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化市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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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1

文件名称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

2

批准文号

通二环建字[2023]3号

3

发文时间

**日

4

批复全文

附后

5

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环评报告

6

建设项目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详见附件/无

通二环建字〔2023〕3号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

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

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二道 (略) :

你公司《关于〈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该项目和环评报告经公示和专家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拟投资14319.81万元, (略) 二道江区鸭园镇头道沟村七组(东经126°13′17.5″、北纬41°45′28.6″)建设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养殖)。项目占地面积47000m2、建筑面积16050m2为设施农业用地,由9栋牛舍(母牛舍、产期母牛舍、产房及犊牛舍、育肥牛舍、病牛舍)、运动场、青贮池、饲料房、干草库、堆粪棚、粪便发酵间、锅炉房、地磅房、综合楼(食堂)和门卫等构筑物组成;采取栓系长槽圈养饲养模式,每列行道旁设饲喂通道,牛棚开放两列对头列中设走道,牛棚两侧设排污水道。安装饲料切碎机、牛舍消毒设施 、青贮取草机、饲料混合机、撒料机、喂料设备、筛分机、搅拌机、沼气加压风机、多功能装载机和牛粪运输自卸车等设备,建设好氧发酵间(1000m2容积为2400m3)、陈化间(800m2容积为4000m3,临时储存定期还田)和沼气间(200m2容积为500m3)等设施;外购精饲料、玉米、豆粕、糠麸、磷酸氢钙、贝粉、添加剂、复合维生素、食盐、粗饲料、青贮料、生物除臭剂、兽药、疫苗、生物质燃料等原料和燃料,采取自繁自养肉牛育肥养殖方式;养殖场规模为年存栏肉牛700头和母牛300头及出栏肉牛1000头。项目配套建设牛粪便和垫料无害化处理车间,养殖产生的牛粪污和粉碎的废垫料经高温-好氧发酵及陈化无害化处理后还田,解决粪便环境污染问题。消毒用蒸馏水电炉加热;冬季供暖和无害化处理生产用热由2台燃生物质热水锅炉供给。

(二)项目审批意见

本项目为牲畜饲养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设地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符合《 (略) 二道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不在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拟建项目场区为山地农田四周均为林地,距离禁养区2000m符合规划要求;养殖产生的牛粪便和垫料进行无害化和陈处理,满足标准和规范要求后还田处置合理。根据环评报告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养殖方式、场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本项目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做好生态和防止水土流失工作。项目占地为山坡区域地段,场地平整和基础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取弃土按地形地貌在场区平衡;牛棚、养殖设施、饲料加工间、粪便处理间和生活办公区等构筑物采取阶梯式建设,表土剥离产生的阶梯和坡地要采取设置边沟、护坡、挡土墙、框格和绿化等防护措施,处理好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弃土和做好稳定坡地防止水土流失,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做好牛粪便收集和无害化的处理工作。项目饲养区建设足够容积的牛粪尿收集池和牛舍废垫料堆放场,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污染防治要求;收集的牛粪尿和废垫料要及时送至无害化处理车间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产生的牛运动场雨水、牛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食堂废水收集后,采取“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液还田”处理工艺,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烷)采取火炬燃烧治理措施,不得直接排放沼气污染环境;产生的少量沼渣与牛粪一起进入好氧发酵池间发酵,牛粪污和废垫料经高温(55-600C)-好氧发酵及陈化处理后,将牛粪污中的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充分杀灭后,无害化处理的废水和粪便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进行土地利用,防止粪便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禁牛粪便和牛舍废垫料直接施用农田。

(三)做好重点区域防渗和病死牛无害化的处理工作。养殖区建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取防渗暗渠布置;牛舍、废水管线和污水暗渠、牛粪尿池、饲料青储池、好氧发酵池、病死牛填埋井、危险废物暂存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处为重点防渗区域;饲养区的其它区域、办公区、道路为一般防渗区,要按环评报告要求分别做好防渗处理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项目病死牛及分娩胎衣无害化处理采用深埋法处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养殖场要设置2个以上混凝土结构深度不小于4m、直径2m井口加盖密封的安全井,掩埋地点要远居民住宅区、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河流等地区;病死牛按照规范进行填埋时,底部铺设20mm生石灰,将病死牛置于填埋井内,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上覆15mm生石灰;待填埋至距井口2m深时,以混凝土盖封井,然后以黏土压实至地面,上种低矮植浅根植物,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无害化处理要求,严禁丢弃和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项目养殖防疫产生的各种疫苗空瓶、抗生药物的包装物、动物药物废弃包装物等属于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防渗、通风、液体收集和围堰防护工作,在库门等明显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和收集工作,防疫产生的医疗垃圾由专用容器存储在危废间内,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建设病畜隔离间采取消毒防疫措施,防止疫病污染环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灰和布袋收集烟尘掺入牛粪尿中为有机肥加工原料;饲料加工布袋收集的粉料回用于饲料;生活垃圾送鸭园镇头道沟村垃圾收集点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在养殖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粪便、污水和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要制定牛舍、废水管道及污道、牛粪池、牛尿池、青储池和病死牛填埋井等重点防渗区域污染物渗漏,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和牛粪尿外溢事故引发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预案和防范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置和防范措施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发生污染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环境管理部门。

