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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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规划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2年,市规划资源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 (略) 第十二 (略) 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 (略) 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规划资源管理各方面,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学”作为9项重点任务之一部署推进。

二是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局党委把学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出台 (略) (略) 委关于学法治思想50条措施的任务分工,将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答题活动、知识竞赛、专题展览等活动,全局系统9000余人次参加;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赴基层宣讲法治思想;报送“深入学法治思想 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主题征文作品7篇。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规划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带头研究部署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局“坚持法治引领全面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复”成果被评为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二是加强党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听取全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要任务分工安排等法治工作重要文件。

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在“一把手”述法基础上,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

(三)夯实依法全面履职基础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设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管理处,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制定局属3家事业单位所属6家企业的改革方案,其中4家企业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成局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合计取消32项、合并12项、增加26项、拆分4项、修改104项,经市委编办批准后实施。

三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规划资源5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逐事项制定操作规程、办事指南,制定规划土地审批流程化告知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一制三化”改革。动态调整优化190项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比例达到98%,“ (略) 通办”16项,“京津冀通办”59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开展帮办领办,提供“点单式”“一对一”服务;完成测绘行业3个“跨省通办”事项系统对接、建设、优化,率先实现测绘作业证“跨省通办”事项办理全覆盖。

二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一网通”不断健全完善,实现与水电气热视联动过户和“不见面办理”,在静海区试点推出自助登记服务区及领帮办服务,试行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解读”被评为“ (略) 2022年营商环境大讲堂十佳课”。持续发力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新解决33个项目、2.57万户住宅登记问题,累计已解决44.2万户。推动解决国企、军队及重点项目登记问题,办理国有企业混改不动产登记105宗,涉及土地面积2087万平方米。

三是全力推动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32项工作举措40项具体清单任务并推动落实;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文件;成立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支撑实体经济和新型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略) 人大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 (略) 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等有关决定,修订出台《 (略) 绿化条例》, (略) 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2项,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实行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妨碍建设 (略) 场专项清理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

(六)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制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及时在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出台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集体审议规范化水平,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专家论证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决策水平。坚持台账管理、定期督办, (略) 级、局级决策事项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加强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列入目录的3个事项均已完成决策和卷宗整理。

(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大棚房”清查整治、违建别墅问题和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回头看”、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违规违建问题整治等重点任务,从严查处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或改变耕地用途等重大违法行为,各级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7件( (略) 级22件、区级185件),共处罚款13197万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领域制度建设。修订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规划资源系统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232项事项全部纳入审核清单。启动修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印发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

三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略) 、区、乡镇三级规划资源系统、涉农区林业主管部门、滨海新区功能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248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考试。本系统新申领执法证230件,注销执法证206件,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169名。

四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含事项19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13次,年度抽查计划和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 (略)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26625条,在局政务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数据221条。

(八)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一是开展局系统信访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起底”,深入推进治重化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建立排查化解台账,通过领导包案、提级核查、专项业务研究等方式,着力推动问题化解。

二是建立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事项,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依法化解有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促进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三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矛盾争议作用。深入研判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主动寻找调解突破口,全年共调解结案26件。

(九)全面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一是巩固普法成效。在局系统开展“七五”普法成果和“八五”普法规划巡回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观展人数达万余人次,经验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刊载。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宪法等法治专题讲座6次,局系统20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举办2022年局系统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38位新提拔、重用、调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编制局系统“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全覆盖、分层次、分岗位完成全系统2000余名国家公务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闭卷考试,相关经验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天津支部生活》杂志专题刊载。落实2022年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局系统领导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以主题宣传日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为契机,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略) 广播电台《美丽乡村说》节目,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耕地红线”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打通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制作《 (略) 土地管理条例》单行本2万册、挂图5000套, (略) 每个乡村和主要社区,切实发挥基层普法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略) 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大赛二等奖。

(十)以改促建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扎实推动中央法治督察与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整改,以改促建,推动法治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制定工作举措70项,针对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部署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精准、深入透彻,运用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区分局对政策标准执行把握还有不一致现象,需要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继续下功夫。三是立法需求量大、任务重,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程与新形势下规划资源管理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四是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性质尚未确定,且尚未统一配备执法制式服装,在提升执法形象和威慑力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3年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 (略) 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局系统法治建设见行见效,以实际成效助力“十项行动”。二是加快推进《 (略) 湿地保护条例》《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 (略) 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略) 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积极为规划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深化落实各项政务服务便利化措施, (略) 通办、免审即享、零跑动、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等措施实施,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流程电子管理,探索电子化审批,持续为重大项目用海用地要素保障做好审批服务。四是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强化信息化、科技化监管, (略) 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持续推进以“通报”机制为抓手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动落实执法人员编制和统一着装问题,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层级责任落实。加强对局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市规划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2年,市规划资源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 (略) 第十二 (略) 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严格 (略) 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规划资源管理各方面,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学”作为9项重点任务之一部署推进。

