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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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松柏镇、小溪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拟安装 13 台 4.0MW (WTG82-4000型)风机(其中一台限发 3.5MW),总装机容量 51.5MW。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0766 万 kW?h,年利用小时数为 2070h,容量系数为 0.2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燃油废气的削减与控制

本项目使用的多为大型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轻型车辆高,因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运输车辆必须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更新;燃油机械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汽车排放监测制度》要求,对施工区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进行监测,施工运输车辆必须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更新,对未达标的车辆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或禁止其在施工区的使用。

(2)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为防止施工粉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作业区布置要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非雨天每天洒水不少于 4~5次。此外,对施工区道路进行管理与养护,对施工区道路进行硬化,使路面保持清洁,处于良好运行状况;为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采用密闭式自卸运输车辆,原料和成品运输实行口对口密闭传递。同时,对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措施,大风季节在临时堆料场上面被以覆盖物,防止大风引起的扬尘污染。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与车辆清洗必须集中到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并在施工生产生活76区址区布设隔油沉淀池对上述废水一并进行处理。集中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和隔油后的污水,回用于道路洒水或场区绿化,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脱水后转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生活污水可经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浇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控制措施

主要是指固定点源控制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

2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3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如微差松动爆破可降低噪声3~10dB。

交通噪声控制

为降低改建道路、新建道路施工和车辆运输对本项目新建和改建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噪声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95-2002),其他施工机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时可减少噪声。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减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753改建道路施工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靠近居民路段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尽量在上午 8:30~11:30、下午 2:30~6:30 进行施工;并尽量知会受影响的居民,做好防范措施。

4为减少施工运输车辆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材料运输应选在白天进行,同时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在老棚、桂林村、石窝塘、外婆湾等靠近进场道路的居民点附近路段设减速警示牌,降低机动车辆行驶的振动速度。

5应加强施工管理措施,要求该区域施工发包合同条款中具有声环境质量保护条款,同时进行噪声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建设单位还应对运输道路沿线有居民居住的路段进行跟踪监测,在本项目施工期,纳入施工期跟踪监测范围,并应作为施工期监理的重要内容,同时预留环保资金。

其他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和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上午 8:30~11:30、下午 2:30~6:30 进行,严禁夜间进行爆破等源强大的施工活动,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干扰。

(2)劳动保护措施

对于强噪声源,如作业区,尽量提高作业的自动化程度,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既可以减少作业人员,又可以使作业人员尽量远离噪声源。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人员进入强噪声环境中作业时,如凿岩、钻孔、开挖、机械检修工等,应给施工人员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具体的防护工具根据不同岗位择优选取使用。

(3)发布公告公示

加强与敏感点的沟通,在施工前首先在工程影响范围内,特别是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处,以张贴公告或其他方式对施工情况发布公告,以获得谅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弃渣

为了防止弃渣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弃渣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堆渣前,先拦后弃,砌筑挡墙,在弃渣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渣场平整,并且根据弃渣场的现状,修建完善的截排水设施和沉砂池等防护设施,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要对渣场进行迹地恢复,加强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渣场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防护措施设计,具体措施见“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为防止各渣场受降水影响而出现滑坡或被暴雨洪水冲溃的可能,堆渣时严格控制边坡坡度;运行期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点,对渣体稳定性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

(2)生活垃圾

为预防施工区生活垃圾任意堆放和丢弃而污染环境,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箱),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二、运营期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利用大青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升压站内工作人员及设施,不新增油烟排放量,油烟依托一期升压站现有净化装置处置后达标排放,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化风机配套设施和升压站平面布置,进一步减小噪声影响。

(2)采用低噪声变压器、风机散热器,优化风机选型,从叶片翼型、结构及材料等方面降噪。

(3)为保障风电机组运行不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运行期施 应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参照《 (略) 风电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环评预测结果,拟对风电场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为:以风机位中心为起点,从平台向外延300m的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本项目声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同时若需在本项目风机附近新建项目,应协调控制好项目建设用地,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在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及其他声环境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大青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升压站内工作人员及设施,不新增劳动定员,二期新建升压站不设食宿,不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升压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因此运营期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1)风电机组更换废机油时,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用专门的油桶将废机油进行收集并在升压站内设置专用暂存间进行暂存,最终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油桶和暂存间须设置明显标志,暂存间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2)检修过程应注意及时收集垃圾废物,禁止随意弃置。

(3)风机机组更换下来的废机油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手套抹布、变压器事故排放的变压器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进行转移、处置。

(4)本项目应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的建设要求有:

A)收集管理要求:各类危废用具有明显标示的专用油桶收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及发生泄漏的处理方法等。禁止混合收集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B)暂存管理要求:危废暂存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做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危险固废储存于阴凉、通风、隔离的库房。库温不超过 35°C,相对湿度不超过 85%,保持储存容器密封。应与禁配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并对暂存间进行防渗、发漏处理,危险废物定期清运,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清运后对危废间进行彻底消毒。

C)运输管理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过程中需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及其他禁配物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公里运输时要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废液产生数量、去向做好严格的台账记录,确保废液合法利用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松柏镇、小溪镇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永顺县大青山二期风电场项目拟安装 13 台 4.0MW (WTG82-4000型)风机(其中一台限发 3.5MW),总装机容量 51.5MW。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0766 万 kW?h,年利用小时数为 2070h,容量系数为 0.2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燃油废气的削减与控制