(六)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项目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露天运动场四周设置排水沟,经切换阀门收集初期雨水(15分钟)经管线输送至黑膜沼气池发酵后用于还田,清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出场外;养殖区初期雨水和牛运动场雨水、牛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食堂废水统一收集,经采取“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液还田”治理措施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后进行土地利用;在非施肥季节场内废水暂存黑膜沼气池中不得外排,严禁将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污水直接施用农田灌溉。

(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养殖牛舍产生的恶臭采取饲料添加植酸酶和补充氨基酸减少和抑制氨氮气体产生措施;牛舍牛粪采用干法清粪日产日清;牛舍的通风系统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加强通风;及时清洗牛舍,采用喷洒消杀药预防蚊蝇孳生和喷洒除臭剂去除异味,冲洗牛舍废水储存池为地埋式并采取封闭处理,防止和降低臭气散逸等措施,恶臭气体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饲料加工车间采取封闭和饲料粉碎机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等措施,饲料加工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限值后,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粪便发酵间的高温-好氧发酵工段采用除臭剂去除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八)做好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1台0.7MW(1t/h)和1台1.4MW(2t/h)燃生物质锅炉,采用布袋式除尘器和控制供风(氧)量低氮燃烧等措施,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安装的2台锅炉烟囱共用1根烟囱其高度不低于30m;烟道或烟囱符合采样部位要设置永久采样孔并设置采样监测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建设封闭式燃料库和炉灰渣储库,厂界粉尘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做好食堂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的食堂大灶要使用气体燃料或采用电炉等清洁燃料;大灶产生的油烟废气体要采取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措施,排放的油烟气体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的餐饮废水要采取油脂回收措施,回收的油脂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十)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粉碎机、饲料混合机、玉米青贮机和筛分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封闭、隔声、消声、设备基础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十一)项目要持排污许可证排污并做好监测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项目牛粪尿和发酵处理粪便量较大,各种储池和暗渠较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在场区内主要污染区域设置1-2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场界下游50m处布设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场址和施工方案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的,要重新向我局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 (略) 要组织本项目环保验收并将验收报 (略) 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备案。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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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章来源:更新时间:** 13:56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区政府政务大厅

1

文件名称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

2

批准文号

通二环建字[2023]3号

3

发文时间

**日

4

批复全文

附后

5

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环评报告

6

建设项目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详见附件/无

通二环建字〔2023〕3号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

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

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二道 (略) :

你公司《关于〈 (略) 二道江区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该项目和环评报告经公示和专家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你公司拟投资14319.81万元, (略) 二道江区鸭园镇头道沟村七组(东经126°13′17.5″、北纬41°45′28.6″)建设1000头肉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养殖)。项目占地面积47000m2、建筑面积16050m2为设施农业用地,由9栋牛舍(母牛舍、产期母牛舍、产房及犊牛舍、育肥牛舍、病牛舍)、运动场、青贮池、饲料房、干草库、堆粪棚、粪便发酵间、锅炉房、地磅房、综合楼(食堂)和门卫等构筑物组成;采取栓系长槽圈养饲养模式,每列行道旁设饲喂通道,牛棚开放两列对头列中设走道,牛棚两侧设排污水道。安装饲料切碎机、牛舍消毒设施 、青贮取草机、饲料混合机、撒料机、喂料设备、筛分机、搅拌机、沼气加压风机、多功能装载机和牛粪运输自卸车等设备,建设好氧发酵间(1000m2容积为2400m3)、陈化间(800m2容积为4000m3,临时储存定期还田)和沼气间(200m2容积为500m3)等设施;外购精饲料、玉米、豆粕、糠麸、磷酸氢钙、贝粉、添加剂、复合维生素、食盐、粗饲料、青贮料、生物除臭剂、兽药、疫苗、生物质燃料等原料和燃料,采取自繁自养肉牛育肥养殖方式;养殖场规模为年存栏肉牛700头和母牛300头及出栏肉牛1000头。项目配套建设牛粪便和垫料无害化处理车间,养殖产生的牛粪污和粉碎的废垫料经高温-好氧发酵及陈化无害化处理后还田,解决粪便环境污染问题。消毒用蒸馏水电炉加热;冬季供暖和无害化处理生产用热由2台燃生物质热水锅炉供给。

