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港二期武溪散货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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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港二期武溪散货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港二期武溪散货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港二期武溪散货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湘西自治州泸溪县

建设单位

泸溪县汇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2138m 2 ,其中临时堆场占地面积为 6000m 2 。设置 500吨级进口泊位 2 个,分别为自卸泊位和非自卸泊位。设计吞吐量为 75 万 t/年,主要由 55 万吨砂石、10 万吨煤炭和 10 万吨矿石及其他干散货组成。泊位岸线总长 260m。码头主要水工建筑物为斜坡道等。其中斜坡道 1 长度为 97.8m,宽度为 4m,坡度为1:6;斜坡道 2 长度为 146.7m,宽度为 10m,坡度为 1:9,斜坡道顶部高程取 112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在施工期产生,为施工扬尘、施工交通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疏浚恶臭。

施工扬尘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工程段沿线居民点众多,建设单位须对建设项目施工期扬尘进行严格控制。本评价根据《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m。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在工区面向敏感目标的方向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废气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采用瓦楞板材料。

(2)根据现场调查,出入口道路应补充车辆冲洗设施和平台。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同时车辆清洗平台周边应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导入沉淀池内。

(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5)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砂子、石子)的堆场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加盖蓬布防尘。

(6)施工车辆运输沙石等物料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

(7)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

(8)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六个不开工和六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到位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 (略) 貌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 100%、施工现场围挡率 100%、工地路面硬化率 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湿式作业法 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 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 100%。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交通道路扬尘

(1)在施工道路区非雨日至少洒水 3 次,还应据天气情况酌情增加洒水次数。对穿过附近居民区的道路和施工道路,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2)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适当加湿或盖上蓬布,避免漏撒。

(3)加强施工管理,坚持文明装卸。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减缓行驶车速。

(4)在大气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车辆轮胎的冲洗、增加非雨日洒水降尘次数。

机械废气

施工单位须选用施工的燃油机械,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场施工,施工机械用油应选用无铅汽油、零号柴油等污染物含量少的优质燃料;施工过程中应对燃油机械、运输车辆所装的消烟除尘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在大气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减少燃油设备的使用,并采取分散设置方式。

疏浚恶臭

本项目清淤工程类型分析,清淤河流底泥以泥和砂为主,有机质腐殖含量低,底泥在疏挖过程中在岸边不会产生明显臭味,5m 之外达到 2 级强度,有轻微臭味,低于恶臭强度的限值标准(2.5-3.5 级);10m 之外基本无气味。底泥堆场下风向 15m 处恶臭强度可达 2 级,有轻微臭味,30m 外基本无气味。通过增加围挡、加强对堆场的管理可减轻不利影响。作为预防措施,可对疏浚土方堆场附近喷洒除臭剂,用以抑制少量气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

1)施工设备冲洗废水

施工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评价建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一座 1m 3 隔油池,所有含油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再进入2m3沉淀池储存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淤泥废水

淤泥废水主要为清淤疏浚余水,及其晾晒干化过程中产生溢流的泥浆水,本工程对淤泥废水设置淤泥干化场进行沉淀,经干化场外围的沉淀池沉淀后排放至原河道,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施工扰动引起的悬浮物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

工程土方开挖主要安排在枯水期,降水量较小,坡面水流汇流面积小。

由于疏浚施工主要在枯水期,流速相对较小,因此河道疏浚扰动底泥只会短期内使小范围水体悬浮物有所超标,总体来看,产生的 SS 不会对水体水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水体中的 SS 可恢复到接近原有水平。

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162m 3 。施工期工人可在武溪镇或者高新产业园租赁施工办公楼,不在项目地进行食宿,生活依托园区或武溪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

的交通噪声。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工程段沿线居民点众多。为了保护周围的声环

境质量,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设备噪声控制

1)在离工程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减少施工工程设置,同时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2)为减少对施工区附近居民的噪声影响,除选用低噪声的机具外,对施工区域有保护目标的地方施工时间应进行合理安排,尽量不在夜间 22:00 至次日清晨 6:00 安排高噪声施工。确属工程需要,应事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3)施工单位选择低噪声作业方式,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外排噪声指标参数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从根本上降低声强;

4)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

5)对于施工机械噪声,首先应在施工布置时合理安排噪声较大的机械,尽量避开敏感区,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

6)施工单位对必须使用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动物繁殖和迁徙季节施工;

7)在居民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设备的噪声分贝。

2、交通噪声控制

1)在离村镇较近的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分别在距村镇 100m 的道路两侧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不高于 20km/h;

2)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尽量减少鸣笛,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

3)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

4)在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出车频率,夜间禁止施工。

3、施工人员防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2)为长时间接触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人员发放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3)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土石方平衡,开挖充分利用,减少土方取弃;

2应做好固体废物的堆放、运输,临时堆放场应加塑料薄膜或草垫覆盖,周边设置节水沟,防治水土流失,场址尽可能远离水边;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临时收集点应远离水边;

4在弃渣外运过程中,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运输车应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或其它防止洒落措施,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弃渣不散落

5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乱抛乱丢,随地倾倒,在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垃圾箱以收集生活垃圾。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分类筛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理。施工区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孽生,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6本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由专门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弃土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水下疏浚及底泥处置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1制定余水排放标准,控制排放水质在堆场设计及施工操作中采用有利于污泥在堆场自然沉降的措施,在自然沉

降不能达标时,采用投药沉淀方法,保证排放余水达到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

2施工中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和责任教育

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因泥浆输送管道泄漏、船只漏油等造成对水体和管道所经*地的污染。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实施严格的施工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加强污染底泥利用管理

在污染底泥综合利用的过程中,应根据利用途径的特点注意将污泥覆盖封闭或使污泥中的污染物分解去除,避免污染物的扩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港二期武溪散货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港二期武溪散货码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湘西自治州泸溪县

