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环评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大楼项目”环评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综合大楼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征 (略) 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医 (略) 区长征路1号,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设有妇产科、儿科、血液科、老年医学科、全科医学科、普外科和体检中心等。目前, (略) (略) (略) 医疗、教学,预防保健、科研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略) 80%常住和流动人口的防病、治病、急救和康复医疗服务。然而, (略) 业务用房紧缺,已严 (略) 的正常诊疗业务工作,远远 (略)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尤其不能适应当前医疗保健新形势需要。因此,该院决定投资63600万元,在院内建设一座综合医疗大楼。2020年6月5日,项目取得《 (略) (略) 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0〕106号,项目代码:2020-*-8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同时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路线,1#锅炉房燃烧废气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95m(1#),2#锅炉房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2#);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预留烟道通至楼顶排气口排放,排气筒高度约为95m(4#),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持续时间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水经管道收集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00m3/d),经“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二级处理工艺预处理后,各主要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要求,经市政污水管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略) 内部及周边绿化,在车辆进出的主要路口设置减速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车辆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水站污泥及格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水站污泥及格栅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处置率为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综合大楼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征 (略) 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医 (略) 区长征路1号,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设有妇产科、儿科、血液科、老年医学科、全科医学科、普外科和体检中心等。目前, (略) (略) (略) 医疗、教学,预防保健、科研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略) 80%常住和流动人口的防病、治病、急救和康复医疗服务。然而, (略) 业务用房紧缺,已严 (略) 的正常诊疗业务工作,远远 (略)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尤其不能适应当前医疗保健新形势需要。因此,该院决定投资63600万元,在院内建设一座综合医疗大楼。2020年6月5日,项目取得《 (略) (略) 医疗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0〕106号,项目代码:2020-*-8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同时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低氮燃烧技术路线,1#锅炉房燃烧废气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95m(1#),2#锅炉房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2#);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预留烟道通至楼顶排气口排放,排气筒高度约为95m(4#),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持续时间较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水经管道收集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00m3/d),经“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二级处理工艺预处理后,各主要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要求,经市政污水管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略) 内部及周边绿化,在车辆进出的主要路口设置减速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车辆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水站污泥及格栅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水站污泥及格栅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处置率为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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