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清县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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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你单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汪清县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冠乡新民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工程,建设鸡冠乡新民村渠道衬砌一条,其中干渠一条,长度为1245m。项目建设区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区、临时道路等工程所涉及的临时占地面积为4300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筛分系统补充水或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期不设室内冲洗厕所,在室外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大风天进行遮盖;进出场区的车辆用水冲洗;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粉尘的产生,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一切高噪声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技术,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持正常运转,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贮存至防渗防雨临时贮存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与弃渣暂存于弃渣场内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向河床内倾倒。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五、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8日

关于《汪清县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鸡冠乡人民政府:

你单 (略) 澎辉 (略) 编制的《汪清县鸡冠乡渠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冠乡新民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工程,建设鸡冠乡新民村渠道衬砌一条,其中干渠一条,长度为1245m。项目建设区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区、临时道路等工程所涉及的临时占地面积为4300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筛分系统补充水或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期不设室内冲洗厕所,在室外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大风天进行遮盖;进出场区的车辆用水冲洗;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粉尘的产生,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一切高噪声施工活动;施工过程中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技术,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保持正常运转,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贮存至防渗防雨临时贮存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与弃渣暂存于弃渣场内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向河床内倾倒。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五、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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