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齐齐哈尔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关于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齐齐哈尔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7日我局拟对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站前北大街与通北路交叉口(路东)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建华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 (略) (略) 建华区曙光村高速公路旁 | 齐齐哈尔 (略) | (略)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曙光村高速公路旁,项目南侧为G10绥满高速公路;东侧为双合公路;西侧、北侧均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83921m2,总建筑面积50727m2,建设1条砼构件生产线、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两条矿粉生产线、原辅材料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并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建成后年处理利用建筑垃圾25万吨,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砼构件2.3万吨,矿粉2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高峰期间进场施工人员约为30人,每人每天生活用水按25L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75kg/d,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8计,则产生的生活污水为0.6kg/d。 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氨氮等,污水排放至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沉淀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其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营运期:本项目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 (1)混凝土搅拌机清洗废水 搅拌机为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清洗干净,搅拌机每天清洗一次,搅拌机冲洗用水以4.0t/台·天计,本项目设置2台搅拌机,则项目搅拌机冲洗用水量为8t/d,1440t/a。搅拌机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搅拌机冲洗废水量为6.4t/d,1152t/a,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pH约11~12、SS浓度为3000mg/L,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本项目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量为6.5t/d,1170t/a。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量为5.2t/d,936t/a,该废水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pH、SS和石油类,其浓度约为11~12、500mg/L,40mg/L。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m3/d(2073.6m3/a)。本项目生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可以满足《齐齐哈尔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控制指标》,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嫩江。 表4-2本项目废水的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4)初期雨水 本项目汇水面积约8.5hm2,初期雨水径流厚度按4mm计,项目地年大雨次数按10次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Wi=10×δ×F 式中Wi——初期雨水量(m3); δ——初期雨水径流厚度(mm); F——集水面积(hm2)。 由上可知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340m3/次,项目地年大雨次数按10次核算,则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3400m3/a。 本项目新建三级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为350m3,用于沉淀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储存初期雨水。沉淀池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在项目厂界设导流沟,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后汇入厂区沉淀池中,均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和机械废气。 1、施工扬尘 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施工扬尘、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扬尘的排放源较分散,且受到施工方式、设备以及当地气候等因素影响,使其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波动性,根据同类工程的类比调查,施工现场环境空气中TSP值在0.30~0.60mg/m3之间。本项目施工期短,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对环境影响较小。 由于施工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材料装卸,此种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尤其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为控制及治理扬尘污染,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需在土建施工周围设置防尘网;建立经常性的洒水制度,保持建设场地清洁;外运建筑垃圾采用加盖车辆或者加蓬布,防止扬尘;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2、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包括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都可以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NOx、SO2、烃类等。但这些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这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同时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量很少,属短暂间歇排放;而且排放点比较分散,污染物在空气中的稀释扩散较快,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烧器烟气、导热油烟气、沥青加热产生的废气、沥青、柴油、重油储罐产生的非*烷总烃及骨料料仓产生的粉尘等。经过分析预测,本项目运行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本项目各项新增污染物在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新增污染物正常排放下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本项目搅拌工序所采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以及筒仓采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均为可行技术。重油燃烧器采取布袋除尘器的污染防治措施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属于可行性技术,粉(烟)尘、SO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要求。参照已经发布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为可行性技术,沥青烟气及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施工;施工机械应采取减震措施;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和运输。 根据类比调查得知,在施工中施工阶段单一机械声源强度及不同距离噪声源见下表。 表4-1 施工阶段单一机械声源强度及不同距离声级
