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赛飞普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赛飞普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赛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3600.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为了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健康,必须从防护材料的研制、装备的结构设计、装备的功能设计以及装备使用的保障性设计等多个方面来考虑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研制,以达到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装备的广谱防护、多元防护、高效防护能力,并实现装备的穿戴舒适性、灵活性和安全性。为此,浙江赛飞 (略) 决定投资3600.0万元,租赁 (略) (略) 陶朱街道万旺路38号的部分闲置厂房,租赁厂房面积4289.0平方米,实施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米防化服胶布、1万套化学防护服、5万套防化斗篷、5000套隔热服、5000套避火服、5000套防蜂服、5000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5000套消防员抢险救援服、3000套核防护服、5000套防火防化服、2万套防护服、5000套电动送风头罩、6000套武器弹药密封包装体、3000顶核生化掩蔽帐篷、1万套防毒面具、1.5万套人防过滤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居住区 | *.13 | *.17 | 红联新村(孟冯沈自然村) | 约1200人 | 二类区 | 南 | 580 | ||
居住区 | *.95 | *.01 | 红联新村(官庄自然村) | 约900人 | 二类区 | 西南 | 270 | ||
居住区 | *.16 | *.25 | 湖庄小区 | 约200人 | 二类区 | 东北 | 1900 | ||
居住区 | *.66 | *.20 | 银湖花园小区 | 约800人 | 二类区 | 东 | 2040 | ||
居住区 | *.65 | *.58 | 西湖村(翟山、跨湖桥、木桥、潭俞自然村) | 约987户 2460人 | 二类区 | 东南 | 2380 | ||
居住区 | *.88 | *.22 | 和泰家园 | 约1000人 | 二类区 | 南 | 1970 | ||
居住区 | *.54 | *.18 | 三都村 | 约1800人 | 二类区 | 西 | 1890 | ||
文化教育 | *.31 | *.94 | 陶朱初中 | 师生约1500人 | 二类区 | 西 | 1640 | ||
文化教育 | *.65 | *.46 | 陶朱中心幼儿园 | 师生约180人 | 二类区 | 西 | 1607 | ||
居住区 | *.40 | *.56 | 丰兴村(丰木、傅兴自然村) | 约585户1586人 | 二类区 | 西 | 1930 | ||
居住区 | *.71 | *.66 | 西苑村(蒋坞、陈丰、傅庄自然村) | 约670户1798人 | 二类区 | 西北 | 2310 | ||
居住区 | *.94 | *.79 | 宋家畈村(宋家、高畈自然村) | 约848户2250人 | 二类区 | 西北 | 1389 | ||
地表水 | |||||||||
河道 | *.37 | *.02 | 灌溉渠道 | 鱼类等 | Ⅲ类 | 东 | 相邻 | ||
河道 | *.21 | *.73 | 浦阳江 | 鱼类等 | Ⅲ类 | 东 | 3700 | ||
地下水 | |||||||||
1 |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Ⅲ类 | / | ||||||
声环境 | |||||||||
1 | 厂界四周200m | 无敏感保护目标 | |||||||
土壤 | |||||||||
1 | 占地范围内全部土壤以及厂界周围0.2km范围 | 没有居民点、农田等土壤敏感目标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喷淋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⑵大气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满足相关要求。
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但相比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增加,企业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避免污染物非正常工况排放。
⑶声环境影响简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的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同时项目距离保护目标较远,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经距离衰减后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地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⑷固废影响简析: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布料、金属角料和屑、废焊料、焊接烟尘收尘、废包装材料、包装内衬袋、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表2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2 企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 工序 | 属性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利用处置 方式 |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1 | 废布料 | 检验 | 一般固废 | - | 1.214 | 回收综合利用 | 物资回收 公司 | 符合 |
2 | 金属角料和屑 | 剪板、冲压 | 一般固废 | - | 12.0 | 符合 | ||
3 | 废焊料 | 焊接 | 一般固废 | - | 0.02 | 符合 | ||
4 | 焊接烟尘收尘 | 焊接 | 一般固废 | - | 0.015 | 符合 | ||
5 | 废包装材料 | 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 | 一般固废 | - | 2.0 | 符合 | ||
6 | 包装内衬袋 | 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41-49 | 0.5 | 综合处置 |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符合 |
7 | 原料包装桶 | 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41-49 | 0.8 | 符合 | ||
8 | 废活性炭 | 吸附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39-49 | 5.0 | 符合 | ||
9 | 催化燃烧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 | 废气处理 | 一般固废 | HW49 900-041-49 | 1.68 | 符合 | ||
10 | 废乳化液 | 加工 | 危险固废 | HW09 900-006-09 | 1.2 | 符合 | ||
11 | 生活垃圾 | 生活 | 一般 固废 | - | 22.5 | 卫生填埋 | 环卫部门 | 符合 |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配料粉尘 | 颗粒物 | 配料间单独设置相对密闭,绝大部分粉尘都沉降在配料间地面,要求企业每日清扫。 | / | ||
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和浆料制备废气 | 颗粒物 | 项目产生的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和硫化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硫化罐废气先泄压至一个缓冲罐,然后缓冲罐内的硫化废气经罐体抽出,浆料搅拌废气经密闭收集(空间交换)后经喷淋吸收塔+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 |||
