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硅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峨边硅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 (略) 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传真:0833-*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河路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峨边彝族自治县核桃坪工业园区 (略) 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峨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奕 (略)
(五)项目概况:峨 (略) 拟在 (略) 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公司租用 (略) 厂区内现有厂房和土地,并购买 (略) 设备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4150㎡,其中回收利用车间利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2550㎡,建设内容为设置资源回收利用装置6套节能熔分炉,建成后年重熔硅粉约为5万吨,硅粒生产车间利用租用土地新建1个钢结构车间,占地面积为1600㎡,建设内容为设置3条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年破碎硅粉约为10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 (略) 预处理池(处理能力为50m³/d)处理,处理后进入峨边彝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大渡河。
废气:项目拟设封闭式硅粒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生产设备,粗破、二级破碎、筛分等工序设置集气管道,3条生产线硅粒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TA003)处理后统一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每个熔分炉进料口设置1个集气罩(共6个),精整破碎设置集气管道,熔分炉进料口产生的粉尘和精整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经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TA006)处理后统一经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施工期主要工程项目有地基平整、压实、基础开挖、建筑物及其它辅助与公用设施的建设、安装等。在施工过程中,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能对作业人员和场址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过程通过对设备设置减振垫、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以使噪声源强衰减15~20dB(A)。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各类机械同时工作,各类噪声源辐射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面也会更大。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对施工期间噪声影响加强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施工布置时,将高噪声源安排在远离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位置,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生产过程建筑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通过分类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渣场集中处理。本项目员工新增60人,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9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管道除铁装备去除破碎后工业硅中的铁渣,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铁渣,产生量约为200t/a,废铁渣暂存于车间内, (略) 回收处理,作为副产品,不作为一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间截留的粉尘均为硅粉,无其他添加物,拟回用于回收利用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本项目硅粒生产车间截尘量为65.2146t/a,回收利用车间截尘量为69.6509t/a,因此,项目除尘器截尘总量为134.8655t/a,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作为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棉布和手套,均不存在不相容的物质,本项目危险废物拟依托 (略) 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单独分区存放,地面设置防漏托盘,将危险废物置于防渗托盘上,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装在专用容器中并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后续由 (略) 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危险废物交给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峨 (略) 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传真:0833-*
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滨河路 (略) 峨边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峨边彝族自治县核桃坪工业园区 (略) 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峨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奕 (略)
(五)项目概况:峨 (略) 拟在 (略) 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公司租用 (略) 厂区内现有厂房和土地,并购买 (略) 设备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4150㎡,其中回收利用车间利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为2550㎡,建设内容为设置资源回收利用装置6套节能熔分炉,建成后年重熔硅粉约为5万吨,硅粒生产车间利用租用土地新建1个钢结构车间,占地面积为1600㎡,建设内容为设置3条光伏新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年破碎硅粉约为10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 (略) 预处理池(处理能力为50m³/d)处理,处理后进入峨边彝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大渡河。
废气:项目拟设封闭式硅粒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生产设备,粗破、二级破碎、筛分等工序设置集气管道,3条生产线硅粒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TA003)处理后统一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每个熔分炉进料口设置1个集气罩(共6个),精整破碎设置集气管道,熔分炉进料口产生的粉尘和精整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经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TA006)处理后统一经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施工期主要工程项目有地基平整、压实、基础开挖、建筑物及其它辅助与公用设施的建设、安装等。在施工过程中,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能对作业人员和场址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过程通过对设备设置减振垫、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以使噪声源强衰减15~20dB(A)。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各类机械同时工作,各类噪声源辐射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面也会更大。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对施工期间噪声影响加强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施工布置时,将高噪声源安排在远离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位置,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生产过程建筑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通过分类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渣场集中处理。本项目员工新增60人,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9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管道除铁装备去除破碎后工业硅中的铁渣,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铁渣,产生量约为200t/a,废铁渣暂存于车间内, (略) 回收处理,作为副产品,不作为一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车间截留的粉尘均为硅粉,无其他添加物,拟回用于回收利用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本项目硅粒生产车间截尘量为65.2146t/a,回收利用车间截尘量为69.6509t/a,因此,项目除尘器截尘总量为134.8655t/a,回用于生产过程中,不作为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棉布和手套,均不存在不相容的物质,本项目危险废物拟依托 (略) 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单独分区存放,地面设置防漏托盘,将危险废物置于防渗托盘上,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装在专用容器中并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后续由 (略) 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危险废物交给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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