在施工时必须在施工场所周围搭设挡墙或围栏,将采取固定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并尽可能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停止施工,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营运期: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滚筒、振动筛、提升机、搅拌机、引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及运输车辆等,其声级在75~95分贝间(距声源1m处)。评价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车间生产主机采取全部封闭,主机的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在沥青混凝土搅拌车间周围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以其屏蔽作用对噪声阻隔。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降低20~25dB(A),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同时,评价要求拟建项目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时速要小于30km/h,并严禁鸣号。 拟建项目噪声源强及减噪措施见表4-4。 表4-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本项目已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措施,采取这些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0.03t/d)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故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可达100%。 营运期: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骨料、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贮存中转过程中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及沉淀池废渣等。本项目检验室定期取样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不在厂区内进行检验,无检测固废产生。 (1)废骨料 骨料经干燥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筛分后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进入拌缸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的废骨料经专门出口排出。类比同类项目,废骨料的产生量为用量的0.01%,则废骨料产生量为3t/a。集中收集后由骨料供应商回收。 (2)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 本项目重油燃烧器燃烧及骨料烘干产生的粉尘、新建骨料料仓、矿粉仓及水泥混凝土生产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242.55t/a。 (3)废活性炭 拟建项目净化沥青烟气的活性炭净化装置每月更换活性炭1次,每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5t,则拟建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39-49),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4)贮存、中转过程中废含油棉纱、手套 在生产营运作业过程中,导热油、沥青经管道、阀门、法兰等处难免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其跑、冒、滴、漏损失量与项目的管理、工人的操作水平等诸多因素有关,出现该现象时,用棉纱擦拭后形成废含油手套、棉纱,项目建成运营后废含油手套、棉纱的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废物代码 900-041-49,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5)废矿物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厂区使用专用防渗收集桶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6)废导热油 本项目导热油炉以导热油为导热介质,导热油在整个加热过程中密闭循环使用。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导热油炉一次性灌入3t导热油,约每5年将导热油炉内导热油全部更换一次,则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3t/5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失效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 中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物代码 900-249-08,废导热油存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7)沉淀池废渣:残留砂石、混凝土随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在沉淀池沉淀下来,形成沉渣,本项目产生量约为7.58t/a。沉淀池沉淀渣经砂石分离机,进行回收、分离,回用于生产。 (8)废建筑垃圾: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25万吨,其中有10万吨有用的建筑垃圾用来生产矿粉,剩余15万吨无用的建筑垃圾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
2 |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 | (略) (略) 建华区北苑开发区华电北地段A-01-5 地块 | (略) 循环 (略) | (略) 泰信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 (略) (略) 建华区北苑开发区华电北地段A-01-5地块,项目所在地东侧、南侧为黑龙江华电 (略) ;西侧为辗北公路;北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54000㎡,总建筑面积26768.77㎡,建有报废汽车绿色拆解及废钢铁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1座,报废汽车绿色拆解中心1座,废纸张绿色分拣、加工中心1座,废塑料绿色分拣、加工中心1座,再生资源信息数字化中心1座,办公区及泵房1座,以及绿化、道路及硬化、围墙、大门等配套工程,建成后年拆解机动车10000辆、加工废钢铁50万t、加工废旧纸张30万t、年加工废塑料10万t。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量小,冲洗废水主要是水泥碎粒、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比重0.480-1.46,含泥量30-50%,PH值约6-7,如果施工阶段不进行严格管理,将对施工场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由于施工人员较少,且施工期比较短,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清掏堆肥。 营运期: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污染主要为: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来往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以及风力等因素,其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或扩大。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遇大风天气营业塑料膜将水泥、白灰、沙堆覆盖;干燥天应经常性给沙堆洒水,保持沙堆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治扬尘产生。粉性物料遮盖存放,适时洒水降尘。 (2)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将产生含有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废气,废气仅对施工区及交通道路两侧等局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有短暂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大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机动车辆运行过程中,所排放的尾气是流动污染源,虽然影响面大,但由于不是集中的大量排放,所以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施工机械加强往返于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行进入施工区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正常工况 (1)机动车拆解生产线 ①装卸粉尘. 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是报废机动车运至厂区后,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把机动车运至拆解车间时产生的扬尘,由于报废机动车体积较大,不易起尘,主要做好未拆解机动车贮存区、拆解车间的地面清理工作,减少地表粉尘的量,则装卸过程可能产生的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小。 ②切割粉尘 本项目所拆解车辆均为报废车,而且是破坏性拆解,因此进场后无需进行冲洗,为减少座椅等含灰尘较多部位产生扬尘,可用小型吸尘器进行简单除尘后即可进行拆解。 拆解过程以工具拆除为主,进行剪断、挤压打包、压扁等处理,直接外卖运输,不进一步破碎,因此无破碎粉尘产生,车身上的铁锈在挤压、压扁等处理时脱落产生铁锈粉尘,由于刚脱落的铁锈绝大多数呈片状,粒径较大,多在室内迅速沉降,小部分在小范围产生局部的粉尘影响。本项目中大件钢材的切割主要以剪断机为主,仅在对车体进行肢解时对较难拆卸部分进行切割。 