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级水库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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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级水库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略) 级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1个登记单元,分别是:西北口水库、玄庙观水库、尚家河水库、官庄水库、汤渡河水库、梅子垭水库、栗树湾水库、冯冲水库、情人湖水库、陷马池水库、金银岗水库。
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遵循有堤防界线按照堤防界线划定,无堤防的,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范围内、以地方政府确认的管理范围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界线。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 (略) 区名单


(略) 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附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序号登记单元
名称
类型涉及区域
1西北口水库大(2)型
水库
夷陵区分乡镇、雾渡河镇
2玄庙观水库中型水库夷陵区樟村坪镇
3尚家河水库中型水库夷陵区分乡镇、雾渡河镇
4官庄水库中型水库夷陵区小溪塔街道
5汤渡河水库中型水库夷陵经济开发区、夷陵区小溪塔街道
6梅子垭水库小(1)型
水库
夷陵区东城试验区
7栗树湾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黄花镇
8冯冲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龙泉镇
9情人湖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邓村乡( (略) 国有大老岭林场)
10陷马池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邓村乡( (略) 国有大老岭林场)
11金银岗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鸦鹊岭镇(三峡动植物园)(一审:王思杰 二审:陈胜勇 三审:叶珍)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略) 级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1个登记单元,分别是:西北口水库、玄庙观水库、尚家河水库、官庄水库、汤渡河水库、梅子垭水库、栗树湾水库、冯冲水库、情人湖水库、陷马池水库、金银岗水库。
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遵循有堤防界线按照堤防界线划定,无堤防的,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范围内、以地方政府确认的管理范围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界线。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 (略) 区名单


(略) 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附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序号登记单元
名称
类型涉及区域
1西北口水库大(2)型
水库
夷陵区分乡镇、雾渡河镇
2玄庙观水库中型水库夷陵区樟村坪镇
3尚家河水库中型水库夷陵区分乡镇、雾渡河镇
4官庄水库中型水库夷陵区小溪塔街道
5汤渡河水库中型水库夷陵经济开发区、夷陵区小溪塔街道
6梅子垭水库小(1)型
水库
夷陵区东城试验区
7栗树湾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黄花镇
8冯冲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龙泉镇
9情人湖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邓村乡( (略) 国有大老岭林场)
10陷马池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邓村乡( (略) 国有大老岭林场)
11金银岗水库小(2)型
水库
夷陵区鸦鹊岭镇(三峡动植物园)(一审:王思杰 二审:陈胜勇 三审: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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