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龙凤园公墓
大洼县龙凤园公墓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略) 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辽水保〔2018〕37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于2023年2月2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会议,就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行讨论。
项目(大洼县龙凤园公墓)位于大洼县王家乡旭东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22°4′35.87089″E,40°57′37.11543″N。
项目设计总投资为6000万元,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843.62万元。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计划工期为2008年10月开工至2009年10月工程完工,总工期13个月。工程实际工期为2008年10月开工至2010年11月工程完工。
本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17.52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商服用地。
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挖填土石方总量为9.05万m3,工程开挖土方9.05万m3,工程开挖的土方直接回填利用,土方余方于绿化区摊平,本项目无余方。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在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3.6-2023.3.31,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大洼县龙凤园公墓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盘锦汇源 (略)
监测单位:盘锦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大洼县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略) 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辽水保〔2018〕37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于2023年2月2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会议,就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行讨论。
项目(大洼县龙凤园公墓)位于大洼县王家乡旭东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22°4′35.87089″E,40°57′37.11543″N。
项目设计总投资为6000万元,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843.62万元。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计划工期为2008年10月开工至2009年10月工程完工,总工期13个月。工程实际工期为2008年10月开工至2010年11月工程完工。
本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17.52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商服用地。
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挖填土石方总量为9.05万m3,工程开挖土方9.05万m3,工程开挖的土方直接回填利用,土方余方于绿化区摊平,本项目无余方。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总体实现;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在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3.6-2023.3.31,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大洼县龙凤园公墓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盘锦汇源 (略)
监测单位:盘锦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大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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