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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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3月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 (略) 年产10万吨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钱家村

营口 (略)

力康能环(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135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1#车间内布设1台颚式破碎机、2台对辊破碎机、1台振动筛等生产设备(1#破碎线),现有2#车间内布设2台混料机、6个配料仓、1套自动配料系统、2个成品料仓、2台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现有3#车间内布设1台颚式破碎机、2台对辊破碎机、1台振动筛等生产设备(2#破碎线)、现有4#车间内布设2台颚式破碎机、1台雷蒙机等生产设备(3#破碎线),配套新增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处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5万元。

1、废气:1#破碎线的投料、颚式破碎机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对辊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振动筛出料粉尘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振动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2#破碎线的投料、颚式破碎机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对辊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振动筛出料粉尘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振动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4,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2排气筒排放;3#破碎线的投料、颚式破碎机、雷蒙机出料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雷蒙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5,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自动配料系统投料、包装机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配料、混料机、料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6,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落实“报告表”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粉尘、落地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贮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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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 (略) 年产10万吨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钱家村

营口 (略)

力康能环(辽宁)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135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1#车间内布设1台颚式破碎机、2台对辊破碎机、1台振动筛等生产设备(1#破碎线),现有2#车间内布设2台混料机、6个配料仓、1套自动配料系统、2个成品料仓、2台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现有3#车间内布设1台颚式破碎机、2台对辊破碎机、1台振动筛等生产设备(2#破碎线)、现有4#车间内布设2台颚式破碎机、1台雷蒙机等生产设备(3#破碎线),配套新增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处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5万元。

1、废气:1#破碎线的投料、颚式破碎机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对辊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振动筛出料粉尘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振动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2#破碎线的投料、颚式破碎机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对辊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振动筛出料粉尘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振动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4,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2排气筒排放;3#破碎线的投料、颚式破碎机、雷蒙机出料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雷蒙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5,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自动配料系统投料、包装机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与配料、混料机、料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6,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落实“报告表”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粉尘、落地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贮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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