建设单位

泸溪县汇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2138m 2 ,其中临时堆场占地面积为 6000m 2 。设置 500吨级进口泊位 2 个,分别为自卸泊位和非自卸泊位。设计吞吐量为 75 万 t/年,主要由 55 万吨砂石、10 万吨煤炭和 10 万吨矿石及其他干散货组成。泊位岸线总长 260m。码头主要水工建筑物为斜坡道等。其中斜坡道 1 长度为 97.8m,宽度为 4m,坡度为1:6;斜坡道 2 长度为 146.7m,宽度为 10m,坡度为 1:9,斜坡道顶部高程取 112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在施工期产生,为施工扬尘、施工交通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疏浚恶臭。

施工扬尘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工程段沿线居民点众多,建设单位须对建设项目施工期扬尘进行严格控制。本评价根据《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m。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在工区面向敏感目标的方向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废气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采用瓦楞板材料。

(2)根据现场调查,出入口道路应补充车辆冲洗设施和平台。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同时车辆清洗平台周边应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导入沉淀池内。

(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5)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砂子、石子)的堆场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加盖蓬布防尘。

(6)施工车辆运输沙石等物料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

(7)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

(8)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六个不开工和六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到位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 (略) 貌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 100%、施工现场围挡率 100%、工地路面硬化率 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湿式作业法 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 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 100%。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交通道路扬尘

(1)在施工道路区非雨日至少洒水 3 次,还应据天气情况酌情增加洒水次数。对穿过附近居民区的道路和施工道路,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2)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适当加湿或盖上蓬布,避免漏撒。

(3)加强施工管理,坚持文明装卸。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减缓行驶车速。

(4)在大气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车辆轮胎的冲洗、增加非雨日洒水降尘次数。

机械废气

施工单位须选用施工的燃油机械,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场施工,施工机械用油应选用无铅汽油、零号柴油等污染物含量少的优质燃料;施工过程中应对燃油机械、运输车辆所装的消烟除尘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在大气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减少燃油设备的使用,并采取分散设置方式。

疏浚恶臭

本项目清淤工程类型分析,清淤河流底泥以泥和砂为主,有机质腐殖含量低,底泥在疏挖过程中在岸边不会产生明显臭味,5m 之外达到 2 级强度,有轻微臭味,低于恶臭强度的限值标准(2.5-3.5 级);10m 之外基本无气味。底泥堆场下风向 15m 处恶臭强度可达 2 级,有轻微臭味,30m 外基本无气味。通过增加围挡、加强对堆场的管理可减轻不利影响。作为预防措施,可对疏浚土方堆场附近喷洒除臭剂,用以抑制少量气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

1)施工设备冲洗废水

施工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评价建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一座 1m 3 隔油池,所有含油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再进入2m3沉淀池储存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淤泥废水

淤泥废水主要为清淤疏浚余水,及其晾晒干化过程中产生溢流的泥浆水,本工程对淤泥废水设置淤泥干化场进行沉淀,经干化场外围的沉淀池沉淀后排放至原河道,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施工扰动引起的悬浮物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

工程土方开挖主要安排在枯水期,降水量较小,坡面水流汇流面积小。

由于疏浚施工主要在枯水期,流速相对较小,因此河道疏浚扰动底泥只会短期内使小范围水体悬浮物有所超标,总体来看,产生的 SS 不会对水体水质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水体中的 SS 可恢复到接近原有水平。

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162m 3 。施工期工人可在武溪镇或者高新产业园租赁施工办公楼,不在项目地进行食宿,生活依托园区或武溪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

的交通噪声。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工程段沿线居民点众多。为了保护周围的声环

境质量,施工期应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设备噪声控制

1)在离工程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减少施工工程设置,同时尽量缩短居民聚居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2)为减少对施工区附近居民的噪声影响,除选用低噪声的机具外,对施工区域有保护目标的地方施工时间应进行合理安排,尽量不在夜间 22:00 至次日清晨 6:00 安排高噪声施工。确属工程需要,应事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3)施工单位选择低噪声作业方式,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外排噪声指标参数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从根本上降低声强;

4)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

5)对于施工机械噪声,首先应在施工布置时合理安排噪声较大的机械,尽量避开敏感区,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

6)施工单位对必须使用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动物繁殖和迁徙季节施工;

7)在居民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设备的噪声分贝。

2、交通噪声控制

1)在离村镇较近的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分别在距村镇 100m 的道路两侧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不高于 20km/h;

2)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尽量减少鸣笛,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

3)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

4)在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出车频率,夜间禁止施工。

3、施工人员防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2)为长时间接触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人员发放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3)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土石方平衡,开挖充分利用,减少土方取弃;

2应做好固体废物的堆放、运输,临时堆放场应加塑料薄膜或草垫覆盖,周边设置节水沟,防治水土流失,场址尽可能远离水边;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临时收集点应远离水边;

4在弃渣外运过程中,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运输车应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或其它防止洒落措施,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弃渣不散落

5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乱抛乱丢,随地倾倒,在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垃圾箱以收集生活垃圾。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分类筛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理。施工区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孽生,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6本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由专门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弃土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水下疏浚及底泥处置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1制定余水排放标准,控制排放水质在堆场设计及施工操作中采用有利于污泥在堆场自然沉降的措施,在自然沉

降不能达标时,采用投药沉淀方法,保证排放余水达到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

2施工中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和责任教育

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因泥浆输送管道泄漏、船只漏油等造成对水体和管道所经*地的污染。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必须实施严格的施工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加强污染底泥利用管理

在污染底泥综合利用的过程中,应根据利用途径的特点注意将污泥覆盖封闭或使污泥中的污染物分解去除,避免污染物的扩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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