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事项的批复
关于核准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事项的批复
定发改审〔2023〕5号
关于核准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EPC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道清淤约3.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约 14.745 千米、生态水堰 5 座、排水入河建筑物 4 座、污水管网约 2.6 千米、污水处理设施 3处(含人工生态浮岛 1 处,人工生态小湿地 1处);新建生态步道2.27千米,种植水生态净化植物约 4398 平方米。新建兰州生态小湿地 1 处,水生态修复面积约 19351 平方米;重建农桥 1 座,新建人行桥 2 座、下河踏步 25 处;改造大坝放空孔一处等。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92.2万元。
二、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同意你单位委托江西正 (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单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方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水利水电行业*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级资质。
(2)施工方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公告 (略) 指定媒体发布。
六、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依法依规组织好招标活动。
七、请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特此批复。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 ||||
项目名称 | 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事项 | |||
项目单位 名称 | 县自然资源局 | 法人代表 | ?刘宇峰* | |
建设地点 | 定南县岭北镇 | 建设规模 | 河道清淤约3.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约 14.745 千米、生态水堰 5 座、排水入河建筑物 4 座、污水管网约 2.6 千米、污水处理设施 3处(含人工生态浮岛 1 处,人工生态小湿地 1处);新建生态步道、人行桥等。 | |
总投资 (万元) | 2792.2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正 (略) | |
经审核,同意该项目按以下核准事项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 ||||
1.招标范围 | EPC总承包 | |||
2.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3.招标组织 形式 | 委托招标 | |||
说明: 招标公告 (略) 指定媒体发布。 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依法依规组织好招标活动。 请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核准机关盖章) |
定发改审〔2023〕5号
关于核准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EPC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招标事项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道清淤约3.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约 14.745 千米、生态水堰 5 座、排水入河建筑物 4 座、污水管网约 2.6 千米、污水处理设施 3处(含人工生态浮岛 1 处,人工生态小湿地 1处);新建生态步道2.27千米,种植水生态净化植物约 4398 平方米。新建兰州生态小湿地 1 处,水生态修复面积约 19351 平方米;重建农桥 1 座,新建人行桥 2 座、下河踏步 25 处;改造大坝放空孔一处等。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92.2万元。
二、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同意你单位委托江西正 (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单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方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水利水电行业*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级资质。
(2)施工方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公告 (略) 指定媒体发布。
六、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依法依规组织好招标活动。
七、请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特此批复。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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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定南县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事项 | |||
项目单位 名称 | 县自然资源局 | 法人代表 | ?刘宇峰* | |
建设地点 | 定南县岭北镇 | 建设规模 | 河道清淤约3.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约 14.745 千米、生态水堰 5 座、排水入河建筑物 4 座、污水管网约 2.6 千米、污水处理设施 3处(含人工生态浮岛 1 处,人工生态小湿地 1处);新建生态步道、人行桥等。 | |
总投资 (万元) | 2792.2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正 (略) | |
经审核,同意该项目按以下核准事项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 ||||
1.招标范围 | EPC总承包 | |||
2.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3.招标组织 形式 | 委托招标 | |||
说明: 招标公告 (略) 指定媒体发布。 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依法依规组织好招标活动。 请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核准机关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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