氧割是利用*炔与氧气混合燃烧的预热火焰将金属加热至燃烧点并在氧气射流中剧烈燃烧而将金属分开的加工方法;等离子切割是以压缩空气为工作气体,以高温高速的等离子弧为热源、将被切割的金属局部熔化,熔化的金属由喷出的高压气流吹走,产生金属粉尘沉降,对于有色金属(不锈钢、铝、铜、钛、镍)切割效果更佳。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原料名称为大型客车,工艺名称切割,颗粒物产生量0.4克/吨-原料,以无组织状态排放。本项目切割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重量29500t/a,均参照大型客车切割颗粒物产生系数,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012t/a,呈无组织状态在车间内排放。 ③安全气囊引爆粉尘 汽车的安全气囊内有叠氮酸钠(NaN3) 或硝酸铵(NH4NO3) 等物质。项目采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在单独的操作间引爆气囊;引爆过程会产生的气体主要为氮气。此外,气囊引爆过程会释放出的少量粉状物质,公司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引爆时间避开了午间、夜间且在密闭的引爆装置中进行引爆,则废气产生量微小,小部分在小范围产生局部的粉尘影响。 ④废油液回收有机废气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油挥发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报废机动车上残有一定量的燃油,在后期的拆解过程中,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泄漏,废油液的抽气量高于90%,则剩余的少量未抽出的废油液以及抽取的废油液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外排。 参照《散装液态石油类产品损耗》(GB11085-1989) 中灌桶损耗率(汽油0.18%)和零售损耗率(汽油0.29%) 的两部分损失率,按总体0.5%的损失率进行核算。按每辆报废车辆平均6升的残存油量,其中回收存储过程中蒸发损失按总量0.5%计。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RON)分为90#、 93#和97#三个牌号,因季节气候不同,汽油的密度会有略微变化,90#汽油的平均密度为0.72g/ml,93#汽油为0.725g/ml,97#汽油为0.737g/ml, 取车用汽油平均密度0.73g/ml。 则平均每辆车拆解存储过程中会有0.022kg的非*烷总烃排放到空气中。项目年拆解燃油机动车10000辆,则项目废油液回收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为220kg/a(0.092kg/h,300d/a、8h/d), 经负压集气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简(DA001)排放。集气效率80%,吸附效率90%,风机风量2000m3/h,有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速率0.074kg/h,产生量0.176t/a,产生浓度37mg/m3;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0.0074kg/h,排放量0.0176t/a,排放浓度3.7mg/m3。 未收集的废油液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0.044t/a。 ⑤制冷剂挥发的非*烷总烃 汽车空调系统所用的制冷剂主要有R12 (CF2Cl)和R134a (CH2FCF3)两种,在使用过程中,两种制冷剂不会交替使用,即部分车辆使用的为R12,其余车辆使用的为R134a,无两种制冷剂的混合物存在。 项目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中制冷剂主要为R134a,采用密闭式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收集过程使用装置和管线均处于密闭状态,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泄漏出来的制冷剂的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也很小。项目拆解废制冷剂9t/a,挥发损失按0.5%计, 则项目制冷剂回收过程中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46t/a、 0.0192kg/h,制冷剂废气经负压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未收集的制冷剂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 集气效率80%,吸附效率90%,风机风量2000m3/h,有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速率0.0156kg/h,产生量0.036t/a,产生浓度7.8mg/m3;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0.00156kg/h,排放量0.0036t/a,排放浓度0.78mg/m3。 未收集的废油液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0.01t/a。 (2)废旧纸张加工 本项目分类、打包工序有极少量的粉尘产生,主要为纸纤维,根据与同类废纸回收加工单位了解,项目分类、打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约占回收量的0.0004%,则粉尘产生量约1.2t/a,呈无组织排放。 (3)废旧钢铁加工 废旧钢铁中大型钢铁需要剪切,剪切量*t/a,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原料名称为钢铁废碎料,工艺名称剪切,颗粒物产生量7.2克/吨-原料。本项目切割大型钢铁*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2.16t/a,无组织状态排放。 (4)废塑料加工 本项目采用电加热方式对料筒进行加热,熔融造粒机生产原理是采用高温熔融、塑化、挤出的过程改变塑料的物理性能,达到对塑料的塑化和成型。热熔挤出工序不添加任何阻燃剂、增塑剂等添加剂,采用直接再生方式,挤出造粒过程为单纯物理熔融变化过程,PET加热温度控制在160~180℃左右。PET裂解温度≥200℃,因加热温度控制在不发生裂解的温度条件下,故无裂解废气产生。 参照《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原料为废PE/PP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物系数为350克/吨-原料,本项目物料总用量为*t/a,非*烷总烃废气的最大产生量约为35t/a。 废塑料绿色分拣、加工中心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上方设集气罩(捕集率按 90%计)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按 90%计)净化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量20000m3/h,则本项目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5.6mg/m3,排放速率为1.31kg/h,排放量为3.15t/a;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为1.46kg/h,排放量为3.5t/a。 (5)废塑料加工沉淀池恶臭气体 废塑料加工线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三级沉淀池池顶加盖密闭,散发恶臭气体很小,根据可研提供数据,氨产生量0.02t/a、产生浓度0.02mg/m3,硫化氢产生量0.01t/a、产生浓度0.01mg/m3,呈无组织状态排放。 (6)达标性分析 废油液回收有机废气和制冷剂挥发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集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效率80%,吸附效率90%。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废塑料绿色分拣、加工中心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表4-1 废气污染物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5)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3~4-5。 表4-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5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6)可行性分析 ①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表A.1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 表4-6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对照表
②排气筒高度可行性分析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7.1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低于10m,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无 (略) 办公楼等高层建筑物,因此,满足要求排气筒设置要求。 (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全厂各废气污染源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非正常工况 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为:治理措施发生故障,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表4-7 非正常工况挥发性有机物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4-8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旧塑料生产线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20t/a,生活污水COD排放浓度为300mg/L、排放量为0.58t/a,BOD5排放浓度为200mg/L、排放量为0.38t/a,SS排放浓度为250mg/L、排放量为0.48t/a,氨氮排放浓度为25mg/L,排放量为0.048t/a。 初期雨水按每年一次300m3计,COD排放浓度为100mg/L、排放量为0.03t/a。 废旧塑料生产线清洗废水*t/a,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原料带入的细沙、泥土等无机物,有机物含量较少。COD 、氨氮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9 原料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源强核算
