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常钊等5人申请小微企业场地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2023年03月03日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常钊等5人申请小微企业场地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2023年03月03日
索引号:*/2023-8389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名称: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常钊等5人申请小微...
文号: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效力状态: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常钊等5人申请小微企业场地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依据冀财规【2018】21号《 (略) 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8】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鸡财【2020】28号《鸡泽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鸡人社【2020】33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场地补贴的暂行办法》、鸡人社【2021】28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含)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之规定。经审核常钊等5人符合申请小微企业场地补贴条件,现拟对常钊等5人进行补贴,共计申请补贴资金15000元。现将该小微企业场地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如对该申请户资格及申请资料有异议,可直接向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受理电话:*
附件:2023年鸡泽县小微企业场地补贴人员花名册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索引号:*/2023-8389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名称: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常钊等5人申请小微...
文号: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效力状态: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常钊等5人申请小微企业场地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依据冀财规【2018】21号《 (略) 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8】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鸡财【2020】28号《鸡泽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鸡人社【2020】33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场地补贴的暂行办法》、鸡人社【2021】28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含)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之规定。经审核常钊等5人符合申请小微企业场地补贴条件,现拟对常钊等5人进行补贴,共计申请补贴资金15000元。现将该小微企业场地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如对该申请户资格及申请资料有异议,可直接向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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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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