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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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2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 (略) 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略) , (略) (略) 新院区(含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用地,现予以公告。

该项目位于甘井子区玉山路南侧、玉浓街西侧, (略) 区用地面积12080.1平方米、A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地上用地面积199.9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12485.3平方米, (略) 区总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A区配套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土地 (略) 区为医疗卫生用地、A1-A7区地上为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用地、A区地下空间用途为配套地下停车场。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停车场相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31号),拟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7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 (略) 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略) , (略) (略) 新院区(含配套地下停车场)项目用地,现予以公告。

该项目位于甘井子区玉山路南侧、玉浓街西侧, (略) 区用地面积12080.1平方米、A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地上用地面积199.9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12485.3平方米, (略) 区总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A区配套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土地 (略) 区为医疗卫生用地、A1-A7区地上为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用地、A区地下空间用途为配套地下停车场。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停车场相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31号),拟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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