表4-9项目原料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源强
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氨氮的产生浓度分别为420mg/L、21.2mg/L,根据设计资料,SS 采用三级沉淀池+溶气式气浮机处理,处理效率分别是90%、50%,排放浓度分别为42mg/L、10.5mg/L、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清洗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采取废谁治理措施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可行技术进行对比分析,见表4-8。 表4-10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技术比较表
三级沉淀池+溶气式气浮机工作原理及工艺说明: 新建三座20m3沉淀池中放入格栅网,格栅的作用是拦截水中较大的污染物及其他大的悬浮物质,防止这些悬浮物进入后续系统阻塞泵和阀门管道系统,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缓冲沉淀。 高效混凝气浮系统集混凝反应与气浮分离技术于一体,混凝反应的处理对象是水中微小的悬浮物和胶体性杂质。这些物质在水中能长时间地保持分散悬浮状态,有很强的稳定性,去除它们的方法就是使其脱稳、絮凝、结合,形成大的絮凝颗粒而利于分离。在水中投加适当的混凝剂可以实现这一目的。混凝剂的作用在于能够压缩水中胶体的双电层结构,降低其ξ电位,使胶体间的斥力消失,相互碰撞发生聚结,失去稳定性。另外高分子混凝剂溶于水后产生水解和缩聚反应形成具有长链性结构的聚合物,可被胶体微粒强烈吸附并相互吸附形成粗大的絮凝体,这是高分子混凝剂的吸附架桥作用。完成混凝反应形成的絮凝体比重接近1,沉淀需要较长时间,用气浮法使之强制上浮,用机械刮除。高效气浮系统工作原理是在一定的压力下,使适量空气与部分回流水在溶气罐内形成饱和溶气载体,经释放器骤然减压释放获得大量微细气泡(其量度、粒度、稳定性都在最佳值),这些气泡吸附在水中絮凝体、悬浮物、胶体等周围,使其比重小于水而上浮到水面,呈泡沫颗粒状,用机械刮板刮除,从而污水得到净化。废水经沉淀后进入溶气式气浮机净化。 汽车拆解生产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排水量1800t/a,主要污染物SS产生浓度为200mg/L,产生量为0.18t/a,石油类产生浓度为20mg/L,产生量为0.018t/a,经。经油水分离器,除油效率90%,处理后SS排放浓度为20mg/L,排放量为0.018t/a,石油类排放浓度为2mg/L,排放量为0.0018t/a。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汽车拆解生产区车间地面清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嫩江。 表4-11 废水污染物产排和核算表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和各种机械都是主要的噪声源,噪声源强在75~85dB(A)。建议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降低噪声: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禁止在22:00-6:00时间段内运输和施工。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使所在地的声环境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标准。 营运期:(1)噪声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 表4-18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2、项目采取降噪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措施,采取这些减噪措施。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进行分析,根据拟建项目设备声源特征和声学环境的特点,视设备声源为点源,声场为半自由声场,参照以下公式。 预测点的A声级可按下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 式中:LA(r) ——距声源r 处的A 声级,dB(A); Lpi(r) ——预测点(r)处,第i 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 ——第 i 倍频带的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 预测点声压级公式为: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 ——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 ——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①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 ——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如下。 表4-19 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采取减噪措施,噪声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外1m处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可以被周围环境接受。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建筑垃圾 本项目此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本工程施工剩余的建筑材料,包括石料、木料等。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防止建筑垃圾对外环境的影响。 (2)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若随意堆放,不仅影响施工区环境景观,而且影响施工区环境卫生,夏秋季易造成蚊、蝇孽生或鼠类繁殖,导致疾病流行,进而威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本项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收集清运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无害化处置。 营运期:(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生产天数按300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2)废活性炭 每吨活性炭净化废气0.3t,本项目处理有机废气28.4454t/a,预计产生废活性炭约123t/a,根据《国家危废名录(2021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39-49,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塑料瓶包装袋,为塑料编织袋,每袋可盛装50kg塑料瓶,共使用废塑料编织袋200万只,单只重量80克,产生量为160t/a,外卖综合利用。 (4)废机油 设备维护需要定期更换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机油产生量为3t/a,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 (5)废纸张和废塑料生产线分拣废物 分拣废物产生量50t/a,外卖综合利用。 (6)沉淀池污泥 废旧塑料生产线清洗废水*t/a,主要污染物SS产生浓度为200mg/L,产生量为20t/a,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以污泥形式排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7)油水分离器油脂 汽车拆解区域地面冲洗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产生废油脂0.0162t/a,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 (8)废滤网 本项目造粒机滤网由于粘连树脂,造成堵塞现象,需要定期进行更换,每年更换一次,滤网采用不锈钢材质,清理后可重复使用,单个滤网重量为10kg,则本项目滤网产生量为0.02t/a。滤网由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再利用。 (9) 造粒废料 本项目造粒废料主要来自于造粒机挤出口粘连的不成型树脂,产生量按0.1%计,则生产废料产生量为100t/a,产生的生产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重新进行造粒。 (10)汽车拆解生产线固废 表4-21 固体废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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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3-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7日我局拟对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站前北大街与通北路交叉口(路东)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建华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齐齐哈尔麟州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 | (略) (略) 建华区曙光村高速公路旁 | 齐齐哈尔 (略) | (略)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曙光村高速公路旁,项目南侧为G10绥满高速公路;东侧为双合公路;西侧、北侧均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83921m2,总建筑面积50727m2,建设1条砼构件生产线、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两条矿粉生产线、原辅材料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并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建成后年处理利用建筑垃圾25万吨,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砼构件2.3万吨,矿粉2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高峰期间进场施工人员约为30人,每人每天生活用水按25L计,则生活用水量为0.75kg/d,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8计,则产生的生活污水为0.6kg/d。 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氨氮等,污水排放至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 工程施工的污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沉淀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以外的路面,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场内压尘。其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营运期:本项目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 (1)混凝土搅拌机清洗废水 搅拌机为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清洗干净,搅拌机每天清洗一次,搅拌机冲洗用水以4.0t/台·天计,本项目设置2台搅拌机,则项目搅拌机冲洗用水量为8t/d,1440t/a。搅拌机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搅拌机冲洗废水量为6.4t/d,1152t/a,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pH约11~12、SS浓度为3000mg/L,经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本项目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量为6.5t/d,1170t/a。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量为5.2t/d,936t/a,该废水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pH、SS和石油类,其浓度约为11~12、500mg/L,40mg/L。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m3/d(2073.6m3/a)。本项目生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可以满足《齐齐哈尔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控制指标》,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嫩江。 表4-2本项目废水的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4)初期雨水 本项目汇水面积约8.5hm2,初期雨水径流厚度按4mm计,项目地年大雨次数按10次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Wi=10×δ×F 式中Wi——初期雨水量(m3); δ——初期雨水径流厚度(mm); F——集水面积(hm2)。 由上可知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340m3/次,项目地年大雨次数按10次核算,则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约为3400m3/a。 本项目新建三级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为350m3,用于沉淀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储存初期雨水。沉淀池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在项目厂界设导流沟,搅拌机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后汇入厂区沉淀池中,均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和机械废气。 1、施工扬尘 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施工扬尘、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石子、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扬尘的排放源较分散,且受到施工方式、设备以及当地气候等因素影响,使其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波动性,根据同类工程的类比调查,施工现场环境空气中TSP值在0.30~0.60mg/m3之间。本项目施工期短,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对环境影响较小。 由于施工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材料装卸,此种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尤其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为控制及治理扬尘污染,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需在土建施工周围设置防尘网;建立经常性的洒水制度,保持建设场地清洁;外运建筑垃圾采用加盖车辆或者加蓬布,防止扬尘;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2、机械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包括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都可以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NOx、SO2、烃类等。但这些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这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同时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量很少,属短暂间歇排放;而且排放点比较分散,污染物在空气中的稀释扩散较快,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烧器烟气、导热油烟气、沥青加热产生的废气、沥青、柴油、重油储罐产生的非*烷总烃及骨料料仓产生的粉尘等。经过分析预测,本项目运行期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本项目各项新增污染物在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新增污染物正常排放下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本项目搅拌工序所采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以及筒仓采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均为可行技术。重油燃烧器采取布袋除尘器的污染防治措施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属于可行性技术,粉(烟)尘、SO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新改扩建的二级标准要求。参照已经发布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为可行性技术,沥青烟气及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施工;施工机械应采取减震措施;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和运输。 根据类比调查得知,在施工中施工阶段单一机械声源强度及不同距离噪声源见下表。 表4-1 施工阶段单一机械声源强度及不同距离声级
