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东山综合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瑞安市东山综合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东山综合*岛交通码头工程 | (略) 避风塘水闸以东 | (略) (略) | 现有瑞安*岛交通码头位于瑞安西面老城区, (略) *岛交通码头仅开通前往南麂岛、北麂岛以及北龙岛三条航线,随着北麂、北龙、南麂、铜盘等岛屿旅游的发展,以及客运量的增加以及客船的更新变大,现有*岛码头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再者现有码头后方紧临滨江大道,管理房建于现有防洪堤上,管理房面积较小,且后方无多余的场地供车辆停泊,每当客流高峰期时,码头后方的滨江大道拥堵不堪,与北麂、北龙等岛屿的航程较远,后方配套不齐全,整体舒适性较差。本项目的实施可缓解现有*岛交通码头泊位紧缺,节省航行时间、提升旅客舒适度、节省运营成本。解决现有*岛交通码头交通组织困难、候船厅面积严重不足以及无停车场及堆场的迫切需要。 本工程 (略) 避风塘水闸以东,建设规模为新建*岛交通码头一座,布置4个500总吨级客运泊位,设计*岛交通量为20万人次/年,项目建成后,将开通前往南麂岛、北麂岛、北龙岛、铜盘等岛屿的航线。本工程所在位置现状为2个渔业码头、2个制冰厂码头,本项目工程涉及2个渔业码头、2个制冰厂码头趸船、钢引桥、钢撑杆等以及老码头桩基拆除工程,老码头桩基拆除部位为泥面以上桩基部分,拆除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另本工程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对场地要求较小,可就近利用现有后方*域场地做为施工场地。施工场地附近有水电接口,基本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码头后方已有连接道路,交通较为方便。本项目不涉及疏浚工程。 | 2023年3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拆除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拆除过程中粉尘主要在拆除过程中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此拟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 2、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3、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料油,并加强对船舶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汽车尾气的产生量。 4、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机械废气的排放。 5、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一般在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量与洒水次数。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另本项目车辆运输路线为滨海大道,最近敏感目标为紧邻滨海大道的外滩香颂小区,车辆运输时苫盖防水篷布,运输车辆离开后及时清洗,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整洁。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时,影响也随之消失。 1.2水环境保护措施 拆除期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并设置生活污水集水池,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后污水排至污水收集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排放。 1.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禁止在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周边居民点,同时为减小项目拆除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加快拆迁进度,缩短拆除时间。本工程拆除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等施工结束,噪声影响随之消失。 1.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的老趸船、钢引桥、钢撑杆、桩基等,老趸船托运至船厂进行回收利用,钢引桥、钢撑杆、咋黄鸡等作为 (略) 综合利用。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来自施工船舶燃料废气、运输车辆废气以及少量施工扬尘,对此拟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 2、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尤其是砂石料的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3、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4、施工船舶及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料油,并加强对船舶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汽车尾气的产生量。 5、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机械废气的排放。 6、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一般在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量与洒水次数。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另本项目车辆运输路线为滨海大道,最近敏感目标为紧邻滨海大道的外滩香颂小区,车辆运输时苫盖防水篷布,运输车辆离开后及时清洗,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整洁。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时,影响也随之消失。 2.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并设置生活污水集水池,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后污水排至污水收集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排放;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统一收集,经铅封处理后交由经港航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在现场设置泥浆池,包括循环池和沉淀池,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 2.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禁止在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周边居民点,同时可采用静力压桩机或在施工场地后安装隔音板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本工程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等施工结束,噪声影响随之消失。 2.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及钻渣,委托物资单位综合处理。 2.5海洋生态防治措施 1、工程施工应控好施工作业强度,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海域底质环境的扰动,降低悬浮泥沙的起浮量,降低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在施工期应预防为主,在各种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降低对海洋生物生长的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应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并尽量将施工期避开鱼虾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 4、严格对施工期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废水。 5、应落实好相应的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3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采用清洁燃油,尽量避免施工船舶空负荷运行,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本项目码头设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船舶须安装油水分离器,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处理后污水集中收集至码头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客船在运行前在当地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对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在船舶到达码头后船舶油污水定期委托经港航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 3)本项目码头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后方*域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 4)加强对船舶的管理,严禁在码头区域鸣笛,以减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船舶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上岸委托经港航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 6)存在船舶溢油风险事故,需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配备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8日 至2023年03月15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08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7 (略) 审批中心三楼h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东山综合*岛交通码头工程 | (略) 避风塘水闸以东 | (略) (略) | 现有瑞安*岛交通码头位于瑞安西面老城区, (略) *岛交通码头仅开通前往南麂岛、北麂岛以及北龙岛三条航线,随着北麂、北龙、南麂、铜盘等岛屿旅游的发展,以及客运量的增加以及客船的更新变大,现有*岛码头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再者现有码头后方紧临滨江大道,管理房建于现有防洪堤上,管理房面积较小,且后方无多余的场地供车辆停泊,每当客流高峰期时,码头后方的滨江大道拥堵不堪,与北麂、北龙等岛屿的航程较远,后方配套不齐全,整体舒适性较差。