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临泉华本 (略) :
你公司报来《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2-*-04-05-*)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租赁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内设透析室、功能间、水处理室、配液室、医护办公室、更衣间、大厅接待室及其他功能间。床位20张。购置血液透析滤过机4台、血液透析机16台、反渗水处理系统、中心供氧设备、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1台、ABS双摇床、各种医疗设备及常用医疗耗材、药品。配套设施消防、供配电、污水处理设施。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院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无施工期。营运期,项目要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10t/d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及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对污水池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进行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需加强植被的种植绿化,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的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危险废物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间, (略) 一楼西侧,占地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6t/a、氨氮:0.016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管道、化粪池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消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完善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3年3月7日
临泉华本 (略) :
你公司报来《临泉华本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2-*-04-05-*)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租赁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内设透析室、功能间、水处理室、配液室、医护办公室、更衣间、大厅接待室及其他功能间。床位20张。购置血液透析滤过机4台、血液透析机16台、反渗水处理系统、中心供氧设备、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1台、ABS双摇床、各种医疗设备及常用医疗耗材、药品。配套设施消防、供配电、污水处理设施。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院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无施工期。营运期,项目要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规模10t/d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及临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对污水池加盖,并定期投放除臭剂进行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需加强植被的种植绿化,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的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危险废物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间, (略) 一楼西侧,占地面积为1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6t/a、氨氮:0.016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管道、化粪池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消除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完善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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