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飞宇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及年处理10万吨萤石精矿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丽水飞宇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及年处理10万吨萤石精矿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索引号 | */2023-55619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及年处理10万吨萤石精矿烘干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莲都区雅溪镇潘百村郑圩区块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
材料来源: (略) 自身位于莲都区雅溪镇的麻舍飞宇萤石矿(年开采8万吨)和麻舍矿区下百步萤石矿(年开采4.5万吨),不足 (略) 场周边萤石矿。精矿烘干主要为自身的浮选线配套,不足部分外购。
烘干生产线的烘干能力约10万t/a,本项目浮选生产线可得湿态萤石精矿粉约5.1万吨/年,不足部分外购。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33029.16m2,总建筑面积10800.53m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一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坐标 | 规模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保护 对象 | 环境保护要求 | |
经度(E) | 纬度(N) | |||||||
1 | 潘百行政村(潘村、上百步、下百步、明觉寺) | 119.*° | 28.*° | 约292户,873人 | 北 | 660 | 村民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雅里村 | 119.*° | 28.*° | 约530户,1573人 | 东北 | 1500 | 村民 | |
3 | 西溪村 | 119.*° | 28.*° | 约609户,1641人 | 北 | 1400 | 村民 | |
4 | 东山村 | 119.*° | 28.*° | 约50户,200人 | 东北 | 2200 | 村民 | |
5 | 岩蒙行政村(大溪、岩蒙、大公圩) | 119.*° | 28.*° | 约60户,240人 | 西北 | 2200 | 村民 | |
6 | 岩蒙行政村青岗后自然村 | 119.*° | 28.*° | 村民 | GB3095-2012 一级标准 | |||
7 | 北郑山村 | 119.*° | 28.*° | 约35户,105人 | 东南 | 2300 | 村民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8 | 洪渡村 | 119.*° | 28.*° | 约336户,1003人 | 南 | 1200 | 村民 | |
9 | 马弄村 | 119.*° | 28.*° | 约80户,240人 | 西南 | 2450 | 村民 | |
10 | 莲房村 | 119.*° | 28.*° | 约651户,1640人 | 西南 | 2940 | 村民 | |
11 | 厂界及厂界外200m内声环境 | / | / | / | / | / | / | GB3096-2008 2类标准 |
12 | 小安溪 | / | 南、西 | 10 | /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
13 | 占地范围外50m范围内 | / | / | / | / | / | / | 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注:行政村的坐标为行政村中心位置坐标。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石破碎筛分粉尘、球磨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堆场扬尘、烘干包装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①经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出现周围环境质量降级现象。
②根据AERMOD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其他
球磨粉尘: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对矿石加湿,同时采取密封的措施,将粉尘控制在空间较小、检修工作量小、人员又不经常进入的范围内,再配合喷雾降尘,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
车辆运输扬尘:企业采用洒水、清扫、限速、清洁车胎等措施,以减小扬尘对企业周边环境的影响。
针对堆场扬尘:矿石堆场、尾矿砂堆场均设置钢棚、并要求矿石表面加蓬遮挡,且建设单位对堆场均安装洒水抑尘装置,尾矿砂本身含水不易起尘,堆场扬尘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本环评要求企业在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出1米排放。
综上,在正常生产工况下,本项目废气预计不会对周围居民及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不会出现周围环境质量降级现象。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精矿浓缩过滤废水、尾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精矿浓缩过滤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氟化物,其中所含悬浮物为萤石精矿细颗粒,不会对生产过程产生有害影响,该废水不经处理可直接返回浮选工艺回用;尾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泵回球磨工序作为补加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交付周边潘百村用作林地、园地和田地的农肥。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附近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隔油池、化粪池、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等的渗漏影响,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氟化物,不含各类重金属物质。在做好厂内收集池和污水管网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后,一般不会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同时,为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要求企业切实做好污水收集池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完善污水应急设施,在厂内污水预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情况下,企业污水能够及时止排,降低废水超标排放污染事故风险。
综上,企业通过加强厂区用水和排水管理,对厂区和车间进行地面硬化,对厂内空地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项目建设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选矿产生的尾矿砂、压滤系统产生的污泥、原料及产品包装废料(一般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尾矿砂、污泥经厂区收集后外卖给浙江 (略) 建材分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原料及产品包装废料(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只要切实落实以上各种分类处置途径,使上述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各自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拟建址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建设单位委托杭州普洛 (略) 在拟建场地内设置3个点位进行表层土取样,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基本因子加pH值共46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指标中有标准的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项目在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二。