本项目的实施可缓解现有*岛交通码头泊位紧缺,节省航行时间、提升旅客舒适度、节省运营成本。解决现有*岛交通码头交通组织困难、候船厅面积严重不足以及无停车场及堆场的迫切需要。 本工程 (略) 避风塘水闸以东,建设规模为新建*岛交通码头一座,布置4个500总吨级客运泊位,设计*岛交通量为20万人次/年,项目建成后,将开通前往南麂岛、北麂岛、北龙岛、铜盘等岛屿的航线。本工程所在位置现状为2个渔业码头、2个制冰厂码头,本项目工程涉及2个渔业码头、2个制冰厂码头趸船、钢引桥、钢撑杆等以及老码头桩基拆除工程,老码头桩基拆除部位为泥面以上桩基部分,拆除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另本工程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对场地要求较小,可就近利用现有后方*域场地做为施工场地。施工场地附近有水电接口,基本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码头后方已有连接道路,交通较为方便。本项目不涉及疏浚工程。 | 2023年3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拆除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拆除过程中粉尘主要在拆除过程中和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此拟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 2、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3、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料油,并加强对船舶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汽车尾气的产生量。 4、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机械废气的排放。 5、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一般在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量与洒水次数。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另本项目车辆运输路线为滨海大道,最近敏感目标为紧邻滨海大道的外滩香颂小区,车辆运输时苫盖防水篷布,运输车辆离开后及时清洗,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整洁。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时,影响也随之消失。 1.2水环境保护措施 拆除期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并设置生活污水集水池,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后污水排至污水收集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排放。 1.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禁止在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周边居民点,同时为减小项目拆除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加快拆迁进度,缩短拆除时间。本工程拆除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等施工结束,噪声影响随之消失。 1.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的老趸船、钢引桥、钢撑杆、桩基等,老趸船托运至船厂进行回收利用,钢引桥、钢撑杆、咋黄鸡等作为 (略) 综合利用。 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来自施工船舶燃料废气、运输车辆废气以及少量施工扬尘,对此拟采取以下措施: 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 2、作业单位应减少建筑材料尤其是砂石料的临时露天裸露堆放,建议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必要时加以洒水和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 3、在大风日尽可能减少作业。 4、施工船舶及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料油,并加强对船舶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汽车尾气的产生量。 5、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机械废气的排放。 6、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一般在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量与洒水次数。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另本项目车辆运输路线为滨海大道,最近敏感目标为紧邻滨海大道的外滩香颂小区,车辆运输时苫盖防水篷布,运输车辆离开后及时清洗,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整洁。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待施工结束时,影响也随之消失。 2.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并设置生活污水集水池,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后污水排至污水收集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排放;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统一收集,经铅封处理后交由经港航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不外排;施工期在现场设置泥浆池,包括循环池和沉淀池,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 2.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禁止在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周边居民点,同时可采用静力压桩机或在施工场地后安装隔音板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本工程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等施工结束,噪声影响随之消失。 2.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及钻渣,委托物资单位综合处理。 2.5海洋生态防治措施 1、工程施工应控好施工作业强度,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对海域底质环境的扰动,降低悬浮泥沙的起浮量,降低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在施工期应预防为主,在各种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队*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降低对海洋生物生长的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应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并尽量将施工期避开鱼虾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 4、严格对施工期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废水。 5、应落实好相应的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3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采用清洁燃油,尽量避免施工船舶空负荷运行,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本项目码头设船舶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船舶须安装油水分离器,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处理后污水集中收集至码头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客船在运行前在当地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对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铅封管理,在船舶到达码头后船舶油污水定期委托经港航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以保证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 3)本项目码头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后方*域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 4)加强对船舶的管理,严禁在码头区域鸣笛,以减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船舶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上岸委托经港航局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处理。 6)存在船舶溢油风险事故,需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配备吸油毡等应急物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8日 至2023年03月15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3-08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7 (略) 审批中心三楼h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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