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兴亮生态资源有限公司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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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兴亮生态资源有限公司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沈丘兴亮生态资源有限公司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要求,现对沈丘 (略) 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沈丘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沈丘 (略) 拟投资8000 (略) 沈丘县刘湾镇刘楼村建设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项目总占地51881平方米,填埋场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调节池、渗沥液处理区、生产管理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的总填埋库容42.1万m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车辆尾气;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生态防护措施及加强管理后,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为运输车辆行驶在路面上产生的扬尘、填埋作业过程物料卸料堆存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H2S、NH3、臭气浓度)。扬尘通过采取密封车运输、飞灰密闭袋装、进场道路和作业道路洒水抑尘并及时进行膜覆盖等措施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构筑物密闭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填埋区产生渗滤液和管理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调节池收集后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在场区内资源化利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运输汽车、压实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缩液和废膜组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浓缩液暂存于污水处理站的浓缩液池中,定期用吸污车抽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废膜组件为危险废物,利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沈丘 (略) 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较小,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采纳可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http://**提取码:jyhb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沈丘 (略) 值班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http://**_*.html

七、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沈丘 (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39.com

通讯地址:沈丘县刘湾镇刘楼村

(2)评价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川汇区周口大道MOCO新世界B栋1318室

沈丘 (略)

2023年3月07日

,沈丘县

沈丘兴亮生态资源有限公司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要求,现对沈丘 (略) 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沈丘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沈丘 (略) 拟投资8000 (略) 沈丘县刘湾镇刘楼村建设沈丘县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项目总占地51881平方米,填埋场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调节池、渗沥液处理区、生产管理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的总填埋库容42.1万m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车辆尾气;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生态防护措施及加强管理后,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为运输车辆行驶在路面上产生的扬尘、填埋作业过程物料卸料堆存扬尘、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H2S、NH3、臭气浓度)。扬尘通过采取密封车运输、飞灰密闭袋装、进场道路和作业道路洒水抑尘并及时进行膜覆盖等措施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构筑物密闭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填埋区产生渗滤液和管理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调节池收集后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在场区内资源化利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运输汽车、压实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缩液和废膜组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浓缩液暂存于污水处理站的浓缩液池中,定期用吸污车抽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废膜组件为危险废物,利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沈丘 (略) 刘湾镇填埋场二期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较小,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并采纳可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http://**提取码:jyhb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沈丘 (略) 值班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公众意见表下载途径:

http://**_*.html

七、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沈丘 (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39.com

通讯地址:沈丘县刘湾镇刘楼村

(2)评价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川汇区周口大道MOCO新世界B栋1318室

沈丘 (略)

2023年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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