘及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处理,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1)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2~DA003)高空排放:涂装废气(喷漆、晾干)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4)高空排放,以上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另外厂房外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即氨氮35mg/L、 总磷8mg/L)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表1的排放限值) ,最后排入永安河。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喷砂机、抛丸机、空压机及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5- -85dB之间,本环评建议企业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异常噪声,并对高噪声机械设备底部做好减震措施,企业厂界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 项目废钢材、废包装材料、喷砂集尘、抛丸集尘及废滤芯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灯管、清洗废液、废油、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淋废液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
5 | 年产300万件户外休闲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嶦岐镇滨海开发区鄞东北路289号 | 永强户外用品(宁波)有限公司 | (略) 场需求,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决定提升户外家具用品的生产能力。企业拟增加工作班制,淘汰部分老旧设备、现有落后酸洗磷化线,预新购置部分成型、切割、焊接、打磨工序所用设备、一条脱脂-陶化线(因客户需求)、一条酸洗磷化线并对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扩建后酸洗磷化线与现有酸洗磷化线相比仅淘汰单级漂洗等落后工艺,水洗槽均变为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其余工艺未发生变化,扩建后全厂可形成300万件户外家具用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向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204-*-07-02-*。 | 无 | 认可环评文件所述内容,承诺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 大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尾气通过3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湿式除尘装置装置净化,尾气通过2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酸洗磷化线进行整体U型封闭,在产气槽体上方设置顶吸+侧吸抽风,收集的废气汇总后经酸雾废气处理系统(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7)排放;电泳槽采用双侧吸风,电泳固化烘道两端上方设引风装置,收集的废气汇总后经单塔二级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8)排放;塑粉固化废气收集后分别经两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 热洁炉废气经第二燃烧系统高温处理后转化成二氧化碳和水,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11)排放; 喷塑线烘道、电泳线烘道、热洁炉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8~DA01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食堂屋顶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两座污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2#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它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布局,建议给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③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收购;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
6 | 年产12万套缝纫机配件项目 | (略) 鄞州区云龙镇龙霞路98号 | (略) 鄞州云龙镇兴迪缝纫机配件厂 | (略) 鄞州云龙镇兴迪缝纫机配件厂成立于2012年2月, (略) 鄞州区云龙镇林牧场(即现鄞州云龙镇龙霞路98号), (略) 鄞州云龙通盈电器厂厂房进行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董吕伟,主要从事缝纫机配件、五金零件的制造、加工。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甬鄞环[2019]16 号),本项目属于符合条件的“未批先建” 的违法建设项目,可以走免于处罚流程,补办环评(备案)手续。企业已根据甬鄞环[2019]16 号附件《免于处罚案件实施细则》,完成免于处罚流程,现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 无 | 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评及批复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详见环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 03月 07日 至 2023年 03月 13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0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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