(二)项目审批意见

本项目为牲畜饲养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设地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符合《 (略) 二道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不在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拟建项目场区为山地农田四周均为林地,距离禁养区2000m符合规划要求;养殖产生的牛粪便和垫料进行无害化和陈处理,满足标准和规范要求后还田处置合理。根据环评报告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养殖方式、场址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本项目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做好生态和防止水土流失工作。项目占地为山坡区域地段,场地平整和基础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取弃土按地形地貌在场区平衡;牛棚、养殖设施、饲料加工间、粪便处理间和生活办公区等构筑物采取阶梯式建设,表土剥离产生的阶梯和坡地要采取设置边沟、护坡、挡土墙、框格和绿化等防护措施,处理好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弃土和做好稳定坡地防止水土流失,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做好牛粪便收集和无害化的处理工作。项目饲养区建设足够容积的牛粪尿收集池和牛舍废垫料堆放场,粪污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污染防治要求;收集的牛粪尿和废垫料要及时送至无害化处理车间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项目产生的牛运动场雨水、牛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食堂废水收集后,采取“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液还田”处理工艺,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烷)采取火炬燃烧治理措施,不得直接排放沼气污染环境;产生的少量沼渣与牛粪一起进入好氧发酵池间发酵,牛粪污和废垫料经高温(55-600C)-好氧发酵及陈化处理后,将牛粪污中的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充分杀灭后,无害化处理的废水和粪便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1987)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进行土地利用,防止粪便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严禁牛粪便和牛舍废垫料直接施用农田。

(三)做好重点区域防渗和病死牛无害化的处理工作。养殖区建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取防渗暗渠布置;牛舍、废水管线和污水暗渠、牛粪尿池、饲料青储池、好氧发酵池、病死牛填埋井、危险废物暂存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处为重点防渗区域;饲养区的其它区域、办公区、道路为一般防渗区,要按环评报告要求分别做好防渗处理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项目病死牛及分娩胎衣无害化处理采用深埋法处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养殖场要设置2个以上混凝土结构深度不小于4m、直径2m井口加盖密封的安全井,掩埋地点要远居民住宅区、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河流等地区;病死牛按照规范进行填埋时,底部铺设20mm生石灰,将病死牛置于填埋井内,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上覆15mm生石灰;待填埋至距井口2m深时,以混凝土盖封井,然后以黏土压实至地面,上种低矮植浅根植物,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无害化处理要求,严禁丢弃和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项目养殖防疫产生的各种疫苗空瓶、抗生药物的包装物、动物药物废弃包装物等属于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防渗、通风、液体收集和围堰防护工作,在库门等明显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和收集工作,防疫产生的医疗垃圾由专用容器存储在危废间内,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建设病畜隔离间采取消毒防疫措施,防止疫病污染环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灰和布袋收集烟尘掺入牛粪尿中为有机肥加工原料;饲料加工布袋收集的粉料回用于饲料;生活垃圾送鸭园镇头道沟村垃圾收集点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在养殖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粪便、污水和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要制定牛舍、废水管道及污道、牛粪池、牛尿池、青储池和病死牛填埋井等重点防渗区域污染物渗漏,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和牛粪尿外溢事故引发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预案和防范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风险事故应急处置和防范措施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发生污染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环境管理部门。

(六)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项目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露天运动场四周设置排水沟,经切换阀门收集初期雨水(15分钟)经管线输送至黑膜沼气池发酵后用于还田,清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出场外;养殖区初期雨水和牛运动场雨水、牛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食堂废水统一收集,经采取“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液还田”治理措施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后进行土地利用;在非施肥季节场内废水暂存黑膜沼气池中不得外排,严禁将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污水直接施用农田灌溉。

(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养殖牛舍产生的恶臭采取饲料添加植酸酶和补充氨基酸减少和抑制氨氮气体产生措施;牛舍牛粪采用干法清粪日产日清;牛舍的通风系统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加强通风;及时清洗牛舍,采用喷洒消杀药预防蚊蝇孳生和喷洒除臭剂去除异味,冲洗牛舍废水储存池为地埋式并采取封闭处理,防止和降低臭气散逸等措施,恶臭气体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饲料加工车间采取封闭和饲料粉碎机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等措施,饲料加工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限值后,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粪便发酵间的高温-好氧发酵工段采用除臭剂去除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八)做好锅炉烟气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1台0.7MW(1t/h)和1台1.4MW(2t/h)燃生物质锅炉,采用布袋式除尘器和控制供风(氧)量低氮燃烧等措施,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安装的2台锅炉烟囱共用1根烟囱其高度不低于30m;烟道或烟囱符合采样部位要设置永久采样孔并设置采样监测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建设封闭式燃料库和炉灰渣储库,厂界粉尘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做好食堂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的食堂大灶要使用气体燃料或采用电炉等清洁燃料;大灶产生的油烟废气体要采取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措施,排放的油烟气体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的餐饮废水要采取油脂回收措施,回收的油脂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十)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粉碎机、饲料混合机、玉米青贮机和筛分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封闭、隔声、消声、设备基础减振和软连接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十一)项目要持排污许可证排污并做好监测工作。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项目牛粪尿和发酵处理粪便量较大,各种储池和暗渠较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在场区内主要污染区域设置1-2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场界下游50m处布设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场址和施工方案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的,要重新向我局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 (略) 要组织本项目环保验收并将验收报 (略) 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备案。

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二道江区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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