非*烷总烃 | ||||||
二硫化碳 | ||||||
*苯 | ||||||
涂层废气 | 非*烷总烃、*苯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涂层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对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接烟尘设置一套移动式焊接烟气收集设施和净化机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人防过滤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收集率80%、净化率达95%)处理后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废气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 / | ||||
水污 染物 | 生产、生活 | 废水量 | 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喷淋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具体的污染因子按上述两个标准中的较严要求执行) | ||
CODcr | ||||||
氨氮 | ||||||
规范化设置 | 项目应设置污水规范化排放口一个,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废布料 | (略) 回收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
金属角料和屑 | ||||||
废焊料 | ||||||
焊接烟尘收尘 | ||||||
废包装材料 | ||||||
包装内衬袋、原料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催化燃烧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 | 收集暂存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系单,做好记录台账。 | 无害化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卫生填埋 | |||
噪声 |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⑶对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单独设间、对所有引风机安装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⑹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起到降噪作用。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 ||||
地下水 | 详见6.2.2节 | 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 ||||
土壤 |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 预防对土壤的污染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赛飞 (略) 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租赁 (略) (略) 陶朱街道万旺路38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 (略)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1-Ⅵ-0-3),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已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浙江赛飞 (略)
联系地址: (略) 陶朱街道万旺路38号
联系人:邵浩泰联系电话:*
⑵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暨东路37-50号
联系人:陈春芳联系电话:*
⑶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电话)0575- *(传真)
发布单位:浙江赛飞 (略)
发布时间:2023年3月7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赛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3600.0万元
建设内容和规模:为了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健康,必须从防护材料的研制、装备的结构设计、装备的功能设计以及装备使用的保障性设计等多个方面来考虑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研制,以达到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装备的广谱防护、多元防护、高效防护能力,并实现装备的穿戴舒适性、灵活性和安全性。为此,浙江赛飞 (略) 决定投资3600.0万元,租赁 (略) (略) 陶朱街道万旺路38号的部分闲置厂房,租赁厂房面积4289.0平方米,实施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米防化服胶布、1万套化学防护服、5万套防化斗篷、5000套隔热服、5000套避火服、5000套防蜂服、5000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5000套消防员抢险救援服、3000套核防护服、5000套防火防化服、2万套防护服、5000套电动送风头罩、6000套武器弹药密封包装体、3000顶核生化掩蔽帐篷、1万套防毒面具、1.5万套人防过滤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居住区 | *.13 | *.17 | 红联新村(孟冯沈自然村) | 约1200人 | 二类区 | 南 | 580 | ||
居住区 | *.95 | *.01 | 红联新村(官庄自然村) | 约900人 | 二类区 | 西南 | 270 | ||
居住区 | *.16 | *.25 | 湖庄小区 | 约200人 | 二类区 | 东北 | 1900 | ||
居住区 | *.66 | *.20 | 银湖花园小区 | 约800人 | 二类区 | 东 | 2040 | ||
居住区 | *.65 | *.58 | 西湖村(翟山、跨湖桥、木桥、潭俞自然村) | 约987户 2460人 | 二类区 | 东南 | 2380 | ||
居住区 | *.88 | *.22 | 和泰家园 | 约1000人 | 二类区 | 南 | 1970 | ||
居住区 | *.54 | *.18 | 三都村 | 约1800人 | 二类区 | 西 | 1890 | ||
文化教育 | *.31 | *.94 | 陶朱初中 | 师生约1500人 | 二类区 | 西 | 1640 | ||
文化教育 | *.65 | *.46 | 陶朱中心幼儿园 | 师生约180人 | 二类区 | 西 | 1607 | ||
居住区 | *.40 | *.56 | 丰兴村(丰木、傅兴自然村) | 约585户1586人 | 二类区 | 西 | 1930 | ||
居住区 | *.71 | *.66 | 西苑村(蒋坞、陈丰、傅庄自然村) | 约670户1798人 | 二类区 | 西北 | 2310 | ||
居住区 | *.94 | *.79 | 宋家畈村(宋家、高畈自然村) | 约848户2250人 | 二类区 | 西北 | 1389 | ||
地表水 | |||||||||
河道 | *.37 | *.02 | 灌溉渠道 | 鱼类等 | Ⅲ类 | 东 | 相邻 | ||
河道 | *.21 | *.73 | 浦阳江 | 鱼类等 | Ⅲ类 | 东 | 3700 | ||
地下水 | |||||||||
1 |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Ⅲ类 | / | ||||||
声环境 | |||||||||
1 | 厂界四周200m | 无敏感保护目标 | |||||||
土壤 | |||||||||
1 | 占地范围内全部土壤以及厂界周围0.2km范围 | 没有居民点、农田等土壤敏感目标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喷淋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⑵大气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满足相关要求。
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但相比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增加,企业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避免污染物非正常工况排放。
