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彭发改字〔2023〕46号
关于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彭泽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
二、项目法人:彭泽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三、项目代码:2302-*-04-01-*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数智园区基础平台、统一门户、园区大脑、园区全景、安防态势、消防态势、出入管理、停车管理、能源在线、环境态势、经济态势、企业服务、党建服务、综合报表、统计分析、招商中心、园区管理、楼宇管理、品牌宣传、数字招商平台、平台载体全景展示、产业链图谱、辅助精准招商、产业空间管理、招商管理。客户管理、短信营销、信息交易、企业展示、物业管理平台,硬件管理、告警推送管理、巡更管理、进出管理、第三方物业、抄表管理、交付管理,物业管理,预付费报表,我的空间、管控中心、出入管理、智慧安防、智慧消防、智慧能源应急指挥、信息发布、园区广播、智慧企服平台、企业管理企服账户、企服报表、店铺信息、物流服务、活动管理、表单管理。智慧园区运营平台、审批管理、消息管理、内部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收款管理、模板管理、员工管理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员工授权、水电缴费、信息发布、倾斜射影建模航拍、倾斜射影建模引擎等软件系统以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县政府配套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13号)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汪文 联系电话:*
此复
2023年2月8日
抄报:县政府方忠生常务副县长
抄送: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水利局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印发
彭发改字〔2023〕46号
关于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的批复
彭泽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彭泽县智慧园区项目立项。
二、项目法人:彭泽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三、项目代码:2302-*-04-01-*
四、项目建设地点:彭泽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数智园区基础平台、统一门户、园区大脑、园区全景、安防态势、消防态势、出入管理、停车管理、能源在线、环境态势、经济态势、企业服务、党建服务、综合报表、统计分析、招商中心、园区管理、楼宇管理、品牌宣传、数字招商平台、平台载体全景展示、产业链图谱、辅助精准招商、产业空间管理、招商管理。客户管理、短信营销、信息交易、企业展示、物业管理平台,硬件管理、告警推送管理、巡更管理、进出管理、第三方物业、抄表管理、交付管理,物业管理,预付费报表,我的空间、管控中心、出入管理、智慧安防、智慧消防、智慧能源应急指挥、信息发布、园区广播、智慧企服平台、企业管理企服账户、企服报表、店铺信息、物流服务、活动管理、表单管理。智慧园区运营平台、审批管理、消息管理、内部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收款管理、模板管理、员工管理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员工授权、水电缴费、信息发布、倾斜射影建模航拍、倾斜射影建模引擎等软件系统以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县政府配套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13号)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汪文 联系电话:*
此复
2023年2月8日
抄报:县政府方忠生常务副县长
抄送: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水利局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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