在施工时必须在施工场所周围搭设挡墙或围栏,将采取固定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并尽可能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停止施工,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营运期: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滚筒、振动筛、提升机、搅拌机、引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及运输车辆等,其声级在75~95分贝间(距声源1m处)。评价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车间生产主机采取全部封闭,主机的封装材料采用隔音板;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在沥青混凝土搅拌车间周围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以其屏蔽作用对噪声阻隔。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可降低20~25dB(A),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同时,评价要求拟建项目运输车辆禁止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时速要小于30km/h,并严禁鸣号。 拟建项目噪声源强及减噪措施见表4-4。 表4-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本项目已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措施,采取这些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0.03t/d)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故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可达100%。 营运期: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骨料、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贮存中转过程中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及沉淀池废渣等。本项目检验室定期取样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不在厂区内进行检验,无检测固废产生。 (1)废骨料 骨料经干燥后通过提升机进入振动筛,筛分后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进入拌缸内搅拌,不符合产品要求的的废骨料经专门出口排出。类比同类项目,废骨料的产生量为用量的0.01%,则废骨料产生量为3t/a。集中收集后由骨料供应商回收。 (2)除尘器收集的粉(烟)尘 本项目重油燃烧器燃烧及骨料烘干产生的粉尘、新建骨料料仓、矿粉仓及水泥混凝土生产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242.55t/a。 (3)废活性炭 拟建项目净化沥青烟气的活性炭净化装置每月更换活性炭1次,每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5t,则拟建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5t/a,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39-49),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4)贮存、中转过程中废含油棉纱、手套 在生产营运作业过程中,导热油、沥青经管道、阀门、法兰等处难免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其跑、冒、滴、漏损失量与项目的管理、工人的操作水平等诸多因素有关,出现该现象时,用棉纱擦拭后形成废含油手套、棉纱,项目建成运营后废含油手套、棉纱的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废物代码 900-041-49,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门处理。 (5)废矿物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厂区使用专用防渗收集桶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6)废导热油 本项目导热油炉以导热油为导热介质,导热油在整个加热过程中密闭循环使用。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导热油炉一次性灌入3t导热油,约每5年将导热油炉内导热油全部更换一次,则废导热油产生量约为3t/5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失效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 中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物代码 900-249-08,废导热油存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 (7)沉淀池废渣:残留砂石、混凝土随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在沉淀池沉淀下来,形成沉渣,本项目产生量约为7.58t/a。沉淀池沉淀渣经砂石分离机,进行回收、分离,回用于生产。 (8)废建筑垃圾: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25万吨,其中有10万吨有用的建筑垃圾用来生产矿粉,剩余15万吨无用的建筑垃圾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
2 |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 | (略) (略) 建华区北苑开发区华电北地段A-01-5 地块 | (略) 循环 (略) | (略) 泰信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 (略) (略) 建华区北苑开发区华电北地段A-01-5地块,项目所在地东侧、南侧为黑龙江华电 (略) ;西侧为辗北公路;北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54000㎡,总建筑面积26768.77㎡,建有报废汽车绿色拆解及废钢铁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1座,报废汽车绿色拆解中心1座,废纸张绿色分拣、加工中心1座,废塑料绿色分拣、加工中心1座,再生资源信息数字化中心1座,办公区及泵房1座,以及绿化、道路及硬化、围墙、大门等配套工程,建成后年拆解机动车10000辆、加工废钢铁50万t、加工废旧纸张30万t、年加工废塑料10万t。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量小,冲洗废水主要是水泥碎粒、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比重0.480-1.46,含泥量30-50%,PH值约6-7,如果施工阶段不进行严格管理,将对施工场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2)由于施工人员较少,且施工期比较短,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清掏堆肥。 营运期: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污染主要为: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以及土方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来往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以及风力等因素,其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或扩大。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遇大风天气营业塑料膜将水泥、白灰、沙堆覆盖;干燥天应经常性给沙堆洒水,保持沙堆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治扬尘产生。粉性物料遮盖存放,适时洒水降尘。 (2)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将产生含有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废气,废气仅对施工区及交通道路两侧等局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有短暂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大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机动车辆运行过程中,所排放的尾气是流动污染源,虽然影响面大,但由于不是集中的大量排放,所以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施工机械加强往返于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行进入施工区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正常工况 (1)机动车拆解生产线 ①装卸粉尘. 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是报废机动车运至厂区后,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把机动车运至拆解车间时产生的扬尘,由于报废机动车体积较大,不易起尘,主要做好未拆解机动车贮存区、拆解车间的地面清理工作,减少地表粉尘的量,则装卸过程可能产生的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小。 ②切割粉尘 本项目所拆解车辆均为报废车,而且是破坏性拆解,因此进场后无需进行冲洗,为减少座椅等含灰尘较多部位产生扬尘,可用小型吸尘器进行简单除尘后即可进行拆解。 拆解过程以工具拆除为主,进行剪断、挤压打包、压扁等处理,直接外卖运输,不进一步破碎,因此无破碎粉尘产生,车身上的铁锈在挤压、压扁等处理时脱落产生铁锈粉尘,由于刚脱落的铁锈绝大多数呈片状,粒径较大,多在室内迅速沉降,小部分在小范围产生局部的粉尘影响。本项目中大件钢材的切割主要以剪断机为主,仅在对车体进行肢解时对较难拆卸部分进行切割。 氧割是利用*炔与氧气混合燃烧的预热火焰将金属加热至燃烧点并在氧气射流中剧烈燃烧而将金属分开的加工方法;等离子切割是以压缩空气为工作气体,以高温高速的等离子弧为热源、将被切割的金属局部熔化,熔化的金属由喷出的高压气流吹走,产生金属粉尘沉降,对于有色金属(不锈钢、铝、铜、钛、镍)切割效果更佳。