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审批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甘洛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4-* ,0834-*(传真)

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略) 坝镇拉尔村老915 区

甘洛鸿 (略)

(略) (略)

拟投资691.69万元,在现有矿区内新建全尾砂充填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洛县老915-1铅锌矿 66#井硐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充填站、料浆输送管道;储运工程为水泥筒仓、尾砂堆场、水仓;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46.5万元。充填规模:日平均充填量(尾砂、水泥、水混合物)124m3,充填浓度74%-78%,大约4 年能填满采空区。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弃物料和施工废水为主要污染物。通过设置封闭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输过程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交通运输扬尘

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限速

2、原料储存、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尾砂堆场采用四面封闭围挡+彩钢顶棚+顶棚设置喷雾装置;输送皮带采取封闭围挡或密闭措施;尾砂、水泥计量斗采用封闭式料斗;水泥筒仓为密闭料仓,筒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

3、搅拌工序粉尘

治理措施: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二)废水

1、充填泌水

治理措施:依托矿山井下已建排水设施,泵送至地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管道冲洗废水、充填站地坪冲洗废水和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治理措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员工在矿山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废水

4、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

1、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交通噪声

治理措施: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

2、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2

四川甘洛县株冶乐日沟矿业全尾砂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略) 坝镇木古足村乐日沟 II 铅锌矿矿区

四川甘洛县株 (略)

(略) (略)

拟投资470.19万元,在现有矿区内新建全尾砂充填建设项目。建设 (略) 坝镇

木古足村乐日沟 II 铅锌矿1180m井硐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充填站、料浆输送管道;仓储工程为水泥库、尾砂堆场、水仓;环保工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39万元。充填规模:日平均充填量(尾砂、水泥、水混合物)125m3,充填浓度70%-74%,大约5 年能填满采空区。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弃物料和施工废水为主要污染物。通过设置封闭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输过程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交通运输扬尘

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限速

2、原料储存、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尾砂堆场采用三面封闭围挡+彩钢顶棚+顶棚设置喷雾装置;输送皮带采取封闭围挡或密闭措施;尾砂、水泥计量斗采用封闭式料斗;水泥库为密闭料仓3、搅拌工序粉尘

治理措施: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二)废水

1、充填泌水

治理措施:依托矿山井下已建排水设施,泵送至地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管道冲洗废水、充填站地坪冲洗废水和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治理措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员工在矿山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废水

4、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

1、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交通噪声

治理措施: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

2、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3

甘洛豫光矿业全尾砂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略) 坝镇豫光矿业赤普Ⅱ号铅锌矿矿区

甘洛 (略)

(略) (略)

拟投资502.19万元,在现有矿区内新建全尾砂充填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坝镇豫光矿业赤普Ⅱ号铅锌矿矿区6# 井硐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充填站、料浆输送管道;储运工程为水泥筒仓、尾砂堆场、水仓;环保工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41.5万元。充填规模:日平均充填量(尾砂、水泥、水混合物)393.9m3,充填浓度74%-78%,大约5年能填满采空区。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弃物料和施工废水为主要污染物。通过设置封闭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输过程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交通运输扬尘

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限速

2、原料储存、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尾砂堆场采用四面封闭围挡+彩钢顶棚+顶棚设置喷雾装置;输送皮带采取封闭围挡或密闭措施;尾砂、水泥计量斗采用封闭式料斗;水泥筒仓为密闭料仓,筒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

3、搅拌工序粉尘

治理措施: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二)废水

1、充填泌水

治理措施:依托矿山井下已建排水设施,泵送至地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管道冲洗废水、充填站地坪冲洗废水和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治理措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员工在矿山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废水

4、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

1、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交通噪声

治理措施: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

2、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环评审批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甘洛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34-* ,0834-*(传真)

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6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鸿利达矿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略) 坝镇拉尔村老915 区

甘洛鸿 (略)

(略) (略)

拟投资691.69万元,在现有矿区内新建全尾砂充填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洛县老915-1铅锌矿 66#井硐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充填站、料浆输送管道;储运工程为水泥筒仓、尾砂堆场、水仓;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46.5万元。充填规模:日平均充填量(尾砂、水泥、水混合物)124m3,充填浓度74%-78%,大约4 年能填满采空区。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弃物料和施工废水为主要污染物。通过设置封闭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输过程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交通运输扬尘

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限速

2、原料储存、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尾砂堆场采用四面封闭围挡+彩钢顶棚+顶棚设置喷雾装置;输送皮带采取封闭围挡或密闭措施;尾砂、水泥计量斗采用封闭式料斗;水泥筒仓为密闭料仓,筒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

3、搅拌工序粉尘

治理措施: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二)废水

1、充填泌水

治理措施:依托矿山井下已建排水设施,泵送至地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管道冲洗废水、充填站地坪冲洗废水和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治理措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员工在矿山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废水

4、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

1、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交通噪声

治理措施: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

2、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2

四川甘洛县株冶乐日沟矿业全尾砂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略) 坝镇木古足村乐日沟 II 铅锌矿矿区

四川甘洛县株 (略)

(略) (略)

拟投资470.19万元,在现有矿区内新建全尾砂充填建设项目。建设 (略) 坝镇

木古足村乐日沟 II 铅锌矿1180m井硐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充填站、料浆输送管道;仓储工程为水泥库、尾砂堆场、水仓;环保工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39万元。充填规模:日平均充填量(尾砂、水泥、水混合物)125m3,充填浓度70%-74%,大约5 年能填满采空区。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弃物料和施工废水为主要污染物。通过设置封闭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输过程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交通运输扬尘

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限速

2、原料储存、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尾砂堆场采用三面封闭围挡+彩钢顶棚+顶棚设置喷雾装置;输送皮带采取封闭围挡或密闭措施;尾砂、水泥计量斗采用封闭式料斗;水泥库为密闭料仓3、搅拌工序粉尘

治理措施: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二)废水

1、充填泌水

治理措施:依托矿山井下已建排水设施,泵送至地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管道冲洗废水、充填站地坪冲洗废水和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治理措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员工在矿山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废水

4、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

1、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交通噪声

治理措施: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

2、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3

甘洛豫光矿业全尾砂充填系统建设项目

(略) 坝镇豫光矿业赤普Ⅱ号铅锌矿矿区

甘洛 (略)

(略) (略)

拟投资502.19万元,在现有矿区内新建全尾砂充填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坝镇豫光矿业赤普Ⅱ号铅锌矿矿区6# 井硐工业场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充填站、料浆输送管道;储运工程为水泥筒仓、尾砂堆场、水仓;环保工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41.5万元。充填规模:日平均充填量(尾砂、水泥、水混合物)393.9m3,充填浓度74%-78%,大约5年能填满采空区。

一、施工期

施工期以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弃物料和施工废水为主要污染物。通过设置封闭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车辆冲洗等措施抑制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输过程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撒漏。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交通运输扬尘

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限速

2、原料储存、装卸粉尘

治理措施:尾砂堆场采用四面封闭围挡+彩钢顶棚+顶棚设置喷雾装置;输送皮带采取封闭围挡或密闭措施;尾砂、水泥计量斗采用封闭式料斗;水泥筒仓为密闭料仓,筒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

3、搅拌工序粉尘

治理措施: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二)废水

1、充填泌水

治理措施:依托矿山井下已建排水设施,泵送至地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管道冲洗废水、充填站地坪冲洗废水和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治理措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员工在矿山内调剂,不新增生活废水

4、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三)噪声

1、设备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交通噪声

治理措施: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体废物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

2、含油抹布及废棉纱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

治理措施: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