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联圣科技有限公司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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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联圣科技有限公司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新平大道2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位于绵阳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新平大道2号,于2021年租用应得工业园A7厂房实施了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项目(绵环审批〔2021〕70号),因公司发展需求,拟新租用A4厂房进行扩建,租用面积20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①搬迁原于A7厂房的epe片材生产线1条、epe型材生产线2条、吸塑包装盒生产线1条搬迁至A4厂房;②在A4厂房新增复合机、覆膜机、吸塑机、分片机、裁断机等设备,对epe片材、epe型材、吸塑包装盒生产线进行扩建;③原A7厂房购置发泡机、覆膜机等设备,建设珍珠棉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储区、废气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全厂epe片材的产能由200立方米增加至2000立方米,epe型材的产能700立方米增加至3000立方米,吸塑包装盒的产能由12万套增加至62万套。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整体车间尽量密闭。A7厂房发泡机处设置集气罩对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珍珠棉卷料区和倒卷区设置密闭抽风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A4厂房覆膜机、吸塑机、滚胶机、粘合机、复合机等设备均安装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要求,厂界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分别以A4、A7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分片机、裁断机、吸塑机、自动粘合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烷气瓶由厂家回收;废液压油、隔油池浮油沉渣、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涉油设备区、油料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液压油、*烷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按规范对原有排气筒进行整改;空压机房采取防渗措施;按照危废相关规定对危废的产生、储存、转运进行规范管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07-*-07-02-*]JXQB-016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图,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新平大道2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位于绵阳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新平大道2号,于2021年租用应得工业园A7厂房实施了epe包装与吸塑产品加工项目(绵环审批〔2021〕70号),因公司发展需求,拟新租用A4厂房进行扩建,租用面积20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①搬迁原于A7厂房的epe片材生产线1条、epe型材生产线2条、吸塑包装盒生产线1条搬迁至A4厂房;②在A4厂房新增复合机、覆膜机、吸塑机、分片机、裁断机等设备,对epe片材、epe型材、吸塑包装盒生产线进行扩建;③原A7厂房购置发泡机、覆膜机等设备,建设珍珠棉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储区、废气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全厂epe片材的产能由200立方米增加至2000立方米,epe型材的产能700立方米增加至3000立方米,吸塑包装盒的产能由12万套增加至62万套。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整体车间尽量密闭。A7厂房发泡机处设置集气罩对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珍珠棉卷料区和倒卷区设置密闭抽风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A4厂房覆膜机、吸塑机、滚胶机、粘合机、复合机等设备均安装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要求,厂界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分别以A4、A7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分片机、裁断机、吸塑机、自动粘合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烷气瓶由厂家回收;废液压油、隔油池浮油沉渣、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涉油设备区、油料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液压油、*烷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按规范对原有排气筒进行整改;空压机房采取防渗措施;按照危废相关规定对危废的产生、储存、转运进行规范管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07-*-07-02-*]JXQB-0167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图,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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