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4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原料名称为大型客车,工艺名称切割,颗粒物产生量0.4克/吨-原料,以无组织状态排放。本项目切割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重量29500t/a,均参照大型客车切割颗粒物产生系数,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012t/a,呈无组织状态在车间内排放。 ③安全气囊引爆粉尘 汽车的安全气囊内有叠氮酸钠(NaN3) 或硝酸铵(NH4NO3) 等物质。项目采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在单独的操作间引爆气囊;引爆过程会产生的气体主要为氮气。此外,气囊引爆过程会释放出的少量粉状物质,公司在处理过程中不定期进行引爆,引爆时间避开了午间、夜间且在密闭的引爆装置中进行引爆,则废气产生量微小,小部分在小范围产生局部的粉尘影响。 ④废油液回收有机废气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油挥发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报废机动车上残有一定量的燃油,在后期的拆解过程中,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泄漏,废油液的抽气量高于90%,则剩余的少量未抽出的废油液以及抽取的废油液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外排。 参照《散装液态石油类产品损耗》(GB11085-1989) 中灌桶损耗率(汽油0.18%)和零售损耗率(汽油0.29%) 的两部分损失率,按总体0.5%的损失率进行核算。按每辆报废车辆平均6升的残存油量,其中回收存储过程中蒸发损失按总量0.5%计。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RON)分为90#、 93#和97#三个牌号,因季节气候不同,汽油的密度会有略微变化,90#汽油的平均密度为0.72g/ml,93#汽油为0.725g/ml,97#汽油为0.737g/ml, 取车用汽油平均密度0.73g/ml。 则平均每辆车拆解存储过程中会有0.022kg的非*烷总烃排放到空气中。项目年拆解燃油机动车10000辆,则项目废油液回收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量为220kg/a(0.092kg/h,300d/a、8h/d), 经负压集气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简(DA001)排放。集气效率80%,吸附效率90%,风机风量2000m3/h,有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速率0.074kg/h,产生量0.176t/a,产生浓度37mg/m3;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0.0074kg/h,排放量0.0176t/a,排放浓度3.7mg/m3。 未收集的废油液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0.044t/a。 ⑤制冷剂挥发的非*烷总烃 汽车空调系统所用的制冷剂主要有R12 (CF2Cl)和R134a (CH2FCF3)两种,在使用过程中,两种制冷剂不会交替使用,即部分车辆使用的为R12,其余车辆使用的为R134a,无两种制冷剂的混合物存在。 项目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中制冷剂主要为R134a,采用密闭式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收集过程使用装置和管线均处于密闭状态,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泄漏出来的制冷剂的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也很小。项目拆解废制冷剂9t/a,挥发损失按0.5%计, 则项目制冷剂回收过程中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46t/a、 0.0192kg/h,制冷剂废气经负压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未收集的制冷剂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 集气效率80%,吸附效率90%,风机风量2000m3/h,有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速率0.0156kg/h,产生量0.036t/a,产生浓度7.8mg/m3;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0.00156kg/h,排放量0.0036t/a,排放浓度0.78mg/m3。 未收集的废油液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安装风扇等措施,无组织非*烷总烃产生量0.01t/a。 (2)废旧纸张加工 本项目分类、打包工序有极少量的粉尘产生,主要为纸纤维,根据与同类废纸回收加工单位了解,项目分类、打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约占回收量的0.0004%,则粉尘产生量约1.2t/a,呈无组织排放。 (3)废旧钢铁加工 废旧钢铁中大型钢铁需要剪切,剪切量*t/a,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原料名称为钢铁废碎料,工艺名称剪切,颗粒物产生量7.2克/吨-原料。本项目切割大型钢铁*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2.16t/a,无组织状态排放。 (4)废塑料加工 本项目采用电加热方式对料筒进行加热,熔融造粒机生产原理是采用高温熔融、塑化、挤出的过程改变塑料的物理性能,达到对塑料的塑化和成型。热熔挤出工序不添加任何阻燃剂、增塑剂等添加剂,采用直接再生方式,挤出造粒过程为单纯物理熔融变化过程,PET加热温度控制在160~180℃左右。PET裂解温度≥200℃,因加热温度控制在不发生裂解的温度条件下,故无裂解废气产生。 参照《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原料为废PE/PP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物系数为350克/吨-原料,本项目物料总用量为*t/a,非*烷总烃废气的最大产生量约为35t/a。 废塑料绿色分拣、加工中心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上方设集气罩(捕集率按 90%计)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按 90%计)净化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量20000m3/h,则本项目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5.6mg/m3,排放速率为1.31kg/h,排放量为3.15t/a;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为1.46kg/h,排放量为3.5t/a。 (5)废塑料加工沉淀池恶臭气体 废塑料加工线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三级沉淀池池顶加盖密闭,散发恶臭气体很小,根据可研提供数据,氨产生量0.02t/a、产生浓度0.02mg/m3,硫化氢产生量0.01t/a、产生浓度0.01mg/m3,呈无组织状态排放。 (6)达标性分析 废油液回收有机废气和制冷剂挥发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集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效率80%,吸附效率90%。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废塑料绿色分拣、加工中心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表4-1 废气污染物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5)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3~4-5。 表4-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5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6)可行性分析 ①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表A.1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可知: 表4-6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对照表
②排气筒高度可行性分析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7.1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低于10m,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无 (略) 办公楼等高层建筑物,因此,满足要求排气筒设置要求。 (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全厂各废气污染源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非正常工况 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为:治理措施发生故障,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表4-7 非正常工况挥发性有机物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4-8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旧塑料生产线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20t/a,生活污水COD排放浓度为300mg/L、排放量为0.58t/a,BOD5排放浓度为200mg/L、排放量为0.38t/a,SS排放浓度为250mg/L、排放量为0.48t/a,氨氮排放浓度为25mg/L,排放量为0.048t/a。 初期雨水按每年一次300m3计,COD排放浓度为100mg/L、排放量为0.03t/a。 废旧塑料生产线清洗废水*t/a,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原料带入的细沙、泥土等无机物,有机物含量较少。COD 、氨氮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9 原料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源强核算