⑶声环境影响简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的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同时项目距离保护目标较远,对保护目标的影响经距离衰减后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地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⑷固废影响简析: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布料、金属角料和屑、废焊料、焊接烟尘收尘、废包装材料、包装内衬袋、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表2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2 企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 工序 | 属性 | 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利用处置 方式 |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1 | 废布料 | 检验 | 一般固废 | - | 1.214 | 回收综合利用 | 物资回收 公司 | 符合 |
2 | 金属角料和屑 | 剪板、冲压 | 一般固废 | - | 12.0 | 符合 | ||
3 | 废焊料 | 焊接 | 一般固废 | - | 0.02 | 符合 | ||
4 | 焊接烟尘收尘 | 焊接 | 一般固废 | - | 0.015 | 符合 | ||
5 | 废包装材料 | 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 | 一般固废 | - | 2.0 | 符合 | ||
6 | 包装内衬袋 | 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41-49 | 0.5 | 综合处置 |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符合 |
7 | 原料包装桶 | 原料拆包和产品包装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41-49 | 0.8 | 符合 | ||
8 | 废活性炭 | 吸附 | 危险固废 | HW49 900-039-49 | 5.0 | 符合 | ||
9 | 催化燃烧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 | 废气处理 | 一般固废 | HW49 900-041-49 | 1.68 | 符合 | ||
10 | 废乳化液 | 加工 | 危险固废 | HW09 900-006-09 | 1.2 | 符合 | ||
11 | 生活垃圾 | 生活 | 一般 固废 | - | 22.5 | 卫生填埋 | 环卫部门 | 符合 |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配料粉尘 | 颗粒物 | 配料间单独设置相对密闭,绝大部分粉尘都沉降在配料间地面,要求企业每日清扫。 | / | ||
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和浆料制备废气 | 颗粒物 | 项目产生的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和硫化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硫化罐废气先泄压至一个缓冲罐,然后缓冲罐内的硫化废气经罐体抽出,浆料搅拌废气经密闭收集(空间交换)后经喷淋吸收塔+UV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 |||
非*烷总烃 | ||||||
二硫化碳 | ||||||
*苯 | ||||||
涂层废气 | 非*烷总烃、*苯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涂层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对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接烟尘设置一套移动式焊接烟气收集设施和净化机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人防过滤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收集率80%、净化率达95%)处理后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废气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 / | ||||
水污 染物 | 生产、生活 | 废水量 | 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喷淋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具体的污染因子按上述两个标准中的较严要求执行) | ||
CODcr | ||||||
氨氮 | ||||||
规范化设置 | 项目应设置污水规范化排放口一个,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废布料 | (略) 回收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
金属角料和屑 | ||||||
废焊料 | ||||||
焊接烟尘收尘 | ||||||
废包装材料 | ||||||
包装内衬袋、原料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催化燃烧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 | 收集暂存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系单,做好记录台账。 | 无害化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卫生填埋 | |||
噪声 |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⑶对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单独设间、对所有引风机安装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⑹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起到降噪作用。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 ||||
地下水 | 详见6.2.2节 | 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 ||||
土壤 |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 预防对土壤的污染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赛飞 (略) 防护装备研发制造项目租赁 (略) (略) 陶朱街道万旺路38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 (略)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属于诸暨经济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1-Ⅵ-0-3),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已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1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浙江赛飞 (略)
联系地址: (略) 陶朱街道万旺路38号
联系人:邵浩泰联系电话:*
⑵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暨东路37-50号
联系人:陈春芳联系电话:*
⑶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5-*(电话)0575- *(传真)
发布单位:浙江赛飞 (略)
发布时间: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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