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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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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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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