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市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变更批复
关于鄂州市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变更批复
鄂州发改审批〔2023〕70号
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局《关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研批复内容的函》(鄂州水利函〔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变更(项目代码:2211-*-04-01-*)。现批复如下:
一、变更缘由: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完成,根据相关要求及项目建设需要,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变更。
二、项目名称变更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变更为“ (略) 花马湖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
三、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同意水系连通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和二级排涝闸站工程建设内容变更。
(一)水系连通工程。将原批复内容“建设上-中湖连通渠下姚永久段,长3.133km。对花湖开发区连通索泉港、金鸡桥港和杨家湖港,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设计流量0.4m3/s,新建连通管1965m。”变更为“建设上-中湖连通渠下姚永久段,长3.133km,外运土方3万m3,外运石方158.2万m3,沿线设置驿站2座,停车位20个(其中充电桩8个),广告牌8个。对花湖开发区连通索泉港、金鸡桥港和杨家湖港,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设计流量0.4m3/s,新建连通管1965m。”。
(二)堤防工程。将原批复内容“新建青山村堤防工程,长2.85km;建设黄田湖堤岸整治及防汛通道工程,长3.04km。”变更为“新建青山村堤防工程,长2.85km;建设黄田湖堤岸整治及防汛通道工程,长3.04km,沿线设置驿站3个、停车位30个(其中充电桩12个)、广告牌32个。”。
(三)河道治理工程。将原批复内容“对牌楼港、花马湖港及左支港、西流港、机场北片区应急排水通道、杨家湖港、金鸡桥港、陈家泥湖港、马园港水系、黄山水库港、关山垴水库港、华山小港和中羊港等12条港道进行治理,总长30.54km。”变更为“对牌楼港、花马湖港及左支港、西流港、机场北片区应急排水通道、杨家湖港、金鸡桥港、陈家泥湖港、马园港水系、黄山水库港、关山垴水库港、华山小港和中羊港等12条港道进行治理,总长30.54km。河道清淤外运可利用量为31.3万m3,土方开挖外运可利用量为117.6万m3。河道两岸堤顶建设滨水景观绿道,总长36.54km,沿线设置驿站25个、停车位250个(其中充电桩50个)、广告牌390个。”。
(四)二级排涝闸站新(改)建工程。将原批复内容“对金鸡桥泵站、杨家湖泵站、团结湖泵站、白沙滩泵站、沉塘湖泵站进行除险及改扩建,设计排涝流量合计34.01m3/s。”变更为“对金鸡桥泵站、杨家湖泵站、团结湖泵站、白沙滩泵站、沉塘湖泵站进行除险及改扩建,设计排涝流量合计34.01m3/s。泵站场区内设置停车位150个(其中充电桩30个),广告牌20个。”。
四、投资概算变更
同意变更估算总投资为*.67万元,较原批复估算总投资*.65万元增加1728.02万元,增幅为1.15%。
五、有关要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原项目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不作变更,仍按鄂州发改审批〔2022〕375号文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3月3日印发
鄂州发改审批〔2023〕70号
市水利和湖泊局:
你局《关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研批复内容的函》(鄂州水利函〔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变更(项目代码:2211-*-04-01-*)。现批复如下:
一、变更缘由: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顺利完成,根据相关要求及项目建设需要,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变更。
二、项目名称变更
(略) 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变更为“ (略) 花马湖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
三、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同意水系连通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和二级排涝闸站工程建设内容变更。
(一)水系连通工程。将原批复内容“建设上-中湖连通渠下姚永久段,长3.133km。对花湖开发区连通索泉港、金鸡桥港和杨家湖港,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设计流量0.4m3/s,新建连通管1965m。”变更为“建设上-中湖连通渠下姚永久段,长3.133km,外运土方3万m3,外运石方158.2万m3,沿线设置驿站2座,停车位20个(其中充电桩8个),广告牌8个。对花湖开发区连通索泉港、金鸡桥港和杨家湖港,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设计流量0.4m3/s,新建连通管1965m。”。
(二)堤防工程。将原批复内容“新建青山村堤防工程,长2.85km;建设黄田湖堤岸整治及防汛通道工程,长3.04km。”变更为“新建青山村堤防工程,长2.85km;建设黄田湖堤岸整治及防汛通道工程,长3.04km,沿线设置驿站3个、停车位30个(其中充电桩12个)、广告牌32个。”。
(三)河道治理工程。将原批复内容“对牌楼港、花马湖港及左支港、西流港、机场北片区应急排水通道、杨家湖港、金鸡桥港、陈家泥湖港、马园港水系、黄山水库港、关山垴水库港、华山小港和中羊港等12条港道进行治理,总长30.54km。”变更为“对牌楼港、花马湖港及左支港、西流港、机场北片区应急排水通道、杨家湖港、金鸡桥港、陈家泥湖港、马园港水系、黄山水库港、关山垴水库港、华山小港和中羊港等12条港道进行治理,总长30.54km。河道清淤外运可利用量为31.3万m3,土方开挖外运可利用量为117.6万m3。河道两岸堤顶建设滨水景观绿道,总长36.54km,沿线设置驿站25个、停车位250个(其中充电桩50个)、广告牌390个。”。
(四)二级排涝闸站新(改)建工程。将原批复内容“对金鸡桥泵站、杨家湖泵站、团结湖泵站、白沙滩泵站、沉塘湖泵站进行除险及改扩建,设计排涝流量合计34.01m3/s。”变更为“对金鸡桥泵站、杨家湖泵站、团结湖泵站、白沙滩泵站、沉塘湖泵站进行除险及改扩建,设计排涝流量合计34.01m3/s。泵站场区内设置停车位150个(其中充电桩30个),广告牌20个。”。
四、投资概算变更
同意变更估算总投资为*.67万元,较原批复估算总投资*.65万元增加1728.02万元,增幅为1.15%。
五、有关要求
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原项目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不作变更,仍按鄂州发改审批〔2022〕375号文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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