本项目使用的多为大型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轻型车辆高,因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运输车辆必须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更新;燃油机械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汽车排放监测制度》要求,对施工区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进行监测,施工运输车辆必须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更新,对未达标的车辆实施严厉的处罚措施或禁止其在施工区的使用。

(2)粉尘的消减与控制

为防止施工粉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作业区布置要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非雨天每天洒水不少于 4~5次。此外,对施工区道路进行管理与养护,对施工区道路进行硬化,使路面保持清洁,处于良好运行状况;为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采用密闭式自卸运输车辆,原料和成品运输实行口对口密闭传递。同时,对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措施,大风季节在临时堆料场上面被以覆盖物,防止大风引起的扬尘污染。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与车辆清洗必须集中到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并在施工生产生活76区址区布设隔油沉淀池对上述废水一并进行处理。集中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和隔油后的污水,回用于道路洒水或场区绿化,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脱水后转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生活污水可经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浇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控制措施

主要是指固定点源控制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

2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3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如微差松动爆破可降低噪声3~10dB。

交通噪声控制

为降低改建道路、新建道路施工和车辆运输对本项目新建和改建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噪声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95-2002),其他施工机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2施工中,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做好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时可减少噪声。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减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753改建道路施工应尽量缩短高噪声施工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靠近居民路段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尽量在上午 8:30~11:30、下午 2:30~6:30 进行施工;并尽量知会受影响的居民,做好防范措施。

4为减少施工运输车辆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材料运输应选在白天进行,同时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在老棚、桂林村、石窝塘、外婆湾等靠近进场道路的居民点附近路段设减速警示牌,降低机动车辆行驶的振动速度。

5应加强施工管理措施,要求该区域施工发包合同条款中具有声环境质量保护条款,同时进行噪声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建设单位还应对运输道路沿线有居民居住的路段进行跟踪监测,在本项目施工期,纳入施工期跟踪监测范围,并应作为施工期监理的重要内容,同时预留环保资金。

其他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和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上午 8:30~11:30、下午 2:30~6:30 进行,严禁夜间进行爆破等源强大的施工活动,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干扰。

(2)劳动保护措施

对于强噪声源,如作业区,尽量提高作业的自动化程度,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既可以减少作业人员,又可以使作业人员尽量远离噪声源。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人员进入强噪声环境中作业时,如凿岩、钻孔、开挖、机械检修工等,应给施工人员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具体的防护工具根据不同岗位择优选取使用。

(3)发布公告公示

加强与敏感点的沟通,在施工前首先在工程影响范围内,特别是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处,以张贴公告或其他方式对施工情况发布公告,以获得谅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弃渣

为了防止弃渣增加水土流失量,应该对弃渣采取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堆渣前,先拦后弃,砌筑挡墙,在弃渣的过程中要逐层压实,始终保持渣场平整,并且根据弃渣场的现状,修建完善的截排水设施和沉砂池等防护设施,并考虑场内排水,从而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要对渣场进行迹地恢复,加强植树种草等绿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渣场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防护措施设计,具体措施见“水土保持方案”章节。为防止各渣场受降水影响而出现滑坡或被暴雨洪水冲溃的可能,堆渣时严格控制边坡坡度;运行期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点,对渣体稳定性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

(2)生活垃圾

为预防施工区生活垃圾任意堆放和丢弃而污染环境,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间在每个施工区设立垃圾桶(箱),安排专人定期定点收集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二、运营期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本项目利用大青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升压站内工作人员及设施,不新增油烟排放量,油烟依托一期升压站现有净化装置处置后达标排放,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化风机配套设施和升压站平面布置,进一步减小噪声影响。

(2)采用低噪声变压器、风机散热器,优化风机选型,从叶片翼型、结构及材料等方面降噪。

(3)为保障风电机组运行不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运行期施 应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参照《 (略) 风电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环评预测结果,拟对风电场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为:以风机位中心为起点,从平台向外延300m的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本项目声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同时若需在本项目风机附近新建项目,应协调控制好项目建设用地,并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在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及其他声环境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大青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升压站内工作人员及设施,不新增劳动定员,二期新建升压站不设食宿,不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升压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因此运营期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1)风电机组更换废机油时,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用专门的油桶将废机油进行收集并在升压站内设置专用暂存间进行暂存,最终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油桶和暂存间须设置明显标志,暂存间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2)检修过程应注意及时收集垃圾废物,禁止随意弃置。

(3)风机机组更换下来的废机油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手套抹布、变压器事故排放的变压器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建设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进行转移、处置。

(4)本项目应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的建设要求有:

A)收集管理要求:各类危废用具有明显标示的专用油桶收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及发生泄漏的处理方法等。禁止混合收集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B)暂存管理要求:危废暂存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做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危险固废储存于阴凉、通风、隔离的库房。库温不超过 35°C,相对湿度不超过 85%,保持储存容器密封。应与禁配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并对暂存间进行防渗、发漏处理,危险废物定期清运,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清运后对危废间进行彻底消毒。

C)运输管理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运输过程中需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及其他禁配物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公里运输时要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废液产生数量、去向做好严格的台账记录,确保废液合法利用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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