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2023-03-0808:23
2023年3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2023-03-0808: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鸿福科技炭黑生产 加工项目 | 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九曲岭55号 | (略) (略) | 龙岩 (略) | 项目位于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九曲岭55号,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原公司( (略) (略) ) 位于武平县象洞镇富岭村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批复后至今未建设,现拟在新址建设。迁建项目设计年处理废轮胎胶块3万吨,年产12000吨炭黑、11400吨裂解油、3900吨钢丝。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除尘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含油废水经高压雾化处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室燃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工作,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地面应全部进行硬化,裂解车间、储罐区、油管输送区、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2.各种物料及产品仓库必须封闭,不得露天堆放。裂解炉燃烧废气经“湿法脱硫+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剩余裂解气、裂解油储罐废气经无效燃烧室燃烧处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破胶、磁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气筒高度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油渣、浮油、油泥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渣、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6.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SO2:3.729 t/a、NOx:3.607 t/a、VOCS:0.288 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鸿福科技炭黑生产 加工项目 | 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九曲岭55号 | (略) (略) | 龙岩 (略) | 项目位于新罗区大池镇黄美村九曲岭55号,租赁现有闲置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原公司( (略) (略) ) 位于武平县象洞镇富岭村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批复后至今未建设,现拟在新址建设。迁建项目设计年处理废轮胎胶块3万吨,年产12000吨炭黑、11400吨裂解油、3900吨钢丝。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冷却水、除尘水等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含油废水经高压雾化处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室燃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工作,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地面应全部进行硬化,裂解车间、储罐区、油管输送区、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2.各种物料及产品仓库必须封闭,不得露天堆放。裂解炉燃烧废气经“湿法脱硫+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剩余裂解气、裂解油储罐废气经无效燃烧室燃烧处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破胶、磁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气筒高度均须符合相关规定。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油渣、浮油、油泥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渣、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6.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SO2:3.729 t/a、NOx:3.607 t/a、VOCS:0.288 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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