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市兴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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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太原市兴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一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利用煤矸石土地

复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一期)

(略) 清徐县赵家山村东北侧约1050m处的荒沟内

(略) (略)

山西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挡防护工程、防渗排水工程、填埋及取土工程、环保生态工程、防自燃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道路、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车辆沿路抛洒;出场时须对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按照设计要求的分区分块运行,减少填埋过程的工作面;矸石堆放时严格落实由沟口到沟尾、由下至上分层堆放作业方式做到即堆即压;矸石在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中须定时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矸汽车卸料时动作须缓慢,避免卸料过猛;当矸石填埋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覆土。加强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采用使用清洁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废气排放需满足《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用于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管理站旁须设旱厕,定期清掏;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季时,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排出场外。场底须铺设20cm厚夯实黄土作为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矸石分层压实(压实标准以水的渗透速率作为标准,即K渗≤1×10-5cm/s),填充结束后顶部须覆不少于0.8m厚的黄土覆盖层。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途径村庄时减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施工前须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前期剥离的表土妥善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施工前须对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排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作业方式;填充完成后,须对顶部平台、马道及边坡进行覆土,全部复垦为灌木林地;进场道路留作后期植被养护道路,道路两侧须种植绿化带; (略) 负责巡护管护,根据当地情况、气候、季节等的变化,及时、适量的对复垦区植被进行补水;在生态恢复前期须采取必要的扶正和支柱措施,后期须定期巡检,对死亡的树木进行补植补种。

六、持续履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做好防渗排水工程,加强场地排水管理维护、定期跟踪监测。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利用煤矸石土地

复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一期)

(略) 清徐县赵家山村东北侧约1050m处的荒沟内

(略) (略)

山西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挡防护工程、防渗排水工程、填埋及取土工程、环保生态工程、防自燃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道路、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车辆沿路抛洒;出场时须对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按照设计要求的分区分块运行,减少填埋过程的工作面;矸石堆放时严格落实由沟口到沟尾、由下至上分层堆放作业方式做到即堆即压;矸石在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中须定时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矸汽车卸料时动作须缓慢,避免卸料过猛;当矸石填埋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覆土。加强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采用使用清洁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废气排放需满足《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用于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管理站旁须设旱厕,定期清掏;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季时,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排出场外。场底须铺设20cm厚夯实黄土作为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10-5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矸石分层压实(压实标准以水的渗透速率作为标准,即K渗≤1×10-5cm/s),填充结束后顶部须覆不少于0.8m厚的黄土覆盖层。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途径村庄时减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施工前须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前期剥离的表土妥善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施工前须对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排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作业方式;填充完成后,须对顶部平台、马道及边坡进行覆土,全部复垦为灌木林地;进场道路留作后期植被养护道路,道路两侧须种植绿化带; (略) 负责巡护管护,根据当地情况、气候、季节等的变化,及时、适量的对复垦区植被进行补水;在生态恢复前期须采取必要的扶正和支柱措施,后期须定期巡检,对死亡的树木进行补植补种。

六、持续履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做好防渗排水工程,加强场地排水管理维护、定期跟踪监测。

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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