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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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2023-03-08


2023-03-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宁 (略) 锅炉改造项目、矿石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辽宁 (略) 锅炉改造项目 (略) 通远堡镇北张家村四组辽宁 (略) 辽宁中润 (略) 辽宁 (略) (略) (略) ,2012年11月1日变更为现用名。2008年6月30日,项目单位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略) 化学原料药车间和中药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凤环字﹝2008﹞34号), (略) 环境保护局2012年4月10日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地 (略) 通远堡镇北张家村四组,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面积30000m2,建筑面积为8000m2。项目单位拟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仅对厂区现有锅炉房内1台6t/h燃煤锅炉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1台6t/h燃煤锅炉,拟建2台4t/h燃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一用一备),为企业生产供热和冬季生活供暖提供需求;项目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拟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企业取消软膏剂、酊剂、搽剂、化学原料药、中药生产线;仅生产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乳膏剂产品品种,产能不变,年产片剂1亿片、胶囊剂10亿粒、颗粒剂1亿袋、乳膏剂4000万支。建设期: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废气:项目建设应配置2台4t/h燃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一用一备),采用低氮燃烧,配套安装一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颗粒物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应加强对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时严禁生产。本项目锅炉燃料应当选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废水:锅炉用水更换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水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噪声:应对除尘器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锅炉房内,通过墙体阻隔减少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和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袋装密封存放于固废暂存区,严禁散装收集、露天堆放;布袋除尘器应定期更换布袋,更换后的废布袋综合利用;供热工序中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应与回收单位签订废离子交换树脂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严禁自行处置;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措施依托原有设施。0415-*
2矿石破碎加工项目 (略) 宝山镇历家村九组 (略) (略) 辽宁中润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宝山镇历家村九组,占地面积2000m2。项目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进行石灰石破碎加工。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封闭生产车间(一车间和二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和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不同规格方解石10万吨。(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单位应采取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密封运输(途经居民村时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2.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严禁在矿山排洪沟内冲洗车辆。3.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物料运输途经居民村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4.应建立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处置。建筑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弃土用于回填或绿地和道路建设,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严禁在周边山体倾倒垃圾。5.项目单位在取得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后,还 (略) 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按照设计要求生产一车间应分别在上料斗、颚破机、冲击破、滚筒筛产尘节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二车间分别在冲击破、振动筛、摇摆筛、球磨机产尘节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和产品装卸应在封闭车间内作业,采取洒水抑尘或清扫方式清理车间和厂区地面粉尘;产品运输应加盖篷布,途经居民村应减速慢行;应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扬尘污染。生产车间冬季不取暖,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厂区应建设防渗漏旱厕,生活污水可作为厂区洒水抑尘或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应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应对颚破机、冲击破、滚筒筛、振动筛、摇摆筛、球磨机、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固体废物:应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建立台账,及时分类收集、储存、清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桶),并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严禁自行处置;原料和成品应堆放在库房内,严禁露天堆放;及时收集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和生产车间、库房降尘,袋装作为产品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厂区应配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存储设施,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向周边山体倾倒生活垃圾。0415-*



2023-03-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宁 (略) 锅炉改造项目、矿石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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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辽宁 (略) 锅炉改造项目 (略) 通远堡镇北张家村四组辽宁 (略) 辽宁中润 (略) 辽宁 (略) (略) (略) ,2012年11月1日变更为现用名。2008年6月30日,项目单位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略) 化学原料药车间和中药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凤环字﹝2008﹞34号), (略) 环境保护局2012年4月10日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地 (略) 通远堡镇北张家村四组,不新增用地。厂区占地面积30000m2,建筑面积为8000m2。项目单位拟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仅对厂区现有锅炉房内1台6t/h燃煤锅炉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1台6t/h燃煤锅炉,拟建2台4t/h燃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一用一备),为企业生产供热和冬季生活供暖提供需求;项目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拟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企业取消软膏剂、酊剂、搽剂、化学原料药、中药生产线;仅生产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乳膏剂产品品种,产能不变,年产片剂1亿片、胶囊剂10亿粒、颗粒剂1亿袋、乳膏剂4000万支。建设期: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废气:项目建设应配置2台4t/h燃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一用一备),采用低氮燃烧,配套安装一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颗粒物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应加强对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时严禁生产。本项目锅炉燃料应当选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废水:锅炉用水更换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水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噪声:应对除尘器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锅炉房内,通过墙体阻隔减少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和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袋装密封存放于固废暂存区,严禁散装收集、露天堆放;布袋除尘器应定期更换布袋,更换后的废布袋综合利用;供热工序中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应与回收单位签订废离子交换树脂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严禁自行处置;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措施依托原有设施。0415-*
2矿石破碎加工项目 (略) 宝山镇历家村九组 (略) (略) 辽宁中润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宝山镇历家村九组,占地面积2000m2。项目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进行石灰石破碎加工。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封闭生产车间(一车间和二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和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不同规格方解石10万吨。(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单位应采取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密封运输(途经居民村时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2.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严禁在矿山排洪沟内冲洗车辆。3.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物料运输途经居民村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4.应建立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处置。建筑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弃土用于回填或绿地和道路建设,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严禁在周边山体倾倒垃圾。5.项目单位在取得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后,还 (略) 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按照设计要求生产一车间应分别在上料斗、颚破机、冲击破、滚筒筛产尘节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二车间分别在冲击破、振动筛、摇摆筛、球磨机产尘节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和产品装卸应在封闭车间内作业,采取洒水抑尘或清扫方式清理车间和厂区地面粉尘;产品运输应加盖篷布,途经居民村应减速慢行;应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扬尘污染。生产车间冬季不取暖,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厂区应建设防渗漏旱厕,生活污水可作为厂区洒水抑尘或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应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应对颚破机、冲击破、滚筒筛、振动筛、摇摆筛、球磨机、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固体废物:应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建立台账,及时分类收集、储存、清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桶),并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严禁自行处置;原料和成品应堆放在库房内,严禁露天堆放;及时收集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和生产车间、库房降尘,袋装作为产品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厂区应配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存储设施,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向周边山体倾倒生活垃圾。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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