二是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局党委把学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出台 (略) (略) 委关于学法治思想50条措施的任务分工,将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答题活动、知识竞赛、专题展览等活动,全局系统9000余人次参加;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赴基层宣讲法治思想;报送“深入学法治思想 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主题征文作品7篇。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规划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带头研究部署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局“坚持法治引领全面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修复”成果被评为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二是加强党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听取全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要任务分工安排等法治工作重要文件。

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在“一把手”述法基础上,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

(三)夯实依法全面履职基础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设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管理处,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制定局属3家事业单位所属6家企业的改革方案,其中4家企业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成局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合计取消32项、合并12项、增加26项、拆分4项、修改104项,经市委编办批准后实施。

三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规划资源5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逐事项制定操作规程、办事指南,制定规划土地审批流程化告知单,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一制三化”改革。动态调整优化190项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比例达到98%,“ (略) 通办”16项,“京津冀通办”59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开展帮办领办,提供“点单式”“一对一”服务;完成测绘行业3个“跨省通办”事项系统对接、建设、优化,率先实现测绘作业证“跨省通办”事项办理全覆盖。

二是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一网通”不断健全完善,实现与水电气热视联动过户和“不见面办理”,在静海区试点推出自助登记服务区及领帮办服务,试行个人存量房屋交易线上“带押过户”,“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解读”被评为“ (略) 2022年营商环境大讲堂十佳课”。持续发力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新解决33个项目、2.57万户住宅登记问题,累计已解决44.2万户。推动解决国企、军队及重点项目登记问题,办理国有企业混改不动产登记105宗,涉及土地面积2087万平方米。

三是全力推动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出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32项工作举措40项具体清单任务并推动落实;印发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文件;成立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支撑实体经济和新型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略) 人大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 (略) 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等有关决定,修订出台《 (略) 绿化条例》, (略) 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2项,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实行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妨碍建设 (略) 场专项清理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

(六)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制定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及时在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出台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集体审议规范化水平,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专家论证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决策水平。坚持台账管理、定期督办, (略) 级、局级决策事项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加强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列入目录的3个事项均已完成决策和卷宗整理。

(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大棚房”清查整治、违建别墅问题和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回头看”、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违规违建问题整治等重点任务,从严查处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或改变耕地用途等重大违法行为,各级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7件( (略) 级22件、区级185件),共处罚款13197万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领域制度建设。修订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规划资源系统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232项事项全部纳入审核清单。启动修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印发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

三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略) 、区、乡镇三级规划资源系统、涉农区林业主管部门、滨海新区功能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248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考试。本系统新申领执法证230件,注销执法证206件,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169名。

四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含事项19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13次,年度抽查计划和检查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 (略)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26625条,在局政务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数据221条。

(八)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一是开展局系统信访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起底”,深入推进治重化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建立排查化解台账,通过领导包案、提级核查、专项业务研究等方式,着力推动问题化解。

二是建立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事项,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依法化解有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促进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三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矛盾争议作用。深入研判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主动寻找调解突破口,全年共调解结案26件。

(九)全面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一是巩固普法成效。在局系统开展“七五”普法成果和“八五”普法规划巡回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观展人数达万余人次,经验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刊载。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宪法等法治专题讲座6次,局系统20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举办2022年局系统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38位新提拔、重用、调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编制局系统“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全覆盖、分层次、分岗位完成全系统2000余名国家公务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闭卷考试,相关经验被中国自然资源报、《天津支部生活》杂志专题刊载。落实2022年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局系统领导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以主题宣传日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为契机,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略) 广播电台《美丽乡村说》节目,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耕地红线”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打通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制作《 (略) 土地管理条例》单行本2万册、挂图5000套, (略) 每个乡村和主要社区,切实发挥基层普法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略) 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大赛二等奖。

(十)以改促建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扎实推动中央法治督察与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整改,以改促建,推动法治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制定工作举措70项,针对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部署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精准、深入透彻,运用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区分局对政策标准执行把握还有不一致现象,需要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继续下功夫。三是立法需求量大、任务重,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程与新形势下规划资源管理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四是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性质尚未确定,且尚未统一配备执法制式服装,在提升执法形象和威慑力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3年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 (略) 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局系统法治建设见行见效,以实际成效助力“十项行动”。二是加快推进《 (略) 湿地保护条例》《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 (略) 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略) 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积极为规划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深化落实各项政务服务便利化措施, (略) 通办、免审即享、零跑动、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等措施实施,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流程电子管理,探索电子化审批,持续为重大项目用海用地要素保障做好审批服务。四是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强化信息化、科技化监管, (略) 执法监督平台应用,持续推进以“通报”机制为抓手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动落实执法人员编制和统一着装问题,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层级责任落实。加强对局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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