表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一览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施工期 | 废气 | 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 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达标 排放 |
扬尘 | ①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的原则; ②运输工具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③施工现场要用塑料编织布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减轻扬尘对周围的影响; ④材料运输尽量避开村庄及人口稠密的运输线路,以免交通尾气对人群健康造成影响;运送材料的车辆在运输沙、石等建筑材料时,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扬尘。如遇大风,应在运输过程中将易起尘的建筑材料盖好; ⑤施工现场弃土要及时清运,回填土及时回填。晴天干燥季节对存土、铲土运输,要常洒水,以保持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 ⑥在车辆出场界前,需对轮胎进行清扫,避免泥土带入城区,影响城区环境; ⑦选择运输线路近的弃土堆放点,尽量避开村庄及人口稠密的运输线路,以减少扬尘对人群造成影响; ⑧施工中必须尽可能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减少场地内扬尘的产生; ⑨在装饰、防水工程施工阶段,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应用新工艺施工; ⑩本项目南侧和西侧为河道,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场界需围挡,定期洒水降尘,且在靠近南、西两侧加高围挡高度,减轻对周边河道的影响。 | 达标 排放 | ||
废水 | 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水 | ①流动机械设固定的冲洗场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在施工厂区设置5m3沉淀池,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沉淀池的设置根据建设单位施工现状的具体安排进行确定,要求远离南、西侧河道;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减缓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场地内合理设置排水沟,并做好粉料堆放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量; ④施工场地设置旱厕,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有效回用及达标排放 | |
噪声 |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夜间进行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 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控制车辆鸣笛。 ⑤要求施工时厂界设置围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厂界噪声达标 | ||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 | 用封闭式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 | 不产生二次污染 | |
生活垃圾 |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废气 | 破碎筛分粉尘 | 要求破碎、筛分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进、出料口均设雾化喷头,上料、传输、出料均密闭,同时在破碎机和筛分机的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DA001) | 达标 排放 |
球磨粉尘 | 对矿石进行加湿,球磨在密闭的球磨车间内进行,球磨、搅拌均在加湿条件下进行 | 达标 排放 | ||
卸料粉尘 | 要求矿石堆场安装顶棚,卸料时在矿石堆场设置移动式洒水抑尘装置,减少粉尘排放 | 达标 排放 | ||
堆场扬尘 | 要求矿石堆场、尾矿砂堆场均设置钢棚、并要求矿石表面加蓬遮挡,且建设单位对堆场均安装洒水抑尘装置,地面进行硬化,并进行防腐防渗,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 | 达标 排放 | ||
烘干废气 | 采用液态天然气为烘干燃料,液态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烘干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旋风+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DA002)。 | 达标 排放 | ||
包装粉尘 | 在包装区周围设置集气罩对包装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的包装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烘干废气共用一支排气筒(2#排气筒,DA002)。 | 达标 排放 |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出1米排放(3#排气筒,DA003) | 达标 排放 | ||
废水 | 浓缩过滤废水 | 直接返回浮选工艺回用 | 有效 回用 | |
尾矿废水 | 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泵回球磨机作为补加水,不外排 | 有效 回用 | ||
车辆清洗废水 | ||||
初期雨水 | ||||
员工生活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可定期交付周边潘百村用作林地、园地和田地的农肥 | 有效回用 | ||
固废 | 尾矿砂 | 经厂区收集后外卖给浙江 (略) 建材分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 不产生二次污染 | |
污泥 |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 | |||
生活垃圾 | 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
噪声 | ①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车间门窗采用隔声门窗,正常生产时关闭门窗;泵、压滤机等高噪声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高效消声器,并对消声器加强维护或及时更换; ④球磨机、破碎机在生产车间内单独设置隔声间,要求降噪25dB以上。 | 厂界噪声达标 | ||
土壤、地下水 | ①加强厂区绿化,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更好地吸附粉尘和氟化物; ②过程防控措施: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地面硬化、围堰或围墙;生产车间、污水池等设施实行分区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 有效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
环保管理 | 要求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 规范化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及年处理10万吨萤石精矿烘干生产线 (略) 莲都区雅溪镇潘百村实施,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企业的环保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不出现环境质量降级。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期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贺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莲都区雅溪镇潘百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3、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电话:0578-*
