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
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
(略) 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批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 (略) 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道滘镇南丫村、闸口村、小河村、蔡白村、北永村、南城村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道滘镇雨污管网、中水回用管道进行建设,提升片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修建新排水渠,将污水厂处理后的再生水引回至排渠,用于农业灌溉和工程建设,建设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包括19处小微水体,整治长度9.28公里,面积共10公顷,改造防汛通道总长约55.4公里,设计总面积*平方米,达标堤围48.6公里,河道清淤*m3,以及建设掌洲岛农业工程项目保护农村环境等水污染处理项目。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1327.00万元,其中:工程费7215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97.00万元、预备费3873.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道滘镇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道滘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第44次)、《关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证明的函》(道财政函〔2023〕7号)、道滘自然资源分局《关于意见的回复》、《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道规划复〔2023〕69号)。
七、 (略) 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依法依规负责组织实施。
八、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我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批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 (略) 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道滘镇南丫村、闸口村、小河村、蔡白村、北永村、南城村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道滘镇雨污管网、中水回用管道进行建设,提升片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修建新排水渠,将污水厂处理后的再生水引回至排渠,用于农业灌溉和工程建设,建设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包括19处小微水体,整治长度9.28公里,面积共10公顷,改造防汛通道总长约55.4公里,设计总面积*平方米,达标堤围48.6公里,河道清淤*m3,以及建设掌洲岛农业工程项目保护农村环境等水污染处理项目。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1327.00万元,其中:工程费7215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97.00万元、预备费3873.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道滘镇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道滘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第44次)、《关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证明的函》(道财政函〔2023〕7号)、道滘自然资源分局《关于意见的回复》、《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道规划复〔2023〕69号)。
七、 (略) 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依法依规负责组织实施。
八、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我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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