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个体诊所实行备案管理
闻喜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个体诊所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直接予以备案,过渡时限为一年”。 (略) 卫健委、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卫审批发【2023】1号)的文件要求,闻喜县境域内所有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全部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换证业务。
温馨提示:办理换证业务只需带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即可。
闻喜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直接予以备案,过渡时限为一年”。 (略) 卫健委、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卫审批发【2023】1号)的文件要求,闻喜县境域内所有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全部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换证业务。
温馨提示:办理换证业务只需带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即可。
闻喜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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