浙江 (略)
2023.3.8
索引号 | */2023-55619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及年处理10万吨萤石精矿烘干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莲都区雅溪镇潘百村郑圩区块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
材料来源: (略) 自身位于莲都区雅溪镇的麻舍飞宇萤石矿(年开采8万吨)和麻舍矿区下百步萤石矿(年开采4.5万吨),不足 (略) 场周边萤石矿。精矿烘干主要为自身的浮选线配套,不足部分外购。
烘干生产线的烘干能力约10万t/a,本项目浮选生产线可得湿态萤石精矿粉约5.1万吨/年,不足部分外购。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33029.16m2,总建筑面积10800.53m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一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坐标 | 规模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m) | 保护 对象 | 环境保护要求 | |
经度(E) | 纬度(N) | |||||||
1 | 潘百行政村(潘村、上百步、下百步、明觉寺) | 119.*° | 28.*° | 约292户,873人 | 北 | 660 | 村民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2 | 雅里村 | 119.*° | 28.*° | 约530户,1573人 | 东北 | 1500 | 村民 | |
3 | 西溪村 | 119.*° | 28.*° | 约609户,1641人 | 北 | 1400 | 村民 | |
4 | 东山村 | 119.*° | 28.*° | 约50户,200人 | 东北 | 2200 | 村民 | |
5 | 岩蒙行政村(大溪、岩蒙、大公圩) | 119.*° | 28.*° | 约60户,240人 | 西北 | 2200 | 村民 | |
6 | 岩蒙行政村青岗后自然村 | 119.*° | 28.*° | 村民 | GB3095-2012 一级标准 | |||
7 | 北郑山村 | 119.*° | 28.*° | 约35户,105人 | 东南 | 2300 | 村民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8 | 洪渡村 | 119.*° | 28.*° | 约336户,1003人 | 南 | 1200 | 村民 | |
9 | 马弄村 | 119.*° | 28.*° | 约80户,240人 | 西南 | 2450 | 村民 | |
10 | 莲房村 | 119.*° | 28.*° | 约651户,1640人 | 西南 | 2940 | 村民 | |
11 | 厂界及厂界外200m内声环境 | / | / | / | / | / | / | GB3096-2008 2类标准 |
12 | 小安溪 | / | 南、西 | 10 | /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 ||
13 | 占地范围外50m范围内 | / | / | / | / | / | / | 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注:行政村的坐标为行政村中心位置坐标。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石破碎筛分粉尘、球磨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卸料粉尘、堆场扬尘、烘干包装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①经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出现周围环境质量降级现象。
②根据AERMOD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其他
球磨粉尘: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对矿石加湿,同时采取密封的措施,将粉尘控制在空间较小、检修工作量小、人员又不经常进入的范围内,再配合喷雾降尘,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
车辆运输扬尘:企业采用洒水、清扫、限速、清洁车胎等措施,以减小扬尘对企业周边环境的影响。
针对堆场扬尘:矿石堆场、尾矿砂堆场均设置钢棚、并要求矿石表面加蓬遮挡,且建设单位对堆场均安装洒水抑尘装置,尾矿砂本身含水不易起尘,堆场扬尘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本环评要求企业在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出1米排放。
综上,在正常生产工况下,本项目废气预计不会对周围居民及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不会出现周围环境质量降级现象。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精矿浓缩过滤废水、尾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精矿浓缩过滤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氟化物,其中所含悬浮物为萤石精矿细颗粒,不会对生产过程产生有害影响,该废水不经处理可直接返回浮选工艺回用;尾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泵回球磨工序作为补加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交付周边潘百村用作林地、园地和田地的农肥。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附近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隔油池、化粪池、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等的渗漏影响,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氟化物,不含各类重金属物质。在做好厂内收集池和污水管网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后,一般不会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同时,为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要求企业切实做好污水收集池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完善污水应急设施,在厂内污水预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情况下,企业污水能够及时止排,降低废水超标排放污染事故风险。
综上,企业通过加强厂区用水和排水管理,对厂区和车间进行地面硬化,对厂内空地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项目建设实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选矿产生的尾矿砂、压滤系统产生的污泥、原料及产品包装废料(一般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尾矿砂、污泥经厂区收集后外卖给浙江 (略) 建材分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原料及产品包装废料(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置。只要切实落实以上各种分类处置途径,使上述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各自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拟建址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建设单位委托杭州普洛 (略) 在拟建场地内设置3个点位进行表层土取样,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基本因子加pH值共46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指标中有标准的各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项目在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二。