表4-9项目原料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源强
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OD、氨氮的产生浓度分别为420mg/L、21.2mg/L,根据设计资料,SS 采用三级沉淀池+溶气式气浮机处理,处理效率分别是90%、50%,排放浓度分别为42mg/L、10.5mg/L、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清洗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采取废谁治理措施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可行技术进行对比分析,见表4-8。 表4-10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技术比较表
三级沉淀池+溶气式气浮机工作原理及工艺说明: 新建三座20m3沉淀池中放入格栅网,格栅的作用是拦截水中较大的污染物及其他大的悬浮物质,防止这些悬浮物进入后续系统阻塞泵和阀门管道系统,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缓冲沉淀。 高效混凝气浮系统集混凝反应与气浮分离技术于一体,混凝反应的处理对象是水中微小的悬浮物和胶体性杂质。这些物质在水中能长时间地保持分散悬浮状态,有很强的稳定性,去除它们的方法就是使其脱稳、絮凝、结合,形成大的絮凝颗粒而利于分离。在水中投加适当的混凝剂可以实现这一目的。混凝剂的作用在于能够压缩水中胶体的双电层结构,降低其ξ电位,使胶体间的斥力消失,相互碰撞发生聚结,失去稳定性。另外高分子混凝剂溶于水后产生水解和缩聚反应形成具有长链性结构的聚合物,可被胶体微粒强烈吸附并相互吸附形成粗大的絮凝体,这是高分子混凝剂的吸附架桥作用。完成混凝反应形成的絮凝体比重接近1,沉淀需要较长时间,用气浮法使之强制上浮,用机械刮除。高效气浮系统工作原理是在一定的压力下,使适量空气与部分回流水在溶气罐内形成饱和溶气载体,经释放器骤然减压释放获得大量微细气泡(其量度、粒度、稳定性都在最佳值),这些气泡吸附在水中絮凝体、悬浮物、胶体等周围,使其比重小于水而上浮到水面,呈泡沫颗粒状,用机械刮板刮除,从而污水得到净化。废水经沉淀后进入溶气式气浮机净化。 汽车拆解生产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排水量1800t/a,主要污染物SS产生浓度为200mg/L,产生量为0.18t/a,石油类产生浓度为20mg/L,产生量为0.018t/a,经。经油水分离器,除油效率90%,处理后SS排放浓度为20mg/L,排放量为0.018t/a,石油类排放浓度为2mg/L,排放量为0.0018t/a。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汽车拆解生产区车间地面清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嫩江。 表4-11 废水污染物产排和核算表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和各种机械都是主要的噪声源,噪声源强在75~85dB(A)。建议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降低噪声: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④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禁止在22:00-6:00时间段内运输和施工。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使所在地的声环境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标准。 营运期:(1)噪声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 表4-18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2、项目采取降噪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措施,采取这些减噪措施。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进行分析,根据拟建项目设备声源特征和声学环境的特点,视设备声源为点源,声场为半自由声场,参照以下公式。 预测点的A声级可按下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 式中:LA(r) ——距声源r 处的A 声级,dB(A); Lpi(r) ——预测点(r)处,第i 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 ——第 i 倍频带的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 预测点声压级公式为: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 ——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 ——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①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公式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 ——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如下。 表4-19 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采取减噪措施,噪声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外1m处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可以被周围环境接受。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施工建筑垃圾 本项目此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本工程施工剩余的建筑材料,包括石料、木料等。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防止建筑垃圾对外环境的影响。 (2)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若随意堆放,不仅影响施工区环境景观,而且影响施工区环境卫生,夏秋季易造成蚊、蝇孽生或鼠类繁殖,导致疾病流行,进而威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本项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收集清运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无害化处置。 营运期:(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生产天数按300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2)废活性炭 每吨活性炭净化废气0.3t,本项目处理有机废气28.4454t/a,预计产生废活性炭约123t/a,根据《国家危废名录(2021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49 900-039-49,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塑料瓶包装袋,为塑料编织袋,每袋可盛装50kg塑料瓶,共使用废塑料编织袋200万只,单只重量80克,产生量为160t/a,外卖综合利用。 (4)废机油 设备维护需要定期更换机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机油产生量为3t/a,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 (5)废纸张和废塑料生产线分拣废物 分拣废物产生量50t/a,外卖综合利用。 (6)沉淀池污泥 废旧塑料生产线清洗废水*t/a,主要污染物SS产生浓度为200mg/L,产生量为20t/a,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以污泥形式排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7)油水分离器油脂 汽车拆解区域地面冲洗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产生废油脂0.0162t/a,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 (8)废滤网 本项目造粒机滤网由于粘连树脂,造成堵塞现象,需要定期进行更换,每年更换一次,滤网采用不锈钢材质,清理后可重复使用,单个滤网重量为10kg,则本项目滤网产生量为0.02t/a。滤网由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再利用。 (9) 造粒废料 本项目造粒废料主要来自于造粒机挤出口粘连的不成型树脂,产生量按0.1%计,则生产废料产生量为100t/a,产生的生产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重新进行造粒。 (10)汽车拆解生产线固废 表4-21 固体废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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