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新丰县回龙镇鸡岭村笋径小组
联系人:叶生*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约75亩(约50000m2),建筑面积为18009.96m2,年存栏生猪1万头,年出栏生猪2万头,全部外售。
评价单位: (略) 科思 (略)
联系人:张工*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养殖场内的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厨房油烟等。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猪粪、病死猪、废水处理污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固液分离+格栅+气浮+UASB+三级A/O+消毒”工艺处理,出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其他地区标准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值较严者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冲洗猪舍,剩余部分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消纳,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饲养方式,常年保持猪舍干燥、猪粪不暴露在空气中,所有排污沟密封、分离出的粪渣不露天堆放、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收集燃烧后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对固定源设备如水泵、风机等,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场界的位置或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猪只提供充足的饲料和水,减少因饥饿发出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进行清理,经固液分离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病死猪收集至病死猪无害化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垃圾站;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 (略) 和新丰县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链接(http://**)查阅, (略) 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
2022年3月15日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新丰县回龙镇鸡岭村笋径小组
联系人:叶生*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约75亩(约50000m2),建筑面积为18009.96m2,年存栏生猪1万头,年出栏生猪2万头,全部外售。
评价单位: (略) 科思 (略)
联系人:张工*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养殖场内的猪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厨房油烟等。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猪粪、病死猪、废水处理污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固液分离+格栅+气浮+UASB+三级A/O+消毒”工艺处理,出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其他地区标准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值较严者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冲洗猪舍,剩余部分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消纳,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饲养方式,常年保持猪舍干燥、猪粪不暴露在空气中,所有排污沟密封、分离出的粪渣不露天堆放、定期喷洒除臭剂。沼气经收集燃烧后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对固定源设备如水泵、风机等,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场界的位置或设置在专用设备房内、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猪只提供充足的饲料和水,减少因饥饿发出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进行清理,经固液分离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病死猪收集至病死猪无害化车间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垃圾站;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 (略) 和新丰县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链接(http://**)查阅, (略) 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丰县回龙镇好运养殖场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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