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桥综合保税区配套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金桥综合保税区配套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2023-00999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综规〔2023〕12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房管局、民防办(人防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01 |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金桥综合保税区配套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金管[2022]40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泰华路、龙沪路、龙桂路和巡关道4条道路,为金桥综合保税区内配套道路,规划道路 (略) 支路,实施范围为:
泰华路北起巡关道(北),南至巡关道(南),全长约1.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24-30米;
龙沪路西起巡关道(西),东至巡关道(东),全长约1.1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6米;
龙桂路西起华东路,东至巡关道(东),全长约1.1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米;
巡关道为环形道路,全长约5.1公里,规划红线宽度9-16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道路附属工程。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支路标准,龙沪路、龙桂路、泰华路设计时速采用30千米/小时,巡关道设计时速采用15千米/小时,道路设计荷载为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箱涵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B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地面综合径流系数取0.6。
(四)污水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污水量标准3500m3/km2?d,工业用地污水量标准6500m3/km2?d, (略) 政污水量标准2700m3/km2?d,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道路中心线拟合现状道路中心线,应符合规划和相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原则同意道路纵断面设计,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本工程为改建工程,原则同意四条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
龙沪路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即3.5米(人行道)+9.0(车行道)+3.5(人行道)=16米。
龙桂路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即3.5米(人行道)+11.0米(车行道)+3.0米(中分带)+11.0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32米。
泰华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30米,实施红线宽度24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7.5米(车行道)+3.0米(中分带)+7.5米(车行道)+3.0米(人行道)=24米。
巡关道(龙黔路段)车行道宽度及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其他4米宽断面拓宽至5-6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小于20兆帕。箱涵两侧接坡段采用二灰填筑,箱涵接坡段及其余路段应结合路况调查评价结论对老路结构尽可能予以利用。
原则同意龙桂路(华东路-泰华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cm AC-13C(SBS改性)+8cm AC-25C+0.8cm稀浆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剩余结构整理利用。其余路段采用一层铣刨加罩、二层铣刨加罩、翻挖新建等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原则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箱涵工程
1.原则同意本工程设置沈沙港箱涵三座。
2.原则同意箱涵跨径布置为(4.0+8.5+4.0)米(净宽)×4.5米(净高),箱涵过水面积和箱涵底标高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箱涵地基处理设计方案。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
4.抗震设计方案应满足相应抗震规范的要求。应进一步深化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排水属金桥海关排水系统,工程范围内以沈沙港为界,北侧为强排区,南侧为自排区。污水排 (略) 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华东路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2. 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本工程主要对巡关道东、西、北三侧新建雨水排水管道:
巡关道龙桂路至XGK0+260段、XGK4+567至龙桂路,分别敷设DN400-600、DN800雨水管道,接入龙桂路现状DN1000雨水管道;XGK2+020至XGK2+294段、XGK2+294至XGK2+760段,分别敷设DN400-600、DN800雨水管道,接入龙桂路现状DN800雨水管道。
巡关道XGK2+780至XGK3+157段、XGK4+095至XGK4+567段,敷设DN400-600雨水管道,接入龙沪路现状DN800雨水管道。
巡关道XGK3+169至XGK3+867段、XGK3+867至XGK4+095段,敷设DN400-600雨水管道,接入泰华路现状DN800雨水管道。
巡关道XGK0+337至XGK0+625段、XGK1+684至XGK1+949段,敷设DN400-600雨水管道,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沈沙港。
对龙桂路、龙沪路、泰华路和巡关道已建雨水管道修复后保留利用。
3.原则同意现状泰华路DN300、龙沪路DN400、龙桂路DN400、巡关道(龙黔路)DN300-DN400污水管道修复后保留利用。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现状保留利用的雨、污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6.应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7.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8.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支路标准建设, (略) 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道路绿化、水务、照明设施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调查摸清沿线地下管线,做好对沿线重要管线的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四)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五)箱涵布置应满足《 (略) 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定》的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涉河行政许可。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请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索引号 | SY-*-2023-00999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综规〔2023〕12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房管局、民防办(人防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01 |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金桥综合保税区配套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金管[2022]40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泰华路、龙沪路、龙桂路和巡关道4条道路,为金桥综合保税区内配套道路,规划道路 (略) 支路,实施范围为:
泰华路北起巡关道(北),南至巡关道(南),全长约1.5公里,规划红线宽度24-30米;
龙沪路西起巡关道(西),东至巡关道(东),全长约1.1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6米;
龙桂路西起华东路,东至巡关道(东),全长约1.1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2米;
巡关道为环形道路,全长约5.1公里,规划红线宽度9-16米。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道路附属工程。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支路标准,龙沪路、龙桂路、泰华路设计时速采用30千米/小时,巡关道设计时速采用15千米/小时,道路设计荷载为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箱涵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B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地面综合径流系数取0.6。
(四)污水工程
公共服务设施污水量标准3500m3/km2?d,工业用地污水量标准6500m3/km2?d, (略) 政污水量标准2700m3/km2?d,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道路中心线拟合现状道路中心线,应符合规划和相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原则同意道路纵断面设计,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本工程为改建工程,原则同意四条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
龙沪路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即3.5米(人行道)+9.0(车行道)+3.5(人行道)=16米。
龙桂路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即3.5米(人行道)+11.0米(车行道)+3.0米(中分带)+11.0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32米。
泰华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4-30米,实施红线宽度24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0米(人行道)+7.5米(车行道)+3.0米(中分带)+7.5米(车行道)+3.0米(人行道)=24米。
巡关道(龙黔路段)车行道宽度及横断面布置维持现状不变,其他4米宽断面拓宽至5-6米。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小于20兆帕。箱涵两侧接坡段采用二灰填筑,箱涵接坡段及其余路段应结合路况调查评价结论对老路结构尽可能予以利用。
原则同意龙桂路(华东路-泰华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cm AC-13C(SBS改性)+8cm AC-25C+0.8cm稀浆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剩余结构整理利用。其余路段采用一层铣刨加罩、二层铣刨加罩、翻挖新建等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原则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箱涵工程
1.原则同意本工程设置沈沙港箱涵三座。
2.原则同意箱涵跨径布置为(4.0+8.5+4.0)米(净宽)×4.5米(净高),箱涵过水面积和箱涵底标高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箱涵地基处理设计方案。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
4.抗震设计方案应满足相应抗震规范的要求。应进一步深化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排水属金桥海关排水系统,工程范围内以沈沙港为界,北侧为强排区,南侧为自排区。污水排 (略) 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华东路污水支线服务范围。
2. 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本工程主要对巡关道东、西、北三侧新建雨水排水管道:
巡关道龙桂路至XGK0+260段、XGK4+567至龙桂路,分别敷设DN400-600、DN800雨水管道,接入龙桂路现状DN1000雨水管道;XGK2+020至XGK2+294段、XGK2+294至XGK2+760段,分别敷设DN400-600、DN800雨水管道,接入龙桂路现状DN800雨水管道。
巡关道XGK2+780至XGK3+157段、XGK4+095至XGK4+567段,敷设DN400-600雨水管道,接入龙沪路现状DN800雨水管道。
巡关道XGK3+169至XGK3+867段、XGK3+867至XGK4+095段,敷设DN400-600雨水管道,接入泰华路现状DN800雨水管道。
巡关道XGK0+337至XGK0+625段、XGK1+684至XGK1+949段,敷设DN400-600雨水管道,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沈沙港。
对龙桂路、龙沪路、泰华路和巡关道已建雨水管道修复后保留利用。
3.原则同意现状泰华路DN300、龙沪路DN400、龙桂路DN400、巡关道(龙黔路)DN300-DN400污水管道修复后保留利用。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现状保留利用的雨、污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6.应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7.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8.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支路标准建设, (略) 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道路绿化、水务、照明设施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调查摸清沿线地下管线,做好对沿线重要管线的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四)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五)箱涵布置应满足《 (略) 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定》的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涉河行政许可。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请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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