表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一览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施工期 | 废气 | 机械设备燃油废气 | 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达标 排放 |
扬尘 | ①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的原则; ②运输工具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③施工现场要用塑料编织布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减轻扬尘对周围的影响; ④材料运输尽量避开村庄及人口稠密的运输线路,以免交通尾气对人群健康造成影响;运送材料的车辆在运输沙、石等建筑材料时,不得装载过满,防止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扬尘。如遇大风,应在运输过程中将易起尘的建筑材料盖好; ⑤施工现场弃土要及时清运,回填土及时回填。晴天干燥季节对存土、铲土运输,要常洒水,以保持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 ⑥在车辆出场界前,需对轮胎进行清扫,避免泥土带入城区,影响城区环境; ⑦选择运输线路近的弃土堆放点,尽量避开村庄及人口稠密的运输线路,以减少扬尘对人群造成影响; ⑧施工中必须尽可能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减少场地内扬尘的产生; ⑨在装饰、防水工程施工阶段,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应用新工艺施工; ⑩本项目南侧和西侧为河道,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场界需围挡,定期洒水降尘,且在靠近南、西两侧加高围挡高度,减轻对周边河道的影响。 | 达标 排放 | ||
废水 | 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水 | ①流动机械设固定的冲洗场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在施工厂区设置5m3沉淀池,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沉淀池的设置根据建设单位施工现状的具体安排进行确定,要求远离南、西侧河道;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减缓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场地内合理设置排水沟,并做好粉料堆放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量; ④施工场地设置旱厕,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有效回用及达标排放 | |
噪声 |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夜间进行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 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控制车辆鸣笛。 ⑤要求施工时厂界设置围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厂界噪声达标 | ||
固体废物 | 建筑垃圾 | 用封闭式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 | 不产生二次污染 | |
生活垃圾 |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 |||
营运期 | 废气 | 破碎筛分粉尘 | 要求破碎、筛分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进、出料口均设雾化喷头,上料、传输、出料均密闭,同时在破碎机和筛分机的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DA001) | 达标 排放 |
球磨粉尘 | 对矿石进行加湿,球磨在密闭的球磨车间内进行,球磨、搅拌均在加湿条件下进行 | 达标 排放 | ||
卸料粉尘 | 要求矿石堆场安装顶棚,卸料时在矿石堆场设置移动式洒水抑尘装置,减少粉尘排放 | 达标 排放 | ||
堆场扬尘 | 要求矿石堆场、尾矿砂堆场均设置钢棚、并要求矿石表面加蓬遮挡,且建设单位对堆场均安装洒水抑尘装置,地面进行硬化,并进行防腐防渗,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 | 达标 排放 | ||
烘干废气 | 采用液态天然气为烘干燃料,液态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烘干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旋风+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DA002)。 | 达标 排放 | ||
包装粉尘 | 在包装区周围设置集气罩对包装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的包装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烘干废气共用一支排气筒(2#排气筒,DA002)。 | 达标 排放 |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出1米排放(3#排气筒,DA003) | 达标 排放 | ||
废水 | 浓缩过滤废水 | 直接返回浮选工艺回用 | 有效 回用 | |
尾矿废水 | 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泵回球磨机作为补加水,不外排 | 有效 回用 | ||
车辆清洗废水 | ||||
初期雨水 | ||||
员工生活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可定期交付周边潘百村用作林地、园地和田地的农肥 | 有效回用 | ||
固废 | 尾矿砂 | 经厂区收集后外卖给浙江 (略) 建材分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 不产生二次污染 | |
污泥 |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 | |||
生活垃圾 | 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 |||
噪声 | ①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车间门窗采用隔声门窗,正常生产时关闭门窗;泵、压滤机等高噪声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高效消声器,并对消声器加强维护或及时更换; ④球磨机、破碎机在生产车间内单独设置隔声间,要求降噪25dB以上。 | 厂界噪声达标 | ||
土壤、地下水 | ①加强厂区绿化,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更好地吸附粉尘和氟化物; ②过程防控措施: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地面硬化、围堰或围墙;生产车间、污水池等设施实行分区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 有效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 ||
环保管理 | 要求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 规范化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 (略) 日处理50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及年处理10万吨萤石精矿烘干生产线 (略) 莲都区雅溪镇潘百村实施,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企业的环保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不出现环境质量降级。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期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贺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莲都区雅溪镇潘百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3、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电话:0578-*
浙江 (略)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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