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9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3月9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碳化硅单晶片及碳/碳复合材料项目 | (略) (略) 嘉北工业园区 | 甘肃索 (略) | 西 (略) | 甘肃索 (略) 现拟投资*万元新建8.5万片/年碳化硅单晶片、200吨/年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碳化硅单晶片生产线工艺主要为原料研磨、粉料合成、晶体生长、晶体切割、晶体研磨、清洗、检验等工序;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工艺主要为炭纤维成网、织布、布网复合、预制体成型、化学气相沉积(CVD)、机加工、高温纯化(石墨化)、产品包装等工序。 碳化硅单晶片材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车间、热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及成品转运车间等配套生产环保及辅助设施;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预制体车间、热处理车间及机加工车间等配套生产环保及辅助设施 | 1、废气 碳化硅单晶片材料原料混合合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单晶生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清洗废气通过收集后,经碱洗塔处理,最后再汇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碳碳复合材料原料预制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热处理工序废气采用RT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 2、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及酸性废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经绿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酸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绿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水管网,进入嘉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工艺过程中固废、环保设施运行固废、检修固废、生活垃圾等。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4、噪声 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消音和安装在室内利用厂房屏蔽作用等,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报告编制期间,采用报纸、网络、公告栏、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报告编制初期,建设单位在网络上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 在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网络上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主要将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意见与建议受理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企业在《嘉峪关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23年3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碳化硅单晶片及碳/碳复合材料项目 | (略) (略) 嘉北工业园区 | 甘肃索 (略) | 西 (略) | 甘肃索 (略) 现拟投资*万元新建8.5万片/年碳化硅单晶片、200吨/年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碳化硅单晶片生产线工艺主要为原料研磨、粉料合成、晶体生长、晶体切割、晶体研磨、清洗、检验等工序;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工艺主要为炭纤维成网、织布、布网复合、预制体成型、化学气相沉积(CVD)、机加工、高温纯化(石墨化)、产品包装等工序。 碳化硅单晶片材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车间、热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及成品转运车间等配套生产环保及辅助设施;碳/碳复合材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预制体车间、热处理车间及机加工车间等配套生产环保及辅助设施 | 1、废气 碳化硅单晶片材料原料混合合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单晶生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清洗废气通过收集后,经碱洗塔处理,最后再汇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碳碳复合材料原料预制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热处理工序废气采用RTO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外排。 2、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及酸性废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经绿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酸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绿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水管网,进入嘉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工艺过程中固废、环保设施运行固废、检修固废、生活垃圾等。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4、噪声 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消音和安装在室内利用厂房屏蔽作用等,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报告编制期间,采用报纸、网络、公告栏、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报告编制初期,建设单位在网络上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 在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网络上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主要将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意见与建议受理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企业在《嘉峪关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23年3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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