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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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3-01 09:15:03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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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 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景宁县

水溪电站













项目位于景宁县大地乡水溪村

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水溪电站工程水库总库容为43.23万m3,电站装机容量4×800kW,年利用小时2350小时,年发电量752万度;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本工程规模属小(Ⅱ)型,为V等工程;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堰坝、泄洪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均为5级建筑物,电站厂房和升压站均为5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总28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示和网络公示两种方式,向项目拟建址周边的居民、团体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状况,收集建设项目周围广大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我公司、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均未接到有关村民和团体单位的来电、来函(包括书面和电子邮件)。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场内设置的化粪池腐熟并无害化处理后委托附近村庄农民抽运,作为农田肥料肥田。3、噪声措施:隔声减震;加强厂界绿化;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厂界噪声的监测,一旦发现噪声超标,则进一步强化隔音降噪措施,如采用双层窗户,墙体内部加装隔音材料等。4、生活垃圾、库区清捞垃圾等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略) 综合利用,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5、做好厂区相关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6、增设监控设备,配备拦水堰坝下游生态下泄流量0.03m3/s;保护区域内植物及动物,加强运行期间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调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维持退水段水生生物栖息地的生态基流;鱼类增殖放流;保护鱼类栖息地,运行期禁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道;流域鱼类捕捞进行管理,避免鱼类过度捕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穿越段及隧洞两端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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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 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景宁县

水溪电站













项目位于景宁县大地乡水溪村

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水溪电站工程水库总库容为43.23万m3,电站装机容量4×800kW,年利用小时2350小时,年发电量752万度;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本工程规模属小(Ⅱ)型,为V等工程;工程主要建筑物:拦河堰坝、泄洪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均为5级建筑物,电站厂房和升压站均为5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施工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总28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示和网络公示两种方式,向项目拟建址周边的居民、团体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状况,收集建设项目周围广大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我公司、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均未接到有关村民和团体单位的来电、来函(包括书面和电子邮件)。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场内设置的化粪池腐熟并无害化处理后委托附近村庄农民抽运,作为农田肥料肥田。3、噪声措施:隔声减震;加强厂界绿化;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厂界噪声的监测,一旦发现噪声超标,则进一步强化隔音降噪措施,如采用双层窗户,墙体内部加装隔音材料等。4、生活垃圾、库区清捞垃圾等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略) 综合利用,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5、做好厂区相关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6、增设监控设备,配备拦水堰坝下游生态下泄流量0.03m3/s;保护区域内植物及动物,加强运行期间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调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维持退水段水生生物栖息地的生态基流;鱼类增殖放流;保护鱼类栖息地,运行期禁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道;流域鱼类捕捞进行管理,避免鱼类过度捕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